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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作者雷米:警察、教授和作家

2017-08-26 何钻莹 南方人物周刊

采访对象供图


 


雷米写作十多年,《心理罪》系列出版了五部小说、四部番外,被改编成网剧和电影,他被称为“中国犯罪小说第一人”,但他至今觉得自己在写作上是业余的。他给自己的定位,首先是警察,其次是教授,最后是业余作家。



 

在8月11日的《心理罪》首映现场,刘鹏安静地坐着观影,前半段他很细心地看每一个画面,听每一句台词,思考哪里和原著相同,哪里不同。看到后半段,他完全陷入了剧情,竟料想不到接下来会怎样发展,变成以“一个观影者的心态去看”。


刘鹏是《心理罪》的原著作者——雷米。看完电影,雷米认为它展现了原著中对正义的坚守、对法律的信仰以及对人性之美的追求,足矣。


刘鹏本科学法律,硕博士研究犯罪学。2006年,他看了《医生杜明》,深受启发,想到读本科时曾闪过写小说的念头,就在天涯社区注册账号,写连载小说。起初他的写作没有技巧,纯粹是本能和愿望。因其作品加入了很多专业的刑事侦查知识,收获了大批读者。


青年作家狄仁六总结了《心理罪》系列小说的视角,《画像》关注的是人;《教化场》关注的是群体;《暗河》关注的是社会某个方面;《城市之光》可以理解为国家预言。每一部作品视角都在变化,社会代入感很强。


刘鹏用过很多笔名,小说出版前,出版方让他换个辨识度高的名字。课间收到出版方消息,他仓促地从他和太太的小名里各取了一个字,组成“雷米”。如今他用“雷米26”的名字入驻今日头条APP,刚发完动态,就有一个评论问什么时候出小米8,刘鹏笑了。


放下笔,走上讲台,刘鹏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律教研部的副教授,教刑法,同时是二级警督。写了十多年,《心理罪》系列出版了五部小说、四部番外,被改编成网剧和电影,刘鹏觉得自己在写作上仍是业余的,他给自己的定位是“首先我是一个警察。”



我首先是一个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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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周刊:如何看待自己警察、教师和作家这三重身份?


雷米:首先警察这个身份会给我的写作提供一个立场。有些小说结局是正义没有战胜邪恶,我的立场是一定要相信正义会战胜邪恶,作品中传达一个警察正面的形象或者一个相对正确的价值观念。警察身份也会给我的写作带来一些便利条件,比方说中国没有私家侦探这个职业,要写一部这样的小说,肯定少不了警方的参与。所以我的小说相对也是一种专业化写作。从教师这个身份来讲,我可以把全国各地的一手典型案件作为源源不断的素材库。而作家身份给我一个表达的平台,让我在写作的时候有一种方式去融合(我的经验),去假设和阐述一个具体的情景。


所以我想三个职业其实相互补充。特别是我以一个小说作者的身份,可以让更多群众去了解公安工作,消除一些人的误解。

 

人物周刊:现实中你遇到过无法侦破或者需要非常长时间才能侦破的案件吗?


雷米:现实生活没有。我的同事在做一个科研项目就是“一百个错案”。我也查了相关资料。破案过程中出现错误或是抓错人,有些案件是因为取证过程中出现问题。有些案件明明知道他是凶手或犯罪嫌疑人,但相关证据不足,没法把这个人绳之于法。但我觉得研究刑事案件的价值是一方面可以提醒我们哪些方面容易出现疏忽。另一方面也存在一种法治精神,警察是执法者,即使你在直觉或理性上认定他是犯罪嫌疑人,如果证据不足,就不能在法律上给他任何处罚。

 

人物周刊:如果是证据不足你又能认定的怎么办呢?


雷米:肯定没办法直接让他承担责任,在法律上就无法让他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人物周刊:你会无力吗?


雷米:确实很无力,《教化场》里就描述了这种无力感。每个人都心知肚明怎么回事,但没办法将嫌疑人绳之于法。

 

人物周刊: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无力的情况,会在小说里让凶手绳之于法吗?


