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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大了!女子借车给朋友,出车祸后,她跟着赔了一!栋!房!

2017-08-21 串姐 51听

在生活中,

肯定有不少有车的小伙伴

会遇到一些盆友借车的要求

这可以说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

最后搞得朋友之间产生矛盾

那到底是借还是不借呢


实际上 随意借车给他人

一旦发生事故

造成了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借车者又没有能力偿付

车主就得承担连带责任



 这不,湖北咸宁胡某红就因借车吃了个大闷亏。

    2017年4月9日晚,袁某醉酒驾驶一辆向咸宁女子胡某红借的小轿车行至咸宝路一家宾馆门前时,将行人胡某与刘某撞倒,致胡某和刘某重伤,袁某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咸宁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为袁某应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刘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刘某的家属遂将肇事司机袁某、小车车主胡某红以及胡某红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诉至咸安区法院。

    咸安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轿车的车主胡某红将车辆借给驾驶证已过期的袁某使用,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判决袁某除去已赔偿的部分,还应赔偿刘某家属事故损失52.3万元,胡某红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袁某醉酒且持有过期的驾驶证驾驶车辆,故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胡某红用其位于向阳湖镇的一处房屋作价30万元抵偿给刘某家属,袁某现金赔付22万元。袁某、胡某红还共同出具欠条,承诺额外赔偿3万元,在二年内付清。

    此外,袁某与另一受害人胡某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其经济损失8.9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

如何解决朋友来借车?

看警察蜀黍教你这样做,

绝对不伤和气!

↓↓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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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要借车,

将车出借之前,一定要确认两件事:


一是确认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

二是确认自家车的车况没问题


而且,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不要因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签署协议,签署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避免事后扯皮不清。当然借车人可以主动提起签协议,既显诚意又能不让朋友过于尴尬。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不管如何,

借车时一定要签借车协议!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一起聊聊吧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综合咸宁新闻网、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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