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撒泼的女乘客和失控的男司机,究竟谁的责任更大一些?

沈 林 新民周刊 2019-06-05

文 | 沈 林

 

近日,发生在重庆万州的一起交通事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今天上午,事故原因已经查清。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公交车坠江原因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监控画面显示,汽车正在桥面行驶时,一名女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乘客用手击打司机头部,致其还手反击。

当该乘客再次出手攻击司机时,司机似乎意识到车辆已经失控,猛打方向盘,但已无济于事。在乘客的尖叫声中,公交车冲破护栏坠江,监控也戛然而止。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南山岔路口站、回澜塔站)下车的4名乘客,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该女乘客系刘某(48岁,万州区人)。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

 

(下拉阅读事发经过)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对驾驶员冉某事发前几日生活轨迹调查,其行为无异常。事发前一晚,驾驶员冉某与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饮酒,21时许回到自己房间,精神情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朗,事发路段平整,无坑洼及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2次攻击、1秒坠落、15人遇难、15个家庭破碎,仅仅是因为坐过1站,如此愚蠢的原因,令人愤怒和惋惜。

撒泼的女乘客和失控的男司机,究竟谁的责任更大一些?对此,相关法律专家表示,两人涉嫌罪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较重项。“虽然涉嫌犯罪的人已死亡,但是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用遗产追偿。”

不少人为司机叫屈,在专家看来,“司机在开车途中和乘客争执甚至遭到了乘客殴打,首要的不是还手,因为他这时的身份不是普通公民,最重要是先要保证乘客安全然后再保证自己的安全,所以其行为涉嫌犯罪。”

整段视频中,小编最揪心的便是听到坠江前全车人发出的尖叫声——如果车里有人知道会发生这样的后果,是不是就会在女子辱骂殴打驾驶员时挺身劝阻?驾驶员是不是就会就地停车处理纠纷?女子是不是就会在坐过站后主动下车,而不是又多坐几站向司机发泄怒气?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除了认定责任归属,公交车坠江的背后,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反思——有话好好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又何至于提前让自己的人生走到终点站?

蓝天救援队副队长周小波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援开始后他被告知自己的父亲,也在这辆坠江的公交车上

开车时不与驾驶员说话,不让驾驶员分心本是常识。但实际生活中,扰乱司机开车的乘客并不少见:

10月29日,北京,女乘客邓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坐过站要求司机中途停车被拒,用手中的整箱牛奶砸司机手部,导致司机在躲闪中使正在行驶的车辆偏离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目前,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去年11月的福州,闽侯尚干一座临近公交站的小桥上,行驶中的闽AYE530公交车突然失控,撞上桥上的护栏,车头探出桥面,险些坠桥。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当时一名乘客想要在非站点下车,被司机拒绝后竟然伸手拉扯司机,导致方向失控。

 

也不都是令人胸闷的案例:

今年4月20日上午,一辆由湖南衡阳驶往长沙的长途大巴在途经湖南湘潭昭山收费站后重新驶回高速。此时,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冲向驾驶室,与司机发生争执,朝其怒吼,情绪十分激动。随后他竟然伸手抢夺方向盘!

多亏司机牢牢把握住方向盘,同时,车内杀出一名乘客,飞起一脚猛踹男子,这才化危为安。

网友们对此纷纷叫好。

不过,能有这样的身手的大侠,毕竟是少数。避免类似的悲剧,国外也有很多经验可学。据加拿大和美国的媒体介绍,保护司机,他们主要有3招↓

1. 给公交车司机的座位加装隔离设备,比如塑料护盾(这种护盾可以由司机推开和关闭,并且还可以被司机在自己的座位上反锁);

2更严格的法律惩罚。2015年,加拿大通过法案,决定对袭击包括公交车、出租车、渡轮、地铁等所有公共交通司机的人处以比普通袭击行为更严厉的法律惩罚。2016年,美国纽约州等地通过了严惩袭击公交车司机等公共交通运营人员的法律,将原本属于“轻罪”的这一行为直接被提升到了“D级重罪”,最高7年刑期;

3定期组织司机参加应对这类袭击的训练;

 

此次公交车坠江事件的发生,或许提醒我们,针对这种犯罪行为,我们期待着更为严苛的惩罚。

同时,对于参与社会生活的我们自己,学会控制情绪也是重要的一环——毕竟巴士翻了,没有人在车窗之外。



综合整理自新华社、澎湃、新闻晨报、海峡都市报、人民日报等


大家还都在看这些

· 进博会倒计时 | 医疗界“神器”,助攻你活到120岁!

· 进博会倒计时 | 探营布展,逆天了,机器手都能刷睫毛了

· 进博会倒计时 | what?这里有一辆会飞的进口汽车!

转载请在评论区留言,获得授权!

转载时,须注明作者、出处和微信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