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在宁毕业生租房可申领补贴 人社部门发布租房补贴问答

2017-07-11 东方卫报


在宁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申领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去年7月1日,《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一年来,全市申请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2.1万多人,1.9万多人通过审核,领取补贴5700多万。近日,市人社局发布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问答(2017版),列出了租房租赁补贴详细的申请流程。

“我的南京”APP可申请补贴

毕业生申报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据介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人社部门书面申报)。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记者了解到,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补贴标准按学历分3档

需要提交租房合同等材料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按照学历标准不同可分为3档。


 其中,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申请补贴需提交哪些材料?


 据了解,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发票。开具租金发票的具体问题可咨询税务部门或房产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租房材料要求:房屋租赁合同要求一人一合同,对应的租金发票则是一人一票,共用的合租合同或租金发票审核结果会不通过。


租金发票如何开具等问题可直接咨询各区房产局税收代征点。对于租金发票,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间等规定内容。


 此外,如果是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申请首月需要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果是在南京市参保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参保证明。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


一些毕业生会有疑问,毕业2年内和发放期限怎么判断?


 据了解,申报时间要求距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为两年内。只要在毕业两年内申请,享受补贴期限都是累计不超过24个月。如果期间有重新申请的情况,要视具体情况来定。比如申请人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是2015年7月1日毕业的,那么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都可以申请。系统是次月1日导出上月申报数据,10个工作日出审核结果。故只要在毕业两年内提交申请,审核不受影响,享受的补贴期限根据提供租金发票租期时间来判断,累计不超过24个月。如果毕业生在2017年7月换就业单位就需要重新申请了,此时毕业已超过两年,就不能再申请了。

补贴发放起始时间为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24个月。比如,租房发票上面开具的时间段是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如果申请人2017年2月申请并审核通过,那么补贴发放开始时间系统自动设定为2017年2月,到期时间区人社部门会依据发票判断为2017年6月。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不需要再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审核上传材料后会判断租金发票到期月,到期前个人信息如无变化,可不用操作,每月系统会自动生成审核结果,租金发票到期后及时变更申请。如系统显示发票到期月是2017年7月,申请人需在8月底前完成变更申请(未在有效时间内操作,造成续发中断的,只能重新申请),提交新的租房材料。如8月变更,租金发票租期中必须含有当月,否则审核结果会显示不通过,原因是发票租期不含申报当月。


补贴续发期间两种情况需要变更

跳槽换单位须重新提出申请


据介绍,在续发期间,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不变,但租房合同或租金支付出现下列变动的,应在当月审核结果发布后及时通过原申报系统变更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变动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租住房地址变更,新签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


住房租赁合同或租金支付期满,续签租赁合同或续交租金的。


申请人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需要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申请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就业单位的;


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或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东方卫报全媒体记者 臧首成

(配图来源网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