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西安高新公安 就12月31日中午12时,王某在团结南路南窑头社区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事件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2021年12月31日,我局唐延路派出所接到一起打架警情。经调查,当日中午12时王某在团结南路南窑头社区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工作人员闫某某、彭某某殴打了王某。事后,闫某某、彭某某向王某真诚道歉并取得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对闫某某、彭某某分别处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