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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帮】六旬老人卖冬瓜 欠账6千要不回

2017-07-16 韩露 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
- 导读 -

孟州市63岁的李天社给我们打来热线电话,反映自己种的冬瓜被一家物流公司收购,一共是1万元,但是对方只给他了4000元,剩余的6000元却怎么也要不回了。究竟怎么回事呢?

今年63岁的李天社住在焦作孟州市,几年前,他跟同村两位村民一起在沁阳承包了30亩土地,开始时是种植地黄,收益一直不稳定。去年,大家伙听说冬瓜卖的还不错,于是种上了冬瓜。

李天社:去年8月6号,经我媳妇介绍,一个电话号码说收冬瓜,打通了以后,第二天,8月7号,8点多钟,我开着面包车到太子找收冬瓜的。

就这样,李天社与孟州市德众物流园的老板李淑芳取得了联系,据对方说,他们确实在帮湖北一家食品公司收冬瓜,但是对冬瓜的品质也是有要求的。所以,收购之前,要先去地里验验冬瓜怎么样。

李天社:用手机给冬瓜地里拍照片,路东路西都拍拍,发到厂家说是冬瓜可以,当时说的时候9分,结果算账的时候是8分,说冬瓜不值钱,8分就8分。

得到公司的同意后,李淑芳按照每斤8分钱的价格,订购了他们三家一共60多吨的冬瓜。原本计划第二天就把冬瓜拉走,可是第二天,却并没有见到李淑芳的人。

李天社:第二天打电话,他说武陟的车来这拉的,车没到,一直打,结果打到上午,她说没有车了,冬瓜在地里晒了一天。

直到第三天,李淑芳夫妇终于过来了,就在装车的时候,他们再次验了验冬瓜,只要是小的,坏的,统统打下来。就这样,三家的瓜,一共装了六十多吨。按照之前双方谈好的价钱,应该是一万块钱,可是李淑芳夫妇却迟迟没有兑现。

李天社:晚上过完磅之后,让他给钱,他说没有,打一张条。就是刚才我让你看的那张条,他打的。过了几天,我跟辉哥去她家要钱,人家就说,你的冬瓜坏了,反正是没钱。

一听这话,三家瓜农都着急了,当时验冬瓜的时候大家都在场,为什么拉走后却说冬瓜坏了,这也太不合理了。


赵菊香:要几次给了四千块钱,他说厂家给了,我给你们,厂家不给,我没钱了,你们赔一点,我也赔一点,反正冬瓜是坏了,厂家不给我我也不给你。

赵菊香告诉记者,他们三家瓜农都不容易,本来就是便宜卖的,60多吨冬瓜一共才1万块钱,还是三家平分,可没想到,对方只给了4000元就不给了,这让他们很是伤心。那么,当初的收购商究竟是什么原因不愿支付剩余的冬瓜钱呢?为了弄清此事,李天社和赵菊香带领记者来到了李淑芳家。

孟州市德众物流园老板 李淑芳:我就是个中介,我有啥利润,也没啥利润。

李淑芳告诉记者,她今年也是第一次做冬瓜生意,中间一直都是在跟业务员对接,由于经验不足,采摘冬瓜时没有注意到冬瓜已经处于成熟期,在加上天气炎热,冬瓜运到湖北时已经坏了,所以这批瓜并没有被验收上。

孟州市德众物流园老板 李淑芳:我觉得这个冬瓜是可以通过的,最后没有通过,由于天热,路途遥远,我也没有预测到的,这就是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失。

李淑芳说,头几次运过去的冬瓜都没问题,唯独这批冬瓜,迟迟没有被验上,她也很着急。如果说责任,应该算是天灾,不光她一个人要承担这个费用,应该大家都要承担。

孟州市德众物流园老板 李淑芳:按照我说的,就是四家,他们承担两千五百块钱,这七千五是三个人平坦,对你是不是损失很小一部分。

李淑芳认为,她跟业务员每人承担2000元,剩下的6000元,应该由三个瓜农平摊,出了这样的事,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那么,李淑芳的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呢,记者咨询了河南继春律所于律师。

于律师:瓜农把瓜摘下来交给李女士,李女士交给承运人,在承运的过程中造成瓜的腐败,对于这样的一个事实,跟瓜农没关系,因为瓜农已经交付李女士了,所以对于这样一个法律风险应该是由李女士承担,李女士不能以再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拒付或者说少付瓜农应付的货款,她的抗辩是不成立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提醒瓜农朋友们,在出售自己劳动成果,出售自己的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最好和买方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

更多精彩,请锁定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每晚播出的《9号直播间》(首播19:43,重播次日13:28),热线电话0371-65791999,或0371-114转“新农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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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张克宣  主编/武钊 

编辑/张峰 李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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