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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遮阳棚、挡风被安全隐患大 交警一周查处1206起违法电动自行车

2017-11-10 东方卫报

街头不时可以看到一些安装遮阳伞、挡风被的电动自行车在行驶。南京交警提醒,安装这些装置交通安全隐患非常大,属于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管理,11月1日至11月7日一周时间,已经拆除遮阳伞、挡风被1206件,当事人均受到教育和处罚。


11月6日,应天大街江宁路路口,一名男子骑着一辆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沿应天大街由东向西行驶,刚到路口,就被交警三大队民警给拦了下来。民警告知该男子,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蓬是违法的,而且很危险。男子表示,他是看其他人加装了这种装置,自己也就装了一个。男子坦言,因为这个遮阳伞,有好几次在慢车道上差点刮到人。他表示愿意配合民警拆除,也接受相关处罚。


南京交管局秩序大队副大队邓晶介绍,“遮阳伞撑起后,一旦出了事故,骑车人极易被遮阳伞刺伤身体。去年,在广东廉江、江西九江等地,都发生过遮阳伞被折断后刺中骑车人致死伤的事故。”



邓晶表示,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遮阳伞、挡风被会增大行驶阻力,影响行车稳定性。遇到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重心不稳,易导致翻车。“再有就是加装的遮阳伞、挡风被会遮挡骑车人视线,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邓晶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都违反了这一项法规。


据了解,南京交管部门正在集中整治非法加装遮阳伞、挡风被的违法行为,民警在道路上发现后会现场拆除这些装置,并根据《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法当事人给予20元罚款。



通讯员 宁交轩

东方卫报全媒体记者 徐杨

(配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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