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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曝光4起典型案例

大连晚报 2022-12-15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推动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效果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

公布4起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1.大连保诚水产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污染物案


2022年6月10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到大连保诚水产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育苗间暂养池有部分生产污水排放,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入海。检测人员当场在废水排污口采集水样并开展相关检测工作。检测报告显示,总排口排水中总氮浓度超过《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
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以及《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具体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2.大连利得尔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污染物案


2022年7月20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大连利得尔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入海排污口排放污水,检测报告显示总排口排水中总磷浓度超过《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具体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3.长海县小长山岛镇德利洗浴

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案


2022年1月17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小长山岛镇德利洗浴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已经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但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填报燃料类别、废气排放口名称等内容。
该公司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以及《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具体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洗浴中心处以2千元罚款。


4.长海县小长山岛镇蓬勃洗浴中心

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案


2022年1月20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长海县小长山岛镇蓬勃洗浴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填报燃料类别、废气排放口名称等内容。
该公司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以及《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具体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洗浴中心处以2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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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吴耀辉

编辑:盼盼

美编:昉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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