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街头扔汽油弹,法官:“优秀的小孩”,“主动帮助香港”
最终判他18个月感化令(无须收监)。
最终判他18个月感化令(无须收监)。
港媒报道截图
据报道,男被告被控今年1月8日在元朗凤翔路犯案。辩方求情称,案中无人受伤也无财物损毁,被告已“深切反省”,并对自己的守法意识薄弱和鲁莽感到自责,知道应以守法方式表达声音。
辩方又说,被告是受“社会运动”影响,在潜移默化下认为自己可以改变政府,于是“一时冲动”犯案,现已明白后果严重,自知用错方法表达“对香港的爱”,更希望在完成学业后可以参选区议员,“从社区开始改变。”
被告于1月8日在元朗投掷汽油弹纵火现场(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报道称,法官水佳丽在判刑时竟称赞被告是“优秀的小孩”,并“欣赏”他小小年纪已“主动及乐意帮助香港”,但被告单靠“满腔热诚”行事,所用方法行不通,不会改变其他事情,只会重重打击父母,并劝诫被告:要分辨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最终,法官判被告18个月感化令(是指法庭判处犯罪者在一定时间内受到相关人员定期上门评估犯罪者的行为及表现,情况与为警司警诫相似),期间须遵守宵禁令,其中9个月须居住院舍内,法官声称近日“社会运动”再掀浪潮,住在院舍可保护被告,免得他“满腔热血”再做“傻事”。
对于法官的说辞,有香港网友表示,“投掷汽油弹可以系一个优秀的小孩?如果一个有理念的杀人犯,是否都是一个优秀的杀人犯?!我接受不了……”
还有网友称,“优秀就不会放火,少时放火,大就杀人”;“罔顾人命街道掷汽油弹是追求正义?,这样的品格还想当区议员服务社会?还居然被法官认可“优秀”,又是黄法官一个,如此立场为何不被撤换!!!!!”
随着过去一年的暴力事件陆续完成调查及审讯,近日关于判刑报道不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6日晚在脸书发文称,看着不禁令人扼腕叹息。
林郑月娥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星岛日报》)
林郑月娥表示,这些中学生因被激进网民煽动或别有用心的人所误导而犯下严重刑事罪行,随时身陷囹圄,可能前途尽毁。林郑月娥反问,过去一直向青少年错误灌输“违法达义”的思想,鼓动他们“勇武抗争”的人,良心过意得去吗?
林郑月娥又称,要防止青少年误入歧途,特区政府、学校、家庭和整个社会都要共同承担,面对问题,寻找出路。
来源:环球网/小尹
觉得不错,就点在看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