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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面包车强行冲卡,民警开枪致副驾驶死亡!结果……

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 吕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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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凌晨,广西博白县民警在执法期间,一辆面包车强行冲卡,危及民警生命安全。民警开枪射击正在逃离的面包车轮胎,却误击中副驾驶位上的陆某,致其死亡。


1月3日,“民警开枪致副驾驶死亡案”公布了终审判决结果。


1事情回顾

陆某出生于1991年,住在钦州小董镇,生前无固定工作,主要以跑运输为生。事发前两天晚上,陆某曾给妻子张某打电话,称要和朋友廖某开车去一趟广东。他的妻子说:“事后才知道是拉走私烟去广东,他是去帮忙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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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凌晨1时,在博白交警的检查点,司机廖某不顾民警的示意,拒绝停车接受检查,驾驶车辆冲过设卡点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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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情况,博白交警英桥中队的指导员傅某驾驶执勤车辆,搭乘辅警曾某、冯某往博白方向追缉。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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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了几公里后,司机廖某拐进一个路口,却发现是“死胡同”。

此时交警已经赶到,并将警车堵在门口。傅某、曾某两人持警用手电筒下车搜索,与正在试图冲出门口的面包车狭路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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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警方的示意,廖某仍拒绝停车。先是驾车加速朝曾某的方向开来,曾某躲闪不及被碰倒在地上。而后,面包车再朝傅某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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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某觉得他和辅警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于是拔出枪支,朝天连鸣二枪示警。面包车仍继续加速向搅拌站门口驶去。


“当时门口还有一名辅警,担心面包车会撞到他,还会危及道路上的行车安全。”傅某下意识对着面包车的后车轮连开三枪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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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追上了面包车,将其拦截,发现陆某已受伤。当晚,陆某因枪弹创伤致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当时的警情通报。



2家属将警方告上法院


2018年11月9日,陆某的家属认为傅某开枪致陆某死亡的行为违法,并向博白县公安局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警方赔偿各项损失250多万元。


▲网络图片


对于陆某的家属提出的申请,博白县公安局没有作出处理。于是,陆某的家属将博白县公安局告上法院。


经过审理,博白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傅某的开枪行为合法正当,陆某的家属的诉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终审维持原判


2019年,陆某的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



●廖某的行为具有危险性、暴力性,对民警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和紧迫的威胁。


●傅某开枪的目的并不是射杀廖某或陆某,而是为了制止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


●开枪的主体和程序合法,傅某是合法持有枪支的民警,开枪前也进行了鸣枪警告。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法院认为,廖某的行为具有危险性、暴力性,构成妨碍公务罪,认定傅某的开枪行为具备合法性。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支持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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