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乌龙!美国人说卖了,台军高层不知道买了……
只能硬吞!美国公布批准对台军售当天,台军一堆高层都不知道有这笔军购案。
美国最近的对台军售,突然成为岛内的一个丑闻。
当地时间7月9日,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DSCA)称,美国国务院批准售台有关“爱国者”三型导弹重新认证的设备与技术,金额约6.2亿美元(约合新台币182亿元)。台湾防务部门、外事部门随即对外宣称感谢。而台湾《联合报》20日曝出,经该报追查证实,事实上对于此项对美“军购案”,包括台防务部门负责人、“空军司令”及所涉“高司联参”,在美国当天对外发布消息前均不知有这项“军购案”,台军高层还是通过当日媒体报道知悉。
台湾《联合报》报道截图
《联合报》称,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以“军购案”名义宣布售台“爱国者”三型导弹重新认证的设备与技术,而此项所谓的“军购案”事前未经过台当局内部军购程序审核机制,包括台“空军司令”熊厚基、台防务部门负责人严德发等人均未曾签名核定,所涉及的部门包括台湾防务部门“战略规划司”、“后勤次长室”也未曾知悉。台军高层则是在当日媒体报道后,才知道有这笔“军购案”。
报道称,事发后,台防务部门紧急调查后发现,台湾“空军防空导弹指挥部”将此军购案视为“作业维持费”,通过负责对美送案的台防务部门“情报参谋次长室”对美递送,但“情报参谋次长室”却意外启动LOR(要价书)程序,在未经内部军购程序审核的情况下,该案成为脱缰的“乌龙军购案”。对此,台军正朝“制度疏漏”方向调查,暂未发现有涉及贪渎迹象和证据。
报道提及,台军各项“军购案”后续,若属后续装备维持或增补,可通过“作业维持费”机制编列相关预算,经台防务部门核定预算案,再经台“立法院”审议后,直接采购。但若是独立的“军购案”,按现行规定,则须经台军内的建案程序,经由军种“司令”、台防务部门“战略规划司”、“后勤次长室”层层审议,乃至由台军“参谋总长”、防务部门负责人核定,再报请台当局“安全会议”、“层峰”知悉后,经由台防务部门“情报次长室”通过“驻美军事代表团”对美递送要价书(LOR),美方才会启动程序,核准后宣布并通知国会。
《联合报》称,经查问蓝绿“立委”获悉,此项军购案并不存在于现存的任何预算案中,不论是作为军事投资性质的“军购案”,或后勤的“作业维持费”,事前均未向“立法院”说明或经审议同意。
“爱国者”三型导弹(图源:台湾《联合报》)
报道称,在查询2020年度台防务部门预算案后发现,台“空军”确实在“后勤及通资业务预算”,编列有“‘办理爱国者系统附属装备维护’、‘爱国者二型导弹重新验证暨寿限零件更换’以及‘爱国者三型导弹发射架暨导弹野战技术协定代表维持’等各式导弹维护所需军事装备设施养护费”预算,额度超过18亿元新台币,属于非军事投资性质的“作业维持费”。报道称,但相关预算明年(2021年)突然“爆增”至近200亿元新台币,而且变身为“军购案”经美国抢先正式发布,恐怕将迫使台当局不管是防务部门或台“立法院”,都必须“硬吞”下去,核准执行。
《联合报》称,美国发布消息后,台防务部门当时除了感谢美国外,还宣称此次军售是特朗普政府迄今对台第7次军售,充分展现对台湾防务安全的重视,并巩固与美国安全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台海及区域和平稳定云云。
对于这项“乌龙军购案”,台防务部门20日承认台空军未遵程序办理,并称未来将依现有机制所要求的建案筹购及后勤维保程序,研究订立相关管制作法,避免类似案件再发生。台防务部门还称,由于此案进度进行至美国知会国会的阶段,尚未完成采购作业,后续将由台空军与美国确认需求,经台“立法院”审议并同意预算编列后,再签署发价书。
国民党籍“立委”马文君对此事表示,此案相当离谱,纵使台湾防务安全依靠美国很多,但军购必须合理、公平、公开。近期,继F-16战机“凤展案”及采购潜舰鱼雷在美方涨价台当局却被迫必须采购后,“难道‘爱三’也要叫我们硬吞?”她说,从未听闻“爱国者”三型导弹延寿需要这么高额的预算,而且“爱国者”三型导弹的拦截效果已被证实不佳。马文君呼吁,台当局应拿出智慧处理此案,若此案明年送至台“立法院”,朝野应合作加以冻结,不要“硬吞”。
《联合报》则发文表示,“作业维持费”性质与军事投资性质的“军购案”完全不同,前者不需建案程序,军种可依需求,以装备后续需求项目为由,直接编列在预算案中,但必须经过台防务部门审核、“立法院”审议,台防务部门在审酌各军种资源分配后,若觉并非最需要的预算,有权加以搁置,台“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若认为预算过高或不切实际,可经审议予以冻结或删减。
台湾《联合报》报道截图
报道称,“军购案”指的是台美双方已有共识的军售,台湾通过严谨建案程序,建立新的军事投资项目,经台防务部门核准,并知会台当局“安全会议”与“层峰”后,就会对美启动LOR FOR PMA(询价需求书)或LOR FOR LOA(供货意向需求书)程序。美国日前公布“军购案”,明显属于LOR FOR LOA(供货意向需求书),属于台当局事前已与美国政府交涉过,直接向美国政府提交供货意向需求书的类型。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日前公布时,也载明此案属于“军购案”。但现在被发现,台防务部门事前根本不知道这项“军购案”,“作业维持费”是怎么“变身”为“军购案”溜出大门,直到美国核准才曝光,台防务部门须交代清楚。
《联合报》还称,“作业维持费”事前必须受台防务部门与“立法院”制约,尤其“爱国者”三型导弹延寿预算高达新台币182亿元,易在各军种竞逐预算资源分配过程中遭掣肘,纵使闯过台防务部门送到“立法院”审议后,也易遭删减冻结。但如果成为美国公布知会国会的“军购案”,碍于美国已正式核准输出,台当局将必须依案编列预算执行,“立法院”置喙也有难度。
此外,《联合报》称,过去名为“疾锋项目”的“‘爱国者’二型导弹性能提升及采购‘爱国者’三型导弹案”,将于明年(2021年)结案,这项总价高达近新台币1800亿元的“军购案”,将有一笔为数可观的“结余款”,依规定必须缴回台当局,但传美国军备商曾游说台湾以增购“爱国者”三型导弹为由加以支用,遭台湾婉拒,其后就爆发了此项“擅闯案”。台军内部是否有人与厂商“里应外合”,试图通过遭“霸王硬上弓”的“军购案”支用这笔结余款?台防务部门必须交代内控机制加以澄清,杜绝外界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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