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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话题 | 喝威士忌的男人

2016-10-08 张月寒 三联生活周刊

用大麦、黑麦和玉米等谷物为原料蒸馏出来的这种酒。有时居然能在人的情绪坎坷间扮演着如此重要的作用。

彼时他在苏格兰。第一次真正接触到这种神奇的饮品。当时在高地的一种奇异的情绪冲刷和面对城堡的天窗下,他喝下了这种饮品,从此,成为他终身的酒。

冰冷晚间。一杯冰块威士忌。垂着夜景的曼彻斯特。

外边的雨是前所未有的瓢泼。他在室内的壁炉边喝着一杯加冰块的威士忌。

很少有人。能真正理解,那种身处于英国的落寞。那种满眼满世界的遍寻不着。以及一种,始终没有人真正理解你的感觉。

而且他杯里放的一定要那种有棱角的正方形冰块。那么坚韧地置入透明玻璃杯中。他就是要这种粗粝的感觉。

雨水。一寸一寸滑在面前的白色玻璃落地窗上。他望着窗外自己的花园。日常看书的那把扶手椅已经被淋湿了。午夜英国的暴雨。横刷。竖刮。那么清洗一切的,混合着浓烈烟草的味道。刹那间混沌的头脑或许清澈了。

或是更迷醉了。

那种。人生中深沉的日子。一切的一切,也就那么不可知了。

他有时一个人去酒吧。独自叫一杯加冰块的威士忌。在酒吧角落。安静地看一本书。

或是什么也不做。就那样发呆的。酒吧是斯堪的纳维亚的装饰风格。人不多不少。然而,却是一点也不闹的。

他是一名铁路工程师。人生就是喜欢那么苍渺的铁路奔跑在碧绿乡野的感觉。从小,他就喜欢火车,长大了果然得偿所愿。

在拥有壁炉的自己的房间,他挑一张密纹唱片开始缓缓听了起来。他有时喜欢古典乐,有时喜欢爵士乐。每周,坐公交,他去曼彻斯特市中心一家爵士乐小酒馆听现场。有一次在回去的公交上遇见了刚听完同一场音乐会的英国老夫妇。他们友好地交谈着,老头突然把眼睛捏小说自己在模仿“中国人”。他在那一刹间又觉出一股落寞。他知道老头子当时是无恶意的。可是,在这个国家,在肤色的映衬下,他总是遇到这些莫名的让你哭笑不得的时刻。

彼时他正独居于曼彻斯特郊外一处中产阶级社区。屋外花园草地上放着一把椅子,有阳光的下午他坐在其上读福克纳。

最喜欢《八月之光》。那些杰弗生镇的日子,不知为什么从他这里看过去,显得特别有画面感。而整部小说其间蕴含的那种更深层的关于肤色的东西,又让他这个ABC特别有感悟。


已经很久没有固定的女伴。然而他觉得自己也是不需要的。

女人。太过喧哗,太过吵闹,太过和自己,长久隔着一层无法参透对方的膜。

32岁以后已经无法进行真正炽热的恋爱他觉得。所有如烟火般璀璨、那种开心到幸福的恋情他觉得都发生在32岁之前。32岁之后,他只有“好感”,而再也没有爱情。或是,再也没有遇见一个人,让他产生“爱”的欲望。

单一麦芽。波本。田纳西。还有独特东方韵味的山崎。白州。余市。竹鹤。

清冷夜间呡一口。浓烈、深沉的,缅怀。

她们都不再了。曾经如此热爱、炙爱、深爱的她们。

太阳穴深处那种剧痛的感觉。东方和西方的一种如此强烈的混合体。于是如今39岁独自坐在酒吧喝威士忌的他,突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苍漠,从岁月深处,寸寸裂了开来。

清晨起床。他为自己做一块金枪鱼三文治。喝着一杯纯黑的咖啡。望着窗外——邻居一个独居的老人,带着一条狗,坐在车库门前修一条烂了的篱笆。

自己今后是否也会变成这个样子?他想。从而眉头紧锁。

那种烟愁的落寞啊。他本身已经觉得自己是任何不需要纾解了。因为,他是如此享受孤独。

生活极规律。低卡、健身、游泳、网球。在健身房里他不懈用着划船机,因此手臂线条,是一种优美的健壮。他知道自己是前所未有的有魅力的。有时也从酒吧领一两个金发的女子回家。但第二天,就是从不再联系的。

他喜欢这种陌生的亲密。以及转身就丢的轻松。心碎——如今于他这个年纪,是怎样已经承受不了的了。

已经回国定居的父母时常十分忧心,总担心“身边没有一个人照顾他”。可是在这个福利如此健全的国家,他出门去附近的小酒馆喝一杯酒一楼起居室的窗户忘关了都是没关系的。一是他有保险。二是,此社区已经十年没有发生任何犯罪事件。

他不需要人陪。他真的不需要任何人来陪。

前几周。定居瑞士的前女友来访。她已经结婚生子、生活快乐。

而他于此,却是什么也不能做的。

她们当时都曾撕心裂肺。然而没有他,她们也都是好好的,各自拥有自己的人生。

现在有时他回想几年前的恋情。都不知她们还记不记得他。生活,已经渐行渐远。当时分手有各种原因。自己当然也有错。可那,毕竟是共同度过岁月的人啊。

去挪威出差。在北欧金色的阳光下他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山谷,以及蔚蓝色天空。

就在那一刻,他突然无比想痛哭。为什么她们都不选我?他想。难道自己的人生,就这样了吗?难道就这样永远无涯地沉入一种永远孤独、永无止境的日子了?

