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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特别法庭”?背后都是生意

环球网 2021-06-10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补壹刀 Author 补刀客


流亡海外的几个分裂分子和西方反华势力相互勾结,在英国伦敦拼凑出一个所谓“维吾尔特别法庭”,要煞有其事地就新疆问题进行听证。


这两天,西方反华势力要针对新疆搞一个“大”动作。


流亡海外的几个分裂分子和西方反华势力相互勾结,在英国伦敦拼凑出一个所谓“维吾尔特别法庭”,要煞有其事地就新疆问题进行听证。


这个“特别法庭”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但他们搞出这番表演,不仅为政治操弄,其实背后还有生意。


就让我们来扒一扒它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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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特别法庭”在英国是以私人担保有限公司的形式成立的。私人担保有限公司在英国一般来讲适用于社团、慈善机构等。也就是说,这完全是一个民间自发团体,而且跟“法律”没有任何关系,只是盗用了“法庭”的名号,是不折不扣的伪法庭。


而且,即便从民间组织的角度来讲,它也是一个非法机构,不具备英国《2011年慈善法》所规定的“合法组织所应有的章程和托管理事会”等条件,且没有获得该法要求慈善组织所应得到的政府资金支持。



凑成这个伪法庭的主要有以下几股势力:


最大金主:“世维会”。


据伪法庭网站的介绍,2020年6月,“世维会”主席正式请求杰弗里·尼斯成立一个独立的“人民法庭”,以调查所谓对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其他突厥穆斯林人口的《持续暴行和可能的种族灭绝》。



该网站信息还显示,“世维会”为其提供了约10万英镑的资金,剩余18.5万英镑资金将通过众筹募集。网站链接的众筹网页显示目前已经募集到将近25万英镑,有800名捐赠者作出个人捐赠。


实际上,“世维会”基本上就是其“独家”资金来源。5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例行记者会上披露,在“世维会”为“法庭”提供23.5万英镑后,该“法庭”长达3个月时间仅筹集到7000多英镑,成为跳梁小丑。


所谓的“众筹”,不过是掩人耳目和虚张声势。


而据美国调查性报道网站“灰色地带”的介绍,“世维会”受到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的直接指导。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已经向“世维会”提供了数百万美元的资金,包括2016年以来直接提供的128.4万美元,以及为其附属组织提供的上百万美元额外资金。


据“世维会”前网站的数据显示,仅2018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向“世维会”及其分支机构提供了近66.5万美元。



这些赠款专门用于培训维吾尔活动家和向青年进行媒体宣传和游说,“以提高对维吾尔人权的认识和支持”。


协助启动:“种族灭绝反应联盟”。


在伪法庭给出的介绍中还提到,该“法庭”于2020年9月3日在“种族灭绝反应联盟”的协助下启动。


所谓的“种族灭绝反应联盟”是2019年11月4日在英国议会成立的一个组织。该组织的联合创始人之一卢克·德·普尔福德 (Luke de Pulford,中文名裴伦德)可谓是“五毒俱全”。



其推特主页身份标签一栏中有:Arise基金会主任、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创始人兼协调员、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香港监察研究员、“世维会”的顾问。


在2019年香港暴乱期间,他是最活跃的英国政客之一,不仅是何君尧在安格里亚鲁斯金大学的名誉博士学位被取消以及鼓动英国律师机构取消其律师资格的主要推手,还与罗冠聪串联拟在英国控告英籍港警。其参与创立的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的主旨就是,将中国的崛起视为民主国家必须共同应对的挑战。


而“种族灭绝反应联盟”中更是汇聚了此前被中国制裁的多名反华政客,包括肯尼迪、奥尔顿,还有此次伪法庭的“庭长”尼斯。


隐形支持:轮子


“补壹刀”还发现,在其介绍文件列出的伪法庭主要参与者履历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经历——“中国法庭”。



据维基百科“中国法庭”词条中的解释,“中国法庭”是由“中国滥用器官国际联盟(ETAC)”设立的舆论机构,其资金支持来源于轮子。


调查记者Ryan Mccarthy 2019年的调查文章中也提到,尽管发起“中国法庭”的“中国滥用器官国际联盟(ETAC)”声称其是一个国际非营利组织,通过其人员联系不难分析出其是轮子的前线组织。


而所谓的“中国法庭”曾在2019年6月17日宣布中国在“强摘器官案”中罪名成立,而当时所谓的“中国法庭”的“庭长”就是此次“维吾尔特别法庭”的“庭长”杰弗里·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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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这个所谓的国际人权律师尼斯根本就是恶名远扬的国际人权圈滥诉专业户,其与境外反华势力的关系更是十分密切。


