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警方:李某、谭某凤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赵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3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10月4日凌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通报三起涉疫典型案例,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分别查处多起在互联网散布涉疫情谣言、发布煽动性言论的案件,现就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0月1日,经群众举报:李某(男45岁,住水磨沟区)在微信群内散布“明天开始全国静默七天”的涉疫情谣言;谭某凤(女,51岁,住米东区)在微信群内散布“乌鲁木齐明天要封城”的涉疫情谣言;赵某(男,34岁,住米东区)在微信群内发布煽动性言论。
上述案件中,李某、谭某凤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赵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3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干部群众为抗击疫情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仍有个别网民漠视法律法规,编造、散布涉疫情谣言和煽动性言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请大家理性甄别,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我市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3日
乌鲁木齐警方:李某、谭某凤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赵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3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乌鲁木齐警方:李某、谭某凤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赵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3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乌鲁木齐警方:李某、谭某凤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赵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3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10月4日凌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通报三起涉疫典型案例,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分别查处多起在互联网散布涉疫情谣言、发布煽动性言论的案件,现就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0月1日,经群众举报:李某(男45岁,住水磨沟区)在微信群内散布“明天开始全国静默七天”的涉疫情谣言;谭某凤(女,51岁,住米东区)在微信群内散布“乌鲁木齐明天要封城”的涉疫情谣言;赵某(男,34岁,住米东区)在微信群内发布煽动性言论。
上述案件中,李某、谭某凤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赵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3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干部群众为抗击疫情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仍有个别网民漠视法律法规,编造、散布涉疫情谣言和煽动性言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请大家理性甄别,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我市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