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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大连晚报 2023-07-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日前,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在耕地保护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1.瓦房店市杨家满族乡二龙山村村委会

原主任刘德玉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


2011年5月,刘德玉在任二龙山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村耕地0.9亩建设看护房和库房。时任杨家满族乡政府土地助理吴宗德、二龙山村党总支书记王有臣履职不力、监管失职,未及时制止刘德玉违法行为,致使耕地遭到破坏。2021年10月,刘德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12月,吴宗德、王有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泉水村村民委员会

履行村集体土地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


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泉水村村委会分批将403.75亩村集体土地流转给钱某从事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及生产经营。期间,泉水村村委会履行村集体土地管理职责不力,放任钱某开发建设“生态庄园”项目,致使300余亩耕地丧失机耕作业条件。2022年1月,时任泉水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明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委”委员滕人蛟、许云玲,村民组长张淑霞、刘桂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2月,钱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3.庄河市自然资源局长岭国土资源所所长孙剑、

长岭镇政府土地规划城建负责人梁冲

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履职不力问题


孙剑、梁冲在担任长岭国土资源所所长、长岭镇政府土地规划城建负责人期间,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履职不力,致使该镇7个村31户村民在2014年至2020年,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4亩,建设养鸡大棚、猪舍、轻钢看护房等设施。2022年12月,孙剑、梁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既有村干部非法占用农地、侵害村集体利益的问题,又有监管人员失职失察,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不细不实的问题,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法敬畏缺失,责任意识淡化,造成农村违规用地现象屡治屡犯、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保护耕地事关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行为背后的腐败、作风和责任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执法确保耕地保护有关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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