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曹某涛烧伤身亡”调查情况通报
2022年5月8日,哈尔滨市一男子烧伤身亡。哈尔滨市成立了由政法、公安、检察等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调查组,经现场勘查,并调取曹某涛所驾车行车记录仪,120急救车医务人员工作记录仪,出警民警执法记录仪,加油站、超市、行车沿线和医院急诊室视频监控,走访调查证人48人,制作笔录70份。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5月8日13时45分,哈尔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道里区天平路附近有人烧伤。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男一女被烧伤,与120急救人员将伤者送至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救治。伤者曹某涛(男,35岁)经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卢某秋(女,37岁)右背部、右肩部及右上臂Ⅱ度烧伤,无生命危险。
经查,5月7日,曹某友(男,56岁,死者曹某涛之父)在道里区天平路与南湖路交叉口北侧人行道摆摊刷车。当天18时40分许,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因曹某友违规占道刷车,暂存其刷车水泵于道里区执法局,曹某友、曹某涛父子怀疑是同在此处摆摊刷车、此前发生过矛盾,且当时不在现场的张某和(男,40岁,绰号“大和子”,与网传“大河子”并非一人)举报的。
视频和微信支付记录及证人证实,5月8日10时41分,曹某涛在道里区新发镇胜利加油站购买92号汽油16.75升,先将汽油加入自带的塑料桶中,放于车后货箱,剩余汽油加入其驾驶的黑AL5*59灰色福田小货车内。11时19分,曹某涛到道里区崂山路宜居家园(一期)启诚超市,购买了两个防风打火机和一个普通打火机。
视频及有关目击证人证明,13时34分58秒,曹某涛下车,拎着装有汽油的塑料桶步行前往事发地点,找到张某和(大和子),与之发生争吵,曹某涛将汽油泼洒在自己身上及周边,正在刷车的卢某秋(张某和妻子)上前劝解,张某和将汽油桶从曹某涛手中抢下,并移至10米以外。其间,曹某涛将卢某秋搂住,在卢某秋挣脱中,将手中打火机点燃,致二人不同程度烧伤。经比对,在现场提取的打火机,与曹某涛在超市购买的一致。打火机和汽油桶盖上检出的DNA,经比对与曹某涛一致。此外,据执法记录仪、120工作记录仪记录,120急救人员、出警民警询问,及在场目击者证实,曹某涛是自己点的火。
医院急诊室的视频显示,事发时未在现场的曹某涛母亲韩某英对曹某涛说“他儿子浇的,听着没有”,曹某涛点头。其母又对曹某涛说“听见没有?他爹把着的你,他儿子往你身上倒,他爹把着你,往你身上浇的汽油,他儿子点的,知道了不”?曹某涛点头“嗯”。随后,曹某涛之妹曹某录制了网传视频,相关内容与事实不符。经查张某和的儿子当时并不在事发现场。
经出警民警、120急救人员及现场目击证人证实,现场曹某涛未被绳子捆绑,刑事技术部门现场勘查未发现现场有绳子残留物,检验鉴定未见绳子捆绑痕迹,网传的“绳子”为烧焦的衣服残留物。
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调查组将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实事求是、严谨负责,严肃查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哈尔滨市调查组
2022年5月15日
平安哈尔滨 微信公号截图
此前报道:哈尔滨通报“男子烧伤身亡” 来源:平安哈尔滨
关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曹某涛烧伤身亡”调查情况通报
2022年5月8日,哈尔滨市一男子烧伤身亡。哈尔滨市成立了由政法、公安、检察等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调查组,经现场勘查,并调取曹某涛所驾车行车记录仪,120急救车医务人员工作记录仪,出警民警执法记录仪,加油站、超市、行车沿线和医院急诊室视频监控,走访调查证人48人,制作笔录70份。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5月8日13时45分,哈尔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道里区天平路附近有人烧伤。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男一女被烧伤,与120急救人员将伤者送至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救治。伤者曹某涛(男,35岁)经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卢某秋(女,37岁)右背部、右肩部及右上臂Ⅱ度烧伤,无生命危险。
经查,5月7日,曹某友(男,56岁,死者曹某涛之父)在道里区天平路与南湖路交叉口北侧人行道摆摊刷车。当天18时40分许,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因曹某友违规占道刷车,暂存其刷车水泵于道里区执法局,曹某友、曹某涛父子怀疑是同在此处摆摊刷车、此前发生过矛盾,且当时不在现场的张某和(男,40岁,绰号“大和子”,与网传“大河子”并非一人)举报的。
