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是可忍孰不可忍!暴徒拆国旗扔海中!

环球网 2019-08-08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8月3日,香港反对派煽动发起“旺角再游行”,游行下午4时在晏架街公园起步,逾一小时后队头已抵终点樱桃街公园。但是,有示威者并未按照警方批准的既定路线结束游行,而是占用弥敦道向尖沙咀前进。下午17时40分左右,有暴徒竟然拆走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国旗,扔入海中!

 

在网上流传的视频中,《环球时报》记者看到,几名一身黑衣的暴徒攀上旗杆底座,迅速将国旗降下,有同伴拿雨伞为其遮挡,动作很熟练。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几人将国旗丢入海中,期间发出嬉笑声。香港媒体报道称,几人随后立刻“跑走”。

 

暴徒拆国旗(视频截图)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视频在这里↓

来源:环视频/制作:胡适真

 

香港近日一系列以“反修例”为幌子的集会游行,“示威者”最后总是将事态引向暴力与破坏。7月21日,一群暴徒同样偏离获批准游行路线转而冲击中联办,在国徽上洒墨水,并在外墙涂写侮辱性标语。23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记者会,强烈谴责恶意包围冲击中联办大楼并污损国徽的部分激进示威者公然挑战国家主权,触碰“一国两制”底线,伤害民族感情,令香港社会愤慨。香港警方7月26日中午拘捕一名28岁冯姓男子。该男子涉嫌在冲击中联办事件中破坏大门以及投掷鸡蛋。

 

警察公共关系科余铠均高级警司此前发布信息称,3日的旺角游行有大量“示威者”偏离原有路线,经弥敦道向尖沙嘴方向前往,对现场交通造成严重影响,警方呼吁市民切勿偏离原有路线,参与人士现正参与一个“非经批准集结”,属违法行为。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 范凌志



往期回顾


长按关注,

您就是环环的衣食父母




觉得不错,就点在看哦~!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