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5月30日曝光3个欠钱不还的"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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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栾川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郭保成
身份证号:4103241987****2814
家庭住址:栾川县城关镇人民路
工作单位:栾川县重渡沟管委会职工
执行内容:原告李建生起诉被告郭保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栾川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0324民初78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被告郭保成偿还原告李建生借款本金30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郭保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建生向栾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栾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郭保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栾川县人民法院决定将郭保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栾川县人民法院举报。
(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379—66827865)
执行法院:栾川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姜留斌
身份证号:4103241958****0017
工作单位:栾川县畜牧局
执行内容:原告闫泽行、马桂香起诉被告姜留斌、季鑫鑫合同纠纷一案,栾川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栾民初字第91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姜留斌、季鑫鑫偿还原告闫泽行、马桂香补偿金1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姜留斌、季鑫鑫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闫泽行、马桂香向栾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栾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完毕。栾川县人民法院决定将姜留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栾川县人民法院举报。
(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9-66810343)
执行法院:栾川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武
身份证号:4103241977****0015
家庭地址:栾川县城关镇南沟村
工作单位:栾川县庙子镇卫生院
执行内容:原告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郭海如、郭建卫、王武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栾川县公证处作出(2014)栾证经字第5008号执行证书,郭海如、郭建卫、王武应偿还原告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公证文书生效后,郭海如、郭建卫、王武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完毕。我院决定将王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事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栾川县人民法院举报。
(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9-66827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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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张克宣 主编/武钊
编辑/朱之韵 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