视频和微信支付记录及证人证实,5月8日10时41分,曹某涛在道里区新发镇胜利加油站购买92号汽油16.75升,先将汽油加入自带的塑料桶中,放于车后货箱,剩余汽油加入其驾驶的黑AL5*59灰色福田小货车内。11时19分,曹某涛到道里区崂山路宜居家园(一期)启诚超市,购买了两个防风打火机和一个普通打火机。
视频及有关目击证人证明,13时34分58秒,曹某涛下车,拎着装有汽油的塑料桶步行前往事发地点,找到张某和(大和子),与之发生争吵,曹某涛将汽油泼洒在自己身上及周边,正在刷车的卢某秋(张某和妻子)上前劝解,张某和将汽油桶从曹某涛手中抢下,并移至10米以外。其间,曹某涛将卢某秋搂住,在卢某秋挣脱中,将手中打火机点燃,致二人不同程度烧伤。经比对,在现场提取的打火机,与曹某涛在超市购买的一致。打火机和汽油桶盖上检出的DNA,经比对与曹某涛一致。此外,据执法记录仪、120工作记录仪记录,120急救人员、出警民警询问,及在场目击者证实,曹某涛是自己点的火。
医院急诊室的视频显示,事发时未在现场的曹某涛母亲韩某英对曹某涛说“他儿子浇的,听着没有”,曹某涛点头。其母又对曹某涛说“听见没有?他爹把着的你,他儿子往你身上倒,他爹把着你,往你身上浇的汽油,他儿子点的,知道了不”?曹某涛点头“嗯”。随后,曹某涛之妹曹某录制了网传视频,相关内容与事实不符。经查张某和的儿子当时并不在事发现场。
经出警民警、120急救人员及现场目击证人证实,现场曹某涛未被绳子捆绑,刑事技术部门现场勘查未发现现场有绳子残留物,检验鉴定未见绳子捆绑痕迹,网传的“绳子”为烧焦的衣服残留物。
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调查组将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实事求是、严谨负责,严肃查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哈尔滨市调查组
2022年5月15日
关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曹某涛烧伤身亡”调查情况通报
2022年5月8日,哈尔滨市一男子烧伤身亡。哈尔滨市成立了由政法、公安、检察等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调查组,经现场勘查,并调取曹某涛所驾车行车记录仪,120急救车医务人员工作记录仪,出警民警执法记录仪,加油站、超市、行车沿线和医院急诊室视频监控,走访调查证人48人,制作笔录70份。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5月8日13时45分,哈尔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道里区天平路附近有人烧伤。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男一女被烧伤,与120急救人员将伤者送至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救治。伤者曹某涛(男,35岁)经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卢某秋(女,37岁)右背部、右肩部及右上臂Ⅱ度烧伤,无生命危险。
经查,5月7日,曹某友(男,56岁,死者曹某涛之父)在道里区天平路与南湖路交叉口北侧人行道摆摊刷车。当天18时40分许,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因曹某友违规占道刷车,暂存其刷车水泵于道里区执法局,曹某友、曹某涛父子怀疑是同在此处摆摊刷车、此前发生过矛盾,且当时不在现场的张某和(男,40岁,绰号“大和子”,与网传“大河子”并非一人)举报的。
视频和微信支付记录及证人证实,5月8日10时41分,曹某涛在道里区新发镇胜利加油站购买92号汽油16.75升,先将汽油加入自带的塑料桶中,放于车后货箱,剩余汽油加入其驾驶的黑AL5*59灰色福田小货车内。11时19分,曹某涛到道里区崂山路宜居家园(一期)启诚超市,购买了两个防风打火机和一个普通打火机。
视频及有关目击证人证明,13时34分58秒,曹某涛下车,拎着装有汽油的塑料桶步行前往事发地点,找到张某和(大和子),与之发生争吵,曹某涛将汽油泼洒在自己身上及周边,正在刷车的卢某秋(张某和妻子)上前劝解,张某和将汽油桶从曹某涛手中抢下,并移至10米以外。其间,曹某涛将卢某秋搂住,在卢某秋挣脱中,将手中打火机点燃,致二人不同程度烧伤。经比对,在现场提取的打火机,与曹某涛在超市购买的一致。打火机和汽油桶盖上检出的DNA,经比对与曹某涛一致。此外,据执法记录仪、120工作记录仪记录,120急救人员、出警民警询问,及在场目击者证实,曹某涛是自己点的火。
医院急诊室的视频显示,事发时未在现场的曹某涛母亲韩某英对曹某涛说“他儿子浇的,听着没有”,曹某涛点头。其母又对曹某涛说“听见没有?他爹把着的你,他儿子往你身上倒,他爹把着你,往你身上浇的汽油,他儿子点的,知道了不”?曹某涛点头“嗯”。随后,曹某涛之妹曹某录制了网传视频,相关内容与事实不符。经查张某和的儿子当时并不在事发现场。
经出警民警、120急救人员及现场目击证人证实,现场曹某涛未被绳子捆绑,刑事技术部门现场勘查未发现现场有绳子残留物,检验鉴定未见绳子捆绑痕迹,网传的“绳子”为烧焦的衣服残留物。
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调查组将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实事求是、严谨负责,严肃查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哈尔滨市调查组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