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劲松街道的一个居民小区楼道里,一位男士不仅没戴口罩,还公然趴在楼道的窗台前抽烟。
居民楼道里,本该是邻里相助的公共空间,可有些人却无视他人利益,公然在此吞云吐雾。对好言相劝的邻居,更是恶语相加。在北京疫情防控期间,这样一段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激起了众怒。视频中,在朝阳区劲松街道的一个居民小区楼道里,楼道墙壁上明明张贴着“禁止吸烟”的标志,可一位男士不仅没戴口罩,还公然趴在楼道的窗台前抽烟,并与上前劝阻的一位女士发生了口角。“你先把你们家的事儿管好了再说吧……我就看看公安局管不管这抽烟,还告诉你,不让抽,我就抽!我还关上窗户抽!”说着,该男士还赌气关上了楼道里的窗口,继续嚣张地吞云吐雾。
事发后,这段视频迅速被转发,引发了热议。“太不像话,无视法律法规!”“楼道抽烟太自私,无视他人健康,还会破坏疫情防控!”“就该罚他!咋不在自己家抽,跑公共区域祸害别人。”……
也有一位网友称:“类似问题反映一年了,得到的答复永远是‘没办法’,我就想知道楼道抽烟到底有没有人管?怎么落实!”“《北京市控烟条例》有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楼道属于室内公共场所,显然属于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恩泽表示,建筑物(楼道)的管理单位(如物业公司)有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另外,受侵害的居民或单位还可以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对违法吸烟的行为人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北京日报记者了解到,3月30日,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相关负责人已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本市相关执法部门,然而,当执法人员到现场时,视频中的男子却始终拒绝开门。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 止吸烟;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表示,社会学研究发现,每个人家庭中自己的活动空间就是他的领域,在社区活动的空间是他的心理领域集。所以有人总觉得自己是领域集的主人,遇到自己权利受到影响时就要硬怼一下,否则心理难受。但是,吸烟一旦到楼道里吸烟,就会影响到邻里街坊。烟雾就和新冠病毒一样,用气溶胶的形式可以飞到各个角落,更会伤害别人,尤其是妇女和儿童。所以,不要那么理直气壮!室内公共场所是大家的领域集,不是一个人的私有场所。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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