澳大利亚公民党刊物《澳人警示服务》2019年3月在其网站上发文称,尼斯本人是一名资深的英国特工,其职业生涯主要任务就是针对英美地缘政治目标制造虚假指控。



在尼斯简历中,被其大书特书是曾在海牙国际法庭起诉前塞尔维亚领导人米洛舍维奇(Slobodan Milosevic)一案中担任检察官。


2016年3月24日,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公布了判决书,在判决书的第1303页写道,法庭不认为在此案中相关方面提出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米洛舍维奇认同将波斯尼亚与克罗地亚人逐出波斯尼亚塞尔维亚人所要求的地区。


一直研究米洛舍维奇审判的安迪·威尔克森2017年在战略文化基金会做的一个报告中表示, 在对波斯尼亚-塞尔维亚将军拉特科·姆拉迪奇(Ratko Mladic)的判决的第四卷深埋了一个脚注,“法官一致认为,‘审判庭收到的证据并没有表明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参与了共同犯罪目标的实现’,即通过实施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建立一个同种族的波斯尼亚-塞族实体……我们被告知他是‘巴尔干的屠夫’,但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些指控。为了证明经济制裁和北约对塞尔维亚人民的军事侵略是正当的,我们被欺骗了。



尼斯当时在审判中就是力主米洛舍维奇有罪的。美国国务院南斯拉夫办公室的乔治·肯尼曾谴责米洛舍维奇的审判程序“本质上是不公平的,只不过是一场政治表演审判”。


不过,在世界舆论中的声名狼藉似乎并没有对尼斯产生多大的影响,参与米洛舍维奇审判依然是他多年来在西方人权圈行走的噱头。


此外,尼斯还是前些年臭名昭著的《凯撒报告》的合著者,在《凯撒报告》中他更是展示了其颠倒黑白的虚假指控能力。


2014年,德斯蒙德•达席尔瓦、杰弗里•尼斯和戴维•克兰等人组成的一个国际调查小组认定:自叙利亚冲突开始以来,大约有1万1000名叙利亚人在阿萨德政权的监狱中遭到酷刑,并被执行死刑。


该报告的主要依据是一名代号为“凯撒”的叛逃出境的前叙利亚警察带出的5.5万张照片。调查组认为,给被杀拍照的需要强有力地指向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些杀人行为是有计划、有命令和得到上级指示的。


当时,泰晤士报引述尼斯的话说,“这些照片就像拿到纳粹档案的钥匙”。据称,尼斯还亲自对这些照片进行了认证。


撰写《凯撒报告》的另外一个重要成员是戴维•克兰。在灰色地带针对《凯撒报告》的一篇调查文章中认为,克兰实际上是一名资深的军事情报人员,曾经在五角大楼内担任过各种职位,包括国防情报局。



后来,在《凯撒报告》的基础上,美国出台了《凯撒叙利亚平民保护法》。这项法案授权美国政府以侵犯平民权利的犯罪为由,对巴沙尔·阿萨德政权的高级官员、军事领导人及其所有支持者实施制裁。这项法案还允许向叙利亚能源、国防和建筑部门提供了财政、物质和技术支持的俄罗斯及伊朗机构实施制裁,或是对重建作出贡献的实体实施制裁。


调查记者Max Blumenthal认为,制裁是美国和卡塔尔政府精心策划的高度欺骗性的情报行动的产物。单方面的制裁措施非但没有保护叙利亚的平民,反而使他们走向饥饿和死亡。



去年12月,联合国单方面强制性制裁措施不良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多汉表示,根据《凯撒法案》所实施的制裁可能加剧叙利亚本已严峻的人道主义局势,并呼吁美国解除可能阻碍叙利亚重建在冲突中被毁的民用设施的单边制裁,表示“制裁侵犯了叙利亚人民的权利”。


有分析认为,美国领导的在利比亚和叙利亚的残酷战争中都是以“平民保护”和“促进民主”的名义破坏地区稳定,这些行动严重依赖一些所谓的人权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渠道,以在美国自由派中获得支持。


像尼斯这样的人,吃的正是这一碗饭。


近几年,尼斯又与境外反华势力建立起了联系,开始了一系列公开抹黑中国的举动。


除了前边所说的担任所谓“中国法庭”的“庭长”,并且在道听途说再加上对事实的无耻假设基础上宣布其所谓的“终审判决”以外,在以他名字命名的基金会杰弗里·尼斯基金会的官网合作方一栏中,所谓的“中国法庭”赫然在列。


很明显,尼斯与其背后的势力形成了长期利益关系。


在香港发生暴乱活动期间,尼斯就很积极。他曾为乱港“头目”梁天琦写信求情,还是号称“关注香港发展的人权组织”的乱港外国势力——“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的赞助人。



