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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绿色“微的”无牌无证却满大街跑,原因是……

2017-04-11 浙江之声

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城区内有一批绿色载客交通工具——三轮车式“微的”。这是龙港镇政府在2014年年底投入市场的一批营运车辆。这种三轮车不仅无牌无证,而且存在闯红灯、超速超载等诸多问题,且至今没有通过合法审批。那么,这四百多辆“微的”为何能够享有特权?

 

营运乱象引人忧


在龙港镇的道路上,随处可见一种绿色的太阳能人力三轮车,当地人叫它 “微的”。这是2014年底,龙港镇政府推出的一种在城区范围内营运的非机动车辆。也就是从那时起,一直争议不断。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不少当地居民反映,“微的”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作为非机动车,却经常与机动车抢道、逆行、闯红灯,问题很多。
   

市民1:“平时在路上开车碰到微的都是闯红灯,乱开的,一点交通意识都没有的。”
市民2:“它有时开起来很快,下雨天本来七块的,它收八块,八块的它收九块。”


记者在当地也拦了几辆“微的”。行驶过程中,几辆车不断在城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穿越。为了赶时间,甚至有车闯了红灯。


事实上,“微的”乱象远不止于此。去年9月,有“微的”与出租车发生碰撞事故。专业机构鉴定发现,这辆本来属于非机动车标准的事故“微的”,在时速、制动距离、车辆尺寸三方面均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已属机动车范畴。


合法性备受争议


    

据了解,2014年年底,龙港镇对镇内原有915辆人力三轮车,实行 “2换1”置换“微的”的办法,在全镇范围投放了400多辆“微的”。按照当初的规定,微的限速每小时20公里,属于非机动车,只能在龙港城区营运。


苍南县龙港镇副镇长叶德腾告诉记者,他们实地考察借鉴了泰顺方成的经验,最终将“微的”投向了市场:

龙港镇政府定下来,把两辆三轮车换成一辆的微的,投入运营。为什么要这样做?一个想统一管理,以前三轮车管自己,电动三轮车我们想统一管理起来。第二个,我们置换之后,车辆的安全系数更高了。第三个,数量减少了,少了一半,变相减决了部分遗留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记者了解到,龙港镇推出的这种“微的”,并没有依法在县级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牌照都是由镇里自行发放的。


对此,浙江苍南县龙港镇副镇长叶德腾这样回应

你说合法不合法,也不能仅仅从这个角度解决问题,有些问题法律上是解决不了的,我们是先行先试,我们没有一定要说它合法不合法。


      

如何监管出难题


那么,对于“微的”运营中的种种乱象,又该由谁来管理呢?


记者找到了公安交警部门。龙港交警队队长陈运清表示,他们主要侧重于车辆的路面管理。“微的”上路营运,应该由运管部门来管。


上路营运要不要办牌照,营运许可这块应该来说其它部门管。你是指?像运管,运输交通部门啊。



苍南县运管局副局长戚观顺则表示,现行的法规没有赋予运管部门管理权限,他们也无能为力。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规定,有两个我们管的,整车质量超过400公斤,不带驾驶室的,现在我们这已经没有了。整车超过600公斤半驾驶室的我们管,其余的除了汽车以外营运的不是我们管。


戚观顺认为,“微的”还得交警部门管:  

现在你要参加营运的话,那么这个东西我觉得也不是我们管,你上路肯定要有牌照,那就是交警的事情。所有车辆,不管机动车非机动车应该公安部门来管。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温州综合卫生填埋场建设办公室主任朱永豹对龙港“微的”多有关注。在他看来,“微的”出台的初衷很好。对目前存在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加强管理。

运管说它这个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是交警,交警说这是非机动车,是运管管的,我感觉不管是哪个部门管的,既然影响到交通安全,影响到环境的话,你每个部门,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都有这个资格去管理这个事情。


来源:浙江之声李录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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