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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拍得天价手机”事件后 省法院新规:司法拍卖悔拍者须补齐差价

2017-09-13 东方卫报


“天价手机”

27万拍得手机


前几天,“27万元拍得天价二手手机”事件在网络持续传播,引发网友和媒体广泛关注。“看错价”的车先生明确表态,不会支付这27万元。鉴于此,对该手机进行司法拍卖的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其中两名参与“恶作剧”的行为人进行了处罚。

9月9日晚,秦淮区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发布通报:考虑到车某某、刘某某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对自己参与非正常竞价,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表示悔过,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决定对车某某处以一万元罚款,对刘某某处以两万元罚款。此外,法院还将继续对其他恶意竞拍的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行为人的过错与态度依法处罚。

后续


昨天,在“27万拍得天价二手手机”事件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及各基层人民法院发出一份通知,内容是“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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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统一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的处理尺度,通知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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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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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所有网络司法拍卖的拍卖公告中,应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载明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及补交差价条款。

根据这份《通知》的规定,不管是看错了还是一时冲动,只要你反悔,不仅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要补差价。那么,“看错价”的车先生是否要补齐差价?为此记者采访了法律业内人士。“是否补交差价,最高院拍卖解释规定的是‘可以’,即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但秦淮天价手机估计不会要求补差价,因为第一已经给予了罚款的处罚,第二如果补差价则处罚过重,不符合‘罚当其过’的原则。”该法律业内人士表示,淘宝司法拍卖的参拍须知里其实一直都明确告知悔拍要补差价的责任,但对拍卖公告没有要求写。这次《通知》要求在拍卖公告里明确补差价责任,也是希望更加明确的提示竞买人,提醒竞买人谨慎参加拍卖。 


通讯员 严明

东方卫报全媒体记者 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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