在北极光照射的那一瞬间他仍然觉得孤独。因为,那种生命中值得铭记的经历,他彼时居然没有任何人可以分享。

有时他会坐火车去威尔士。最喜欢的莫过于海伊镇。常住一间羽翼酒店,那种英格兰比较老式的家族经营式酒店。世界尽头的感觉。大片大片阴紫色的云漂浮在棕色小木屋上空,小木屋前正对的,是碧绿和焦黄相间的草。

是在一个下着雨的黄昏偶尔路过这里。他当时狼狈的、湿漉漉的走进。突然就感到了一种强烈的“被接受”。

酒店的酒吧在地下酒窖里。四个客房在小一点的塔楼。当时是一个清冷的秋天,餐室里升着壁炉的火。

一杯煮红酒、一块煎猪里脊肉;一条忠实的大狗。他是如此热爱动物。可就是不敢自己养。因为觉得养一条狗是一生的责任,而他不知道自己究竟配不配。

第二天,他走进高尔斯华绥在海伊镇的书店去买一本书。推开古老沉重的木门,贝壳风铃在他顶上响起。他在那一瞬间觉得一种快乐。一种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快乐。岁月在深处唱着一种寂静的歌。海伊镇这个号称世界上最大的二手书小镇,是爱书如他的一种不可想象的天堂。在这里他总能遇见各式各样买书的人。戴水晶眼镜的绅士在寻找一本《园艺指南》;穿50年代花格裙的女士在津津有味读一本早期罗曼蒂克小说;睿智的白发老者毫不费力地阅读一本拉丁文原著。有一次他惊喜找到布拉姆·斯托克《惊情四百年》的第一版,黄色书皮的吸血鬼文学鼻祖。

对于书的热爱,是他性格中一种无法解释的情结。他想起之前和她在伊斯特本小镇发现一家破旧的二手书店,当时店门是关的,店内无人。但是店外却放了两大排书架,堆积的密密麻麻的书就那么让人任意去选,没有任何上锁的。书架上有一张轻飘飘的简易白纸,上写着:以下书籍你可以任意选取,价格在书的背面,请投入旁边小钱罐。他们当时如此感动于这种百分百的信任,这不就是某个理论说的”夜不闭户“?

可是,那种轻快的岁月,如今却再也不再了。如今是他一个人的海伊镇,再也没有曾经同样爱书的她可以分享。

夜半。旅馆深处传来烤鹌鹑和阉鸡的香味。不知是主人家自己的还是某个房间的客人要求加餐。他恍惚中仿佛听见了那种二三十年代奢华的夜宴声,香槟酒杯交错、纱质晚礼服裙间相互摩擦,流水的钢琴的声音。他不知道这一切经历是不是如村上春树《莱克星顿的幽灵》,奇怪的是他当时眼皮沉沉,就这样浅浅睡过去了,也丝毫没有觉得异样。

 作为一个华人他在这片土地上站起也属不易。可是在一种“黄皮白心”的落寞中他也不由搭进了自己最好的青春时光。有一次陪彼时在唐人街开中餐馆的父亲于中国城大超市采购。当父亲将大袋米面过于臃肿地堆在小推车上时他觉到了一种轻微的羞耻。唐人街第二代移民的身份精准无疑。

他从此不再喜欢任何炒面。

大学毕业于英国排名第三的帝国理工。学生时代。午夜前的伦敦地铁。那种趁十二点前最后赶回去的日子。整个地铁中充斥着废旧啤酒瓶气味、艺术系学生的探索人生、以及新移民困惑的动荡。那一刻的伦敦地铁,是极冷清又极热闹的。盛着盛世中的一种极惶恐,又有着一种迷失人生后的张力。

自己在这世上竟是那么微弱的。没有任何别的其他企图。

而后。昏黄色的鱼和薯条店,由祖上在刘易斯汉姆偷渡而来的广东移民而开。他放学后是每每来这里买外卖回去吃的。时间久了,他突然感到了这伙粤人的一种微妙的亲热。那一刻他觉得温暖、被照顾并一种无来由的安全。

每个来到这个国家的东方人,都有着某种传奇。而他们在西方白色的天空下,又莫名聚到一起,却是一种永远都不可再寻的乡愁的微弱连接。

苍漠的乡间酒馆。他一个人喝一杯威士忌。并时常想着,胶原蛋白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差距其实是我们深存的皮囊下的思想。 

记忆是人生的一条串珠。你不停不停走着,却不知什么时候,颈项上的一段回忆突然裂开,直接侵入你的骨髓。那一瞬间,你忧郁得如同远方的黑夜。

(部分图片来自作者,部分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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