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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拍”举报有奖征集两个月 交管部门共发出32510元“红包

2017-06-12 东方卫报

从3月31日起,南京公安交管部门对“一键拍”车友及网友的有效举报视频,给予每起30元或1000元不等奖励。截至6月初,南京交警经过严格审核后,共采用有效举报1019起,发出红包32510元,含2个1000元的红包和1017个30元的红包,拿到红包数最多的一位市民已经收到32个红包共计960元。

通过“一键拍”交通违法举报设备和“南京交警”微博微信举报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违法行为的举报数最多,占举报总数的82%;举报“占用公交专用车道”交通违法的占举报总数的12%。除此之外,占用应急车道、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举报违法类别约占6%。 


交管部门表示,从5月20日起,南京交通违法曝光开始全面记分,被市民通过“一键拍”举报设备或者南京交警微博微信成功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要被交管部门认定有效,纳入曝光台后也会按照规定进行记分。 


案例一: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一键拍”举报有奖征集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南京交管部门共接到3起“遮挡号牌”的举报,经调查取证后,对其中2起被举报的车辆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认定违法行为成立,对驾驶人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南京交警向有效举报的两名热心车友每人发放1000元的奖励。


4月16日下午15点多钟,市民举报一辆苏A***02的面包车,在龙蟠中路高架七里街上方行驶过程中遮挡号牌。交警三大队通过排查确定了车号并通知该车车主到大队接受调查。该车车主梁某到三大队交通科后,观看了举报视频,承认自己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交警三大队随即对梁某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5月31日上午,“一键拍”举报平台接到车友举报苏A8****的银色小型客车在长江隧道有涉嫌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交警四大队立即通知该车车主到大队接受调查。次日下午,该车车主刘某来到四大队,表示她之前没发现倒车影像摄像头脱落,接到交警电话后才发现摄像头连着一根线挂了下来,正好挡着牌号“8”的位置上方,并不是故意遮挡的。后经过民警的查验,这辆车倒车影像功能正常,摄像头系用双面胶粘贴在牌照上方车体,脱落痕迹较新鲜,且号牌上的数字8虽有少部分的遮挡,但基本上不影响识别,当事人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不能认定。交警四大队民警对刘某处以警告,并责令其予以改正。

交警

提醒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是严重的主观交通违法行为,有部分驾驶人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故意遮挡、污损、涂改机动车号牌,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对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案例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

交管部门接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中,最多的就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而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俗称的实线变道、骑压导流线等。

5月21日12时37分,一辆出租车通过中山南路淮海路路口时,路口实线区域内一共四股车道,原本出租车行驶在右侧第二股车道,压实线往第三股车道变道,还未进入路口时又变回第二股车道。如此“蛇行”通行方式,让其他开车人不断减速、避让,不仅自己违法被车友举报,还干扰了路口通行效率,存在极大的事故隐患。

交警

提醒

目前,南京交警在内环西线集庆门隧道的北进口、内环东线西安门隧道的南进口,都设置了曝光骑压导流线的电子警察,但快速内环沿线、高速公路匝道的汇入口处,也时常出现骑压导流线的情况。交警通过举报视频的分析,大多数骑压行为发生在早晚高峰,不少违法当事人表示,骑压导流线只是为了借道超车。

交警表示,看起来他们是在拥挤的车流中抢了先、占了便宜,但此类行为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对快速内环沿线的通行将造成滞留和拥堵,甚至在高速公路引发后果严重的交通事故。


无效举报情况

交管部门介绍,“一键拍”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接报的举报视频中,也有不少无效举报。造成无效举报的主要原因有:被举报的违法车辆车牌辨认不清、举报视频中泄漏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人本身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等。


1、车牌不清。常见的造成车牌不清的原因,除了车友自己的行车记录仪摄像头像素较低之外,阳光直射造成的反光,近期较为常见。


5月4日18时30分,热心市民刘先生举报了一辆小车在江东中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时在实线段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但由于强烈的光线照耀在被举报车辆的车牌上,造成违法视频中车牌部分反光,形成白花花的一片,无法辨认车牌号码,属无效举报。


2、举报视频中泄漏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一键拍”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工作人员在调取举报视频时,经常看到在视频中展现的违法发生过程、违法车辆车牌号码等都被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但是由于举报人的车前挡风玻璃下,放置了印有自己车牌号码的停车牌或印有自己电话号码的挪车牌,这些车辆信息或电话号码,倒映在车前挡风玻璃上,从视频中可以准确地辨认出,这就造成了举报人个人信息的泄露。由于作为证据的视频举报资料不能进行删减、编辑,因此当视频生成违法照片后,交管部门也不能对照片进行剪切、裁剪。为了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此类举报也属无效举报。


3、举报人本身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一位车友于5月12日14时12分至15时04分期间,连续上传了4段举报视频,举报的都是将军大道诚信大道附近,车辆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在审核举报视频时,发现举报者所用车辆在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内没有移动,违停在将军大道主干道上。他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停行为。由于举报者自身存在着交通违法,因此他上传的举报视频属无效举报。但审核举报视频的民警发现该地点逆向行驶违法多发的情况后,立即向江宁交警大队反馈了这一情况,江宁大队表示将派民警在附近加强巡逻,对逆向行驶违法行为的开车人进行当场处罚。

(以上配图均来源互联网)

通讯员 宁交轩 

东方卫报全媒体记者 徐杨 

(以上配图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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