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全票通过 !“港独”啥下场?
人大“亮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7日上午经表决,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以下简称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上述规定作如下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既是该条规定的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具有以下含义:
(一)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绝宣誓,不得就任相应公职,不得行使相应职权和享受相应待遇。
(二)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的法定誓言。
(三)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
(四)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港澳办:绝不允许“港独”分子进入政权机关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表明了中央政府反对“港独”的坚定决心和意志,维护了基本法的权威和香港法治,顺应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完全必要,正当其时。
该发言人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立法会是按照香港基本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基本法的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必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绝不允许在香港从事任何分裂国家的活动,也绝不允许“港独”分子进入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
10月12日,“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在宣誓过程中刻意更改誓词。
中联办:释法确保“一国两制”在港实践不走样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人也表示,此次释法有利于解决香港立法会部分候任议员宣誓违法引起的争议,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和遏制“港独”势力,有利于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是政治效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今天上午举行的记者会上就释法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港独”的本质是分裂国家,严重违反“一国两制”方针,严重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严重违反香港特区有关法律。
他还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就是政治效忠问题,要求法定公职人员政治效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次立法会选举包括宣誓过程当中出现的争议,也说明香港的有关法律在落实基本法包括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时存在一些不周延的地方,也存在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基本法来办事情的情况,希望通过本次释法来修改完善香港本地的法律,避免再出现现在发生的这种问题。
梁振英:梁颂恒、游蕙祯失去议员资格
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和游蕙祯故意违反誓词、侮辱国家民族,冲击法治,亦引起全国愤怒,他们违反人大释法条文,失去议员资格,不得就任。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回应释法追溯力的问题时表示,法院已经作出判决的案件,将不受人大释法影响;但发生在之前,而又未处理的案件,法院应以释法为准。
社评:人大释法打击了“港独”和极端势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公布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根据这次释法,10月12日在立法会新当选议员宣誓仪式上宣扬“港独”主张、侮辱国家和民族的个别人将丧失当选议员资格,梁颂恒、游蕙祯被逐出立法会已确定无疑。今后香港公职人员的就职宣誓将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任何胆敢亵渎宣誓仪式的人都将自动丧失所担任的公职。宣誓人做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人大释法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基本法,这要求释法内容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我们为这一释法的及时到来而高兴,并且相信,香港广大市民和全中国社会都会支持人大的这次释法,支持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港独”的嚣张挑衅行动予以打击。
少数香港激进人士将人大释法描述成“破坏香港司法独立”,煽动部分人于昨天下午举行抗议,香港一些律师据称将另搞黑衣静默游行。西方媒体极力放大、渲染这些抗议活动,将它们等同于“香港民意”,混淆视听。
根据香港警方公布的数字,昨天参加抗议活动的只有大约8000人,即使按照反对派的说法,也只有1万1千人。而上月立法会宣誓风波发生后,要求立刻取缔梁颂恒、游蕙祯当选资格的网上签名活动有超过百万人参加。
个别人在当选议员宣誓仪式上的拙劣表现严重冲撞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底线,他们的“港独”行为如果被纵容,整个香港有可能被他们引上一条充满宪制性冲突的危险不归路,香港的稳定与繁荣将面临被葬送的高风险。
一个混乱的香港决非这座城市广大民众希望看到的,也不是整个中国社会希望看到的。少数公职人员敢于在体制的平台上肆意释放违宪言行,反映了香港法治的根基正在被一些极端势力侵蚀。那些极端分子人数并不多,但他们能量很大,推动形成了一些歪风邪气,经常误导一些人对大是大非的认识。
在这种时候,香港内在的力量很难有效抵御极端势力的进攻,中央采取正本清源的坚决行动就有了关键意义。中央是香港爱港爱国力量的主心骨,只要北京态度明确,该出手时手不软,香港的正义力量就会不断受到鼓舞,他们就能够在每一场斗争到来时对最终的胜利充满信心。几个回合之后,香港的舆论格局就会变化,正风正气稳居上风的局面就能得到确立。
必须指出,香港极端势力的能量是有限的,他们要搞乱香港,不受内部广大民众的欢迎。国际上的反华势力因为受到中国崛起以及中西关系整体改善的影响,他们插手香港事务的手段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香港政治极端分子公然冲撞基本法的嚣张气焰并不合逻辑,他们根本不该有那样恣意行事的资本。只要正义的力量真正硬起来,他们软下去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本次人大释法并没有为香港设立额外的原则,它就是重描了宪法和基本法众所周知的底线,消除了一些存在争议的模糊空间。我们相信,中央今后在涉及底线的问题上的态度会更加明确、坚定,这将有助于及时排除对“一国两制”的各种歪曲和干扰,保护“一国两制”得到进一步的顺利实行。事实总会是这样的:框架和边界越清楚,框架内的空间就越明朗、自由。
香港极端反对派到了需要重新认识、评估形势的时候。与基本法和宪法对抗的道路走不通,这个结论早一天看清楚,他们就可能早一天摆脱被动。
来源:新华社、央视、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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