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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终于来了!贵阳垃圾分类标准公布!年底全市覆盖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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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贵阳市2019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的内容,完成“到2019年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全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的工作目标。 

据悉,按照6月18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工作要求,结合各区(市、县)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实际,贵阳市制定并印发了《贵阳市2019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通过实施考核,督促各区(市、县)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力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强制分类,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完成“到2019年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全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的工作目标。 


据介绍,《细则》主要分为《贵阳市2019年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贵阳市2019年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两个部分。 


《贵阳市2019年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中共有8个考核项目,分别是组织领导、示范片区建设、宣传引导工作、硬件配置、分类作业、组织动员、分类效果、加(减)分项。 


其中,硬件配置考核将以实地检查的方式,检查分类垃圾桶配置是否合理,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是否清楚,投放设施是否完备,能否满足投放需求等。分类效果考核,曾将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对市民关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进行随机抽查。 


《贵阳市2019年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则有6个考核项目,分别是组织领导、宣传工作、配套设施建设、分类作业、分类效果以及加分项。 


其中,分类作业考核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是否明确分类投放、分类收运责任主体,是否存在乱扔垃圾、混投混收等作业问题。加分项考核,主要用于鼓励各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建立有效的分类工作机制,树立典型并积极推广。 


据了解,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市督办督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市直单位、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以通报形式反馈,限时整改。 


贵阳市政府要求,各市直单位、各区(市、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要职责范畴,经常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考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贵阳市2019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56号)明确的年度工作内容,按照6月18日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工作要求,结合各区(市、县)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考核,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各区(市、县)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力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强制分类,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完成“到2019年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全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考核细则内容

本实施细则主要分为《贵阳市2019年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贵阳市2019年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贵阳市2019年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1.组织领导。主要检查各区(市、县)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2.示范片区建设。主要检查各区(市、县)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中,在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宣传引导和机制运行等方面情况。
3.宣传引导工作。主要检查各区(市、县)在组织宣传培训活动,利用户外载体宣传,开展学校分类知识教育,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配合宣传等方面工作情况。
4.硬件配置。主要检查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在宣传设施和分类设施建设上的完善化和标准化情况。
5.分类作业。主要检查各区(市、县)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运作情况。
6.组织动员。主要检查各区(市、县)是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调动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基层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7.分类效果。主要检查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知晓率情况。
8.加(减)分项。主要用于鼓励各区(市、县)加快分类工作步伐,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可复制模式形成。
(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占比情况详见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二)贵阳市2019年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1.组织领导。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是否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2.宣传工作。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是否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员和督导员,是否按要求每月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3.配套设施建设。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办公区域,是否建立完善的分类宣传设施和分类投放设施。
4.分类作业。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是否明确分类投放、分类收运责任主体,是否存在乱扔垃圾、混投混收等作业问题。
5.分类效果。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在分类知晓率、分类投放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情况。
6.加分项。主要用于鼓励各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建立有效的分类工作机制,树立典型并积极推广。
(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占比情况详见附件)

三、检查考评方式

(一)查阅资料。各市直单位、各区(市、县)要注重收集、整理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检查考评、创新管理等工作资料。要求真实、全面、整齐,便于翻阅和检查。
(二)实地检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督办督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市直单位、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以通报形式反馈,限时整改。

(三)自查互评。各市直单位、各区(市、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要职责范畴,经常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考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单位之间可以开展互相观摩、互相考评,做到问题互查、经验共鉴。

延伸阅读:


贵阳市政府办公厅此前印发了《贵阳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01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02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 


03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


编辑: 雪雯

来源: 动静贵州、贵阳市人民政府网、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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