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8月3日报道,一群在挪威读书的台湾学生因居留证国籍被标注为中国籍控告挪威政府,并一路告到欧洲人权法院,日前,法官认为此案没有违反“欧洲人权公约”规定的自由和权利,直接裁定不受理。
报道称,2018年下半年,一群台湾学生不满挪威政府将台湾人居留证的国籍标注为中国,在台湾募款新台币300多万元后,聘请律师向奥斯陆地方法院提告。此后,他们一路上诉到挪威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不过三级法院都没开庭就直接驳回上诉。他们后又转向位于法国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欧洲人权法院。
欧洲人权法院 资料图
据报道,由学生约瑟夫与团队发起的所谓“在挪台湾人国籍正名运动”发起人Joseph称,7月29日收到律师通知,欧洲人权法院一名法官7月15日以此案没有违反“欧洲人权公约”规定的自由和权利为由,直接裁定不受理。报道称,募款目前结余新台币140万元,Joseph称,正跟律师评估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申诉的可能性。
对此,有岛内网友认为挪威做得好,“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
据台媒此前报道,挪威移民局(UDI)自2010年起,陆续将台湾人居留证上的国籍标注为中国,在挪威的台湾人社群申诉无效后,“在挪台湾人国籍正名运动”募资聘请律师,在2019年8月底向奥斯陆地方法院正式提告挪威政府。
但从奥斯陆各级法院去年4月28日一审判决、9月11日二审判决至11月10日最高法院判决,皆以简易书面审理,称此案“显无理由上诉”判决败诉。
而早在去年5月,“中央社”就报道称,奥斯陆地方法院法官在去年4月28日宣布的判决中表示,挪威政府遵行“一个中国”政策,不承认台湾是国家,将台湾人国籍注记为中国,符合官方的一中政策,因此原告的主张无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