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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打了一只最高级别“大老虎” 也是“石油帮”

2018-01-09 国际在线


越南河内人民法院8日开始审理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简称“越国油”)及其分公司腐败案,22名被告官员和企业高级主管中,最大的“老虎”当属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胡志明市委原书记丁罗升。22名被告中还包括一度出逃海外的越国油下属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原董事长郑春青。


当地时间2018年1月8日,越南河内,胡志明市委原书记丁罗升出庭受审。


丁罗升曾任越共中央委员 去年12月被拘捕


丁罗升现年57岁,属于越共少壮派,曾是一名有博士学位的“60后”政坛明星。他2006年至2011年担任越国油董事长,随后升任交通部长和越共中央委员,2016年在越共十二大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2月被任命为胡志明市委书记。


2017年5月,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决定给予丁罗升党内警告并免除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全会发布的新闻公报说,丁罗升“存在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和错误”,不过仍称他为“同志”。他随后改任中央经济部副部长。


丁罗升 资料图


越共反腐调查牵出更多丁罗升的腐败证据。2017年12月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停止丁罗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同一天通过起诉、拘留并终止丁罗升国会代表权限和任务的决议,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对丁罗升发出起诉书和拘留令,对他涉及的两起特大经济案件立案调查。本月8日开审的越国油贪腐案是其中一起。其弟丁孟胜及其他多名涉案人员也被拘押或起诉。



丁罗升面临最高20年监禁


检方指认,丁罗升在“掌舵”越国油期间对下属单位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经营不善、侵吞公款等现象负有主要责任。调查发现,丁罗升一手提拔的子公司董事长郑春青在一个火电厂项目中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50万美元;后者还被指认伪造文件、贪污18万美元公款。


郑春青受到“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重大损失”和“侵吞财产”两项罪名指控;丁罗升受到前一项罪名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按照越南法律,对郑春青可判死刑,丁罗升面临最高20年监禁。


按照越南刚修改的刑法,贪污公款者如果归还公款可免于死刑。为换取从轻发落,郑春青的家人在庭审前向越南司法部交出近8.8万美元。


越南公安部2016年在全国通缉郑春青并求助国际刑警组织追逃。2017年8月初,德国外交部指认越南政府人员把郑春青从德国“绑架”回越南。越南外交部否认绑架,强调郑春青是回国投案。越南国家电视台播放了郑春青悔过的画面。


郑春青,资料图


多人受审


越通社报道,河内人民法院早前曾发布通告,定于1月8日开始的庭审将设5名法官。


22名被告中,12人受到“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罪名指控,包括曾任越国油董事长的丁罗升。


除丁罗升,另外11名遭同一罪名指控的被告包括越国油原总经理冯廷实、越国油原副总经理阮国庆等人。还有8名被告受到“侵占财产”罪名指控。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时指控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原董事长郑春青、原总经理武德顺“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重大损失”“侵占财产”两项罪名。


舆论叫好


近年来,越共领导层加强反腐,查处多起贪腐大案。越共十二大政治报告提出六大核心任务,摆在前两位的是党建和反腐。


越南舆论界普遍认为,逮捕、拘留丁罗升进一步显现越共打击腐败、从严治党 48 31122 48 15231 0 0 993 0 0:00:31 0:00:15 0:00:16 2653 48 31122 48 15231 0 0 932 0 0:00:33 0:00:16 0:00:17 2798 48 31122 48 15231 0 0 899 0 0:00:34 0:00:16 0:00:18 3025的决心。


越共近年如何“打虎”?


法制建设


越南从1986年开始革新开放。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官员贪腐的现象。越南的反腐与廉政建设一直在艰难中前行。


据了解,越南反腐的主要措施有: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加强党的建设,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道德建设,颁布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开辟网上反腐直通车,虚心学习和借鉴中国的反腐经验等。其中,法制建设是越共格外重视的方式之一。


据了解,二十年来,越南先后颁布多个法律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1996年底,越南国会颁布了《反腐败法草案》,对各种腐败行为作了具体界定,并提出相应的惩处规定。


1997年,越南国会通过的修改后的《刑法》规定,骗取公款或社会主义财富5亿盾(约合人民币31.25万元)以上者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受贿一亿盾(合6.25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1998年,越南公布了《干部、公务员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和《反贪污法》三部法律,采取法律制裁、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的综合治理措施惩治腐败。其中,《反贪污法》规定,贪污或利用职权骗取社会主义财富500万盾(3125元人民币)以上者,受贿50万盾(312.5元人民币)以上者,行贿50万盾以上者,均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11月,越南国会通过了《预防和反对腐败法》和《防治腐败国家战略》,2012年,越南国会又以95%的高票通过了《反腐败法(修正案)》,在此之前,越南还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宣布接受公约的约束及世界各国的监督,彰显出举国上下坚强的反腐决心。

  

越共“打虎”


据统计,在2000―2004年期间,越南全国先后查处了腐败案件8800多起,涉案官员包括几名在职的正副部长在内的1.2万多人,2370多人遭到严惩。而在近十年,越南反腐强度有增无减,查处了多起较高职位官员的贪腐案件。


农业暨农村发展部前副部长阮光河、阮天麟和阮善伦,政府监察总署前副总监察长陈国仗,警察总局前副局长高玉莹,最高人民检察院前副院长范土战,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前台长陈梅杏等高官在近年落马。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几件大案,则多集中在国企、能源、金融等领域。


2006年,交通部直属的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总经理裴进勇和交通部常务副部长阮越进等官员的重大腐败案件被曝光。这一腐败案件涉及大小官员200余名。


2010年,越南船舶工业集团管理层涉嫌违规经营招致重大损失案曝光,集团原党委书记范青平违规任命儿子担任要职的丑闻也被曝出。该集团累计债务达86万亿越南盾,相当于2009年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4.5%。


2012年,越南国家航运公司原董事长杨志勇在柬埔寨被捕,这家越南最大的国有航运公司有多名高管因贪腐案被捕。


同年8月,亚洲商业银行的创建人之一、越南金融界“大亨”阮德坚,因涉嫌“故意违反国家关于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被逮捕并判刑,越共在金融领域的反腐力度逐渐加大。


尽管如此,难以根除的腐败现象仍然在破坏着越南官场风气和社会良好氛围。正如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所言,“腐败、浪费现象在多个领域和部门存在,已对党的领导和国家管理形成巨大挑战。”


来源:新华网 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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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梦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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