雷米:不会。《教化场》里就不会,相关证据不足就没法让他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法律精神所在。

 

人物周刊:现实中有时候正义可能是战胜不了邪恶的。从《画像》里主人公方木想用暴力解决法律不能解决的问题,到《城市之光》他在暴力和法律手段间挣扎最终选择法律手段,有一系列的心理变化,你曾说这些是随着阅历和经验发生变化的。能具体解释下吗?


雷米:写《画像》的时候,我大概是28岁,那个时候担任教职大概三年,对自己的职业和身份还没有特别完整的定位。我刚入职时院长就对我们这些公安教师说,你们首先是警察,其次才是老师。当时我不认可。但是几年之后我觉得他说的是正确的。比方说我们的教学工作主要是培训刑事警察,也为一线公安干警提供理论知识。有时候公安机关在一些案件的定性方面有疑惑,会求助我们老师,有的老师可能会为警察提供心理学或法医鉴定方面的智力支持。所以我的警察身份应该是第一位的,身份认同随着年龄增长改变,这个也反映在小说的内容上。


写《画像》时对自己的职业定位和社会角色还没有非常准确的认识。小说传达出来的世界观就以自我为主导。那个时候个人,纯粹是从我个人来讲,是有点认可私欲报复的方法。因为从一个普通公众的心态来说,如果证据证明不了这个人犯罪,或者凶手疯了(按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无须承担刑事责任),我相信普通读者和作者都会义愤难平。所以那个时候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方木的报复手段。


但越过法制实施私欲报复是有问题的。经过几年后,写到《城市之光》,方木成长了,我本人的年龄也在增长、阅历也在增加,对世界的看法也会变。我给自己的定位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在讲台上给未来的执法者讲思想、原则和立场,我觉得是对法律的信仰和对秩序的维护。《城市之光》里,方木为了正义和城市的秩序牺牲自己,最终选择了回到法律框架上解决问题。

 


“不相信人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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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周刊:从警时间长了会对人性没有信心吗,在研究犯罪的过程中你对人性的认识是怎么样的?


雷米:不能说完全没有信心。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法律存在的前提是预设人性有恶,所以我不相信人性本善。如果人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肯定会把人性恶的一面表现出来。

 

人物周刊:你遇到过什么事让你不相信人性本善?


雷米:应该是有。案情没那么复杂。有一对结婚时间不长的小夫妻,丈夫傍上一个富婆,要和妻子离婚。他们有一套房子,主要是女方出资购买的,丈夫想自己吞了房子,就和父亲去找妻子,结果把妻子打伤了。从受伤情况看,他们可能是想杀掉那个女的。当时发生什么事,我们不知道,老人把责任全部承担了。有的人真的就可以为了一套二线城市几十万的房子,不顾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多年的感情,去危害另一个人的生命。这个事情传达出来的就是人性的恶,这让我很沉重。

 

人物周刊:《心理罪》一大特点是很多刑事侦查技术写的非常详细,担心有人因此提高反刑侦能力吗?


雷米:不担心。小说创作不可能违反公安保密纪律,公开一些不应当被公众知道的刑事侦查手段。

 

人物周刊:试过想写后来发现不能对外公开的吗?


雷米:有啊。比方说反测谎手段。写《暗河》的时候得到一些专家朋友的大力支持,他们帮我看测谎那一段的描述是否符合实际。我曾经提到一些反测谎的技巧,他们说绝对不可以,我就把这部分删掉。

 

人物周刊:你说“能写下来的就一定可以制服”。


雷米:因为道高一尺魔高一仗,目前中国警方的刑事科学技术比较先进,是很多群众难以想象的。

 


“十年后还写重口味的有点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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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周刊:在小说中有很多重口味的作案手段,惊心的凶案现场。你写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雷米:就是为了增加小说的趣味性和可读性。但是在刚刚出版的《殉罪者》里采用了比较克制的写法。因为(写作)时间长了,写作十年之后还要依靠重口味的描写吸引读者,觉得有点low,感觉自己没有进步。在新的作品中刻意减少这方面的描写,更多通过其他手段去塑造人物和讲故事。比方说不去正面描写犯罪现场,用一个现场勘验报告进行阐述,或者通过回忆、闪回的方式来写。但是我想没有降低作品的可读性,没有削弱人物形象,这也是个人写作能力有进步的表现。

 

人物周刊:什么时候意识到需要这种进步呢?