此次他担任“庭长”的“维吾尔特别法庭”更是得到了“疆独”组织“世维会”的公开资金支持和鼓动,至于尼斯本人在其中有没有私人利益关系就可想而知了。


其实对于尼斯来讲,他真正关心的并不是人权,既不是叙利亚民众的人权也不是新疆民众的人权,而是其背后金主在意的战略目标以及他能从中获得的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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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上演的所谓“听证”闹剧,对于尼斯等人及其背后的反华势力来讲不过是又一场驾轻就熟的“政治表演”。


所谓的“人民法庭”或者说“独立法庭”,他们搞了不止一次了。


每次的套路无非就是从预设的有罪立场出发,再找一群演员和所谓的陪审团和法律专家,从事先编织好的“证据”中得出一个所谓的“终审判决”,然后以此招摇撞骗。


这一次,他们又找到了一些我们熟悉的“演员”。


在这个伪法庭提及的一些“证人”中,有一个叫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她企图宣称自己曾经在教培中心任教,之后在反华势力的包装下摇身一变,成了所谓“教培中心受害者”,改口称自己被关押在“集中营”,“遭受酷刑和医学实验”“被迫吃猪肉”。



实际上,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官员的介绍,她从未进过教培中心学习,也从未在教培中心工作过,她本人不仅作风败坏还涉嫌犯罪。


另外一个熟悉的“演员”是多力坤·艾沙,他在外谎称“家人被关押”“母亲死于再教育营”。而实际上,他是“疆独”组织“世维会”头目,1994年5月出境后再未回国,他的母亲则是因病去世。他也根本不是所谓“再教育营”受害者,而是一个被中国政府认定的恐怖分子。


从伪法庭公布的听证会材料中可以看到,靠污蔑中国成名的所谓“新疆问题专家”郑国恩在专家证人之列,在新疆问题上他的无中生有、精心构陷、学术造假早已为人所不耻。



他的《强制节育》报告引用撒谎成性者的不实之词作为论据;还曾经把新疆正常招录民警,猜测成是为所谓“拘留运动”做准备;把深受新疆各族群众欢迎的“访惠聚”工作,想象成“拘留运动”的“决策基础”;把充分保障儿童上学的寄宿制学校和学前教育,臆想成“拘留运动”的“兜底保障”;把少数民族群众自主自愿到外地就业无端揣测为“强迫劳动”。


另外,长期接受美国国防、外交机构及军火商资助,炮制各种反华谣言的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ASPI)研究员也在专家证人中,该机构受背后金主驱使,长期为其乱疆制华行动提供所谓“学术支撑”“学理依据”。


曾经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揭批过的由反华势力炮制的“维吾尔过渡期司法数据库”相关负责人也在专家证人中。


可以想见,从这些撒谎成性的“证人”口中,能听到的只有不断重复的谎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位国际法研究专家告诉“补壹刀”,像尼斯等人这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诬告滥诉,而一般意义上的诬告滥诉是可以到正规法院去进行的。但如果太离谱了,离谱到正规机构根本不可能受理的时候,他们就毫无来由地搞一个自己授权的所谓“法庭”,进行一场表演式的“审判”。这在国际法中是很滑稽的事情。


这种所谓的“人民法庭”“独立法庭”,无论是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上讲都没有合法性,只是盗用了法律的名义想要以此向中国施压。也可以简单将其理解为一些民间人士搞的模拟法庭,其实质说白了也就是一种丑陋表演。



其实,对于搞出伪法庭的这帮人来说,他们也知道所谓的“判决”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但这个对他们来讲不重要。在其目标中写得很明白,“判决”可能成为国家、国际组织、公司和企业、个人和其他行为者根据相关调查结果采取行动的起点。


换句话说,这个炮制出来的所谓“判决”将成为他们向相关方施压的工具。


据此前“灰色地带”的调查文章分析,伪法庭的最大金主“世维会”现在已经与华盛顿的外交政策议程和旨在遏制和阻碍中国崛起的新冷战战略紧密结合,定期游说美国和西方政界人士,敦促他们孤立并“加大对中国的压力”;加大经济制裁力度;遏制与中国的联系并将西方公司撤出该地区。



而“世维会”背后的金主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总裁卡尔·格什曼2019年在演讲中提到的建立一个针对维吾尔人权的国家联盟中的几点要求也是如此论调,其中也特别提到了要针对西方在新疆的公司。


相关势力“以疆制华”的目的不能更明显了。


不过,这种企图也注定将是他们的一场自嗨游戏。专家告诉“补壹刀”,伪法庭的“判决”注定只能是“废纸一张”。如果有些人硬要把它作为行为根据的话,对于其他人也是可以不接受的,至少在法律上是不能当回事的。


图片来自网络

来源:补壹刀/鸽子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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