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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赢了!

小尹 环球网 2021-10-17


判了!造谣马英九收2亿政治献金,台“名嘴”陈敏凤被要求赔60万并登报道歉


据“ETtoday新闻云”等台媒报道,台湾“名嘴”陈敏凤2015年1月在台媒撰写文章,影射时任台当局领导人马英九收受电子业老板集资的2亿元(新台币,下同)政治献金。马英九对此不满,并起诉求偿1000万元并在4大报刊登报道歉,法院一二审均驳回马英九的请求,但更一审(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理)改判陈敏凤须赔偿60万元并登报道歉。全案再上诉,台“最高法院”15日驳回上诉。


台媒报道截图


报道称,陈敏凤于2015年1月15日在台媒撰写标题为“马英九‘总统’收受违法政治献金,抓到了?!”的文章,内容提到“根据知情人士透露,段宜康(前“立委”)所指的这场聚会,是在2007年举行,一共是12个人参加,共同凑了2亿元,交给了跟随马英九非常长期的幕僚。”


陈敏凤还称,“这位幕僚非常低调,跟马英九身边长达数十年,外界却对他的名字并不熟悉。外界曾经质疑这笔钱是否交给了马英九,若以与会人士透露,这笔钱是透过这位人士负责接触和联系,这笔钱一定会交给马英九手中,毫无疑问,只是马英九如何运用则不可而知。”


马英九资料图(图片来源:台湾“ETtoday新闻云”)


马英九提起诉讼主张,陈敏凤的文章影射他收受巨额金钱,而有图利相关电子业者之心,致其名誉受损。


在马英九提出民刑事诉讼中,刑事“妨害名誉罪”部分,陈敏凤最后无罪确定。至于民事求偿部分,马英九求偿1000万元,并要求在4大报刊登道歉启事,马英九一二审均败诉,但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去年4月间做出改判,合议庭法官认为陈敏凤确未善尽合理之查证义务,而过失侵害马英九名誉权,经过计算后,改判陈敏凤须赔偿60万元,并应在联合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1日。全案再上诉,台“最高法院”15日驳回上诉,陈敏凤败诉。


马英九此前不止一次被造谣收受政治献金,台湾《中时电子报》去年1月报道,2014年台湾名嘴周玉蔻曾在政论节目中称,“马英九曾收受顶新集团2亿元政治献金”,对此,马英九指其言论不实,委由律师提告。


此案已在2019年4月确定周玉蔻败诉定谳,周被判赔180万、并应在台湾四大报刊登道歉启事。2020年1月8日,周玉蔻在台湾《中国时报》头版左侧刊登相关道歉启事。周玉蔻在启事中称,道歉人周玉蔻公开传述马英九先生于2012年竞选第13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时,曾收受顶新魏家新台币2亿元非法政治献金的不实言论,损及马英九先生之名誉,特此澄清并表达歉意。

来源:环球网/小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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