雷米:这个想法一直都有。我并不希望突然大幅度或者有质的提高,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每一部都有一点点提高,这更符合规律,而且更能够延长作者的写作生命。

 

人物周刊:为什么在《殉罪者》中有这个转折?


雷米:主要是《心理罪》第一季的完结,接下来要写全新的故事和人物。当你要塑造一个全新的人物时,他可能是一张白纸。所以在重新开始的过程中,我想能不能一次性尝试更多的元素或者说技法,步子迈得稍微大一点。

 

人物周刊:你提到曾在写小说的过程中落泪?


雷米:《殉罪者》里有一个场景,是退休的老警察,他虽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但是当无辜生命受到危害时,他第一反应就是救人。那一瞬间尽管他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罪恶的私念,但职业本能和从警多年形成的价值观念压倒了心中那种罪恶的想法。这个警察以非常惨烈的方式救了一个人,也死在犯罪分子的刀下,在写到那一幕的时候我是挺激动的。我觉得在那一瞬间他还是以自己的生命诠释了警察这两个字。

 

人物周刊:写比较恐怖的场景你会害怕吗?


雷米:害怕倒不至于,但是写完之后会有后遗症。我写东西基本都在晚上。因为只有晚上才可能有点空闲的时间,写完就马上休息了。身体虽然休息了,但是大脑还停留在刚刚描述的场景里。

 

人物周刊:哪个恐怖的场景曾经让你睡不好?


雷米:比方说《城市之光》里有个叫江亚的。江亚在深夜把一具尸体从福尔马林里勾出来,用铁链在这个毫无生命体征的躯体上鞭打,发泄内心的痛恨。我通过他的视觉、声音、气味、动作来描述这个场面。有的读者也反映读到这段觉得不寒而栗。写 49 29952 49 14773 0 0 4101 0 0:00:07 0:00:03 0:00:04 4101段的时候恰恰就是深夜,休息时脑子里面包括做梦梦见的场景都是一个人在地下室里鞭打一具尸体。

 

“写作是一件自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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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周刊:犯罪小说为什么要加入情感线?


雷米:真正有情感线是《城市之光》。《城市之光》方木真正对女性产生类似爱情的感情,这是特定的人物发展到这个阶段应有的一种情感。在前几部小说的写作中,因为我本身是一个男性,男性视角写故事,风格上偏冷、偏硬。《城市之光》里加入了一点温情,是时候让方木有情感方面的呈现,同时也想看看自己写情感能不能恰到好处,让读者产生共鸣。

 

人物周刊:你写的时候会担心读者失去看犯罪小说的味道吗?


雷米:我从来都不担心,甚至有时候觉得作者过分看重读者感受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写作本身是一件非常自我的事。我非常欣赏鲍勃迪伦一句话,“你们喜欢我写的东西,不代表我欠你们的。”好多网文作者跟读者互动非常密切,然后读者告诉他想看什么。如果一个作者让读者牵着去创作,可能是比较危险的。我始终觉得写作是个性化表达,能获得读者的认可固然非常高兴,但如果刻意迎合读者,是不是让作者原有的一些表达慢慢发生变化?


有一个读者跟我说喜欢看到主人公黑化的故事,那我不喜欢。我觉得有时候需要考虑读者的感受,但不能让读者影响你创作的基本想法。

 

人物周刊:一开始写作就这么想吗?


雷米:对啊,因为我最早写小说的时候压根就没想过后来会出书、拍网剧、拍电影,后来还带给我的生活一些变化。就是这个故事在脑子里萦绕了好多年了,就把它写下来。

 

人物周刊:现在你有一个庞大的读者群,《心理罪》IP化,你会有迎合读者的地方?


雷米:没有。因为写作对我来讲不是职业化的,它是一个业余时间从事的工作,这会让我的创作更从容一些。从容意味着只写我感兴趣的、只传达我认为正确的东西。

 

人物周刊:平时看读者对你作品的评论吗?


雷米:很少。最初写出的时候会看一些,看到那些正面或者夸赞的话会很开心。后来觉得这是很危险的事。一旦你自己认为自己是什么人物了,那你的写作可能就会有变化。十年的写作生涯中,我仍然觉得自己是一个业余小说作家。


文 / 实习记者何钻莹

编辑 / 周建平 rwzkjp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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