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大连公安通报!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向全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基础上,针对《通告》中所涉及的20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1起,治安案件1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处罚31人。
相关案例:
(一)应当暂停营业的场所、机构擅自营业
1.3月16日0时许,西岗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西岗区北海街某麻将室有人打麻将。接警后,西岗公安分局站北派出所迅速临场处置,对麻将馆进行了关停,同时依法将麻将馆老板刘某(男,48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刘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3月18日,中山公安分局海军广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勤俭街某网吧内多人上网。经调查,网吧负责人庄某某(男、35岁)以关闭正门、打开后门等躲避检查方式擅自营业。目前,庄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二)擅自出入封闭区、封控区
3.3月17日10时许,金州公安分局三十里堡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在疫情封控区出行,民警立即临场处置,依法将违法人员于某某(女,27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调查,于某某在明知道三十里堡街道为封控区、要求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仍擅自出门访友。目前,于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3月18日16时许,金州公安分局三十里堡派出所民警在三十堡街道某小区巡逻时发现,小区居民王某(男,69岁)和张某(男,50岁)明知在疫情期间封控区内居民足不出户的要求,仍擅自外出。目前,二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
5.3月16日7时许,在西岗区石道街社区核酸检测点核酸检测队伍中,两名女子因插队发生争吵。西岗公安分局白云街派出所执勤人员将插队女子劝离后,另一当事人杨某(女,52岁)仍大声辱骂插队女子,严重影响核酸检测秩序。执勤人员在依法劝离杨某过程中,杨某拒不配合且对执勤人员进行推搡辱骂。目前,杨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6.3月18日9时许,在金普新区童牛岭广场核酸检测点,居民冷某(女,59岁)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开发区公安分局黄海路派出所执勤人员予以制止时,冷某殴打执勤人员,并将执勤人员防护服和警服撕坏。冷某被现场执勤民警控制后,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冷某对其不服从防疫管理、殴打执勤警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冷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开发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3月18日15时许,在瓦房店市文兰街道西环社区核酸检测点,居民吕某(男,45岁)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并言语威胁、恐吓现场工作人员,导致核酸检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目前,吕某因威胁人身安全,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为疫情防控需要而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治安卡口、检查站
8.3月17日12时许,瓦房店市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民警在九龙街道九龙村张屯防疫卡口巡逻中发现,有人未按防疫要求,驾驶货车试图越过卡口。民警依法将违法人员迟某某(男,25岁)和周某某(男,23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二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我市警方郑重提醒:
请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相关决定、命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涉疫类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发现涉疫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请积极拨打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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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安文元
编辑:盼盼
美编:王蕊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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