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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执行】三次借款14万 三年不还当“老赖”

2017-06-26 刘永军 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


- 导读 -

自河南各地人民法院开展“夏日雷霆执行风暴”以来,扶沟县人民法院已经开展了三次夏季雷霆执行行动,2017年6月23日,该县法院再次组织第四次夏季雷霆执行行动,八名老赖被抓。

2017年6月23日凌晨5:00,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法院门前集结了大批执行局干警。这是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法院针对拒不履行法院已经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开展的第四次夏日雷霆执行风暴。随着执行局长杨兵权的一声令下,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兵分两队开赴执行现场。第一站扶沟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了扶沟县城关镇一个新建小区,这次法院执行的是一起因民间借贷而引发的案件。

董中华:本案就是陈爱菊申请陈东来民间借贷一案,借款本金是十四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利用他前妻的房作为抵押,在20天内愿意将还款还上,如果还不上,将房作价28万元折抵给(申请)执行人,折抵债务。

2014年8月11日,被执行人陈东来以生意周转为由分三次向申请执行人陈爱菊借款14万元,期限为30天,双方约定利息以银行贷款利率来计算,可是贷款到期后,申请人执行人陈爱菊多次催要,被执行人陈东来至今没有支付分文。

高占力:13年14年左右,他借的钱,(到期以后)没有还,多次催要没给。我们起诉到法院以后,执行庭多次找他,有时说来说给都没给。

申请执行人陈爱菊夫妇和被执行人陈东来来到法院之后,经过法院的调解和耐心做工作,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被执行人愿意在20天以内,把借的钱一起还上。

陈东来:我买的是城关镇盖的是小区的房,当时我借他是14万,执行是14万,我买的是9万多,现在我升值到三十多万了。他起诉我了,这申请到执行这了,执行这一直没有钱,钱没有到过来。通过给家属,当事人协商以后20天以内,哪怕我把我的房卖了呢,我也给他了了。

届时,被执行人陈东来除了要归还申请执行人陈爱菊的14万元本金外,他还要归还从2014年8月23日到还款之日这14万本金所产生的利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主动和解,让法院工作人员松了一口气,于是紧接着,又赶赴另一起案件,找到了这起案件中作为担保人的被执行人殷海森。2005年,借款人游军红通过担保人殷海森向石大平借款12万,至今没有归还,游军红常年在外。无奈之下石大平起诉了担保人殷海森。

殷海森:你为啥不去?(法官:咋为啥我不去!)现在你打电话,现在你打游军红电话,看打通打不通,人家做生意的都有钱,你都没找人家。

记者:他欠的钱给了没? 

殷海森:经过我们的手,已经给他十万了了,已经给他了。事实已经给他了。

记者:给了人家还起诉他?

殷海森:他起诉那条我没拿,他起诉他都没给我说,那一笔他该他那么多笔,不知道,拿着这一笔还了。

面对巧舌如簧的被执行人殷海森,申请执行人石大平,说前些日子游军红的确通过微信给他发了一个纸条。借款人游军红曾经打给殷海森5万块钱,希望殷海森把钱亲手还给他,但是担保人殷海森就是不给他钱。接着石大平让记者看了那个凭条,并拨打了游军红的电话求证。

游军红:不是前一段,因为那一段,因为我这没有翻过来身吗不是,这个项目款没过来。这不后来款过来了,他说他想用钱了,我说给你打过去五万,我先打给担保人五万块钱。

殷海森:军红,他刚才说那五万块钱是你让直接给他的,你说那时候你咋说的?

游军红:不是让你还他的吗?

殷海森:我还他,还他了是不是还有我的事情了没有?我再听一下。我把五万块钱给他了,还有我的事情没有?

游军红:没你的事了!

殷海森:没我的事了,法院的你给他说吧,如果他签个字没事了,我立马从银行里,我贷款也得掂出来五万。

随后在扶沟法院,担保人殷海森和申请人执行人石大平达成了和解,殷海森同意把那五万块钱先给石大平。可是就在离开法院之后,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殷海森又不同意给钱了,于是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决定对殷海森实施15日司法拘留。

杨兵权:此次凌晨突击行动,我院认真排查涉民生案件,10案10人为重点案件重点人员,我们实施了精准抓捕。今天凌晨共抓获8名被执行人,有3案已经和解例行完毕,下余五案我们决定实施司法拘留15日。

在这次全省法院“夏季雷霆执行风暴”活动中,扶沟县人民法院共开展了四次夏季雷霆执行行动,结案168件,拘传被执行人86人次,拘留36人。逮捕了一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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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张克宣  主编/武钊 

编辑/张晓夏 李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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