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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吸烟致死案”:“胜利”的判决背后

2018-01-25 张从志 三联生活周刊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合遇到有人吸烟,你会劝阻吗?

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郑州市中院”)对舆论关注的“劝阻吸烟致死案”作出终审判决,本案的被告,即劝阻者杨帆不承担任何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且一审、二审共计14000余元的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令许多法律专业人士颇感“意外”的是,二审法院还依据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原则,撤销了一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适用公平原则判决杨帆补偿原告15000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郑州中院关于田某某诉杨帆生命权纠纷一案答记者问

一位从业多年的民商法律师告诉本刊,“本案是原告提起的上诉,而二审法院却作出‘不利于’上诉人的改判,这在实践中是不多见的。”但从舆论的风向来看,这一改判显然获得了业内以及公众的欢迎。

与当年的“彭宇案”类似,本案被认为早已超出法理范畴 36 36168 36 13177 0 0 8476 0 0:00:04 0:00:01 0:00:03 8473关涉到社会道德的进退。去年9月,要求杨帆补偿15000元的一审判决曾引起公众哗然,被视为“彭宇案”的翻版。一时之间,在“敢不敢扶老人”的惊叹之后,“我们还敢不敢劝阻他人吸烟”又成了困扰许多网友的问题。

如今,“和稀泥”的判决被撤销,人们在为法律的胜利而欢呼,但回到当事人的角度,无论哪一方都高兴不起来。


电梯里的偶遇

事情缘起于电梯里的一次偶遇。37岁的杨帆一家搬到事发小区已有两年多,在此之前,他与同住一个单元楼的老人段诚毫无交集,尽管每天需要同乘一部电梯上上下下,但似乎“从来”没有遇到过。

2017年5月2日上午,下行的电梯停在了14楼,杨帆低头紧盯着手机屏幕走了进来,他准备下去取快递。电梯门打开时,杨帆看了一眼正站在里面的段诚,后者住在24楼,前一秒刚吸完一大口烟,而禁止吸烟的黄色标志十分醒目地贴在电梯厢壁上。此时,狭小的电梯厢内已经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烟味。杨帆一进来就闻到了,目光也从手机转移到了段诚身上。69岁的段诚满头白发,身着有白色细纹的蓝上衣,双手背在身后,右手指尖夹着点燃的香烟。

杨帆没有多想,他一边按手机锁屏键,一边提醒眼前的老人,“老先生,电梯里抽烟散不出去,把烟熄了吧!”老人看了看他,没有马上说话。杨帆继续讲起了道理,他事后称自己当时跟老人讲的内容大致是,楼上楼下住的孕妇和小孩多,在电梯里抽烟对他们健康不好。

郑州某小区电梯里,杨帆劝阻老人不要在公共场所抽烟

事实上,杨帆的敏感不是没有来由,他家中的妻子正临近预产期,很快,第二个孩子就要呱呱坠地。杨帆夫妇均在郑州从事医务工作,熟知二手烟对人体,特别是孕妇和幼儿的危害。杨帆告诉本刊,他以前其实也是一个烟民,但自从妻子怀了第一个孩子后,一方面在妻子强烈要求下,一方面自己也意识到抽烟对家中妻儿的影响,杨帆痛下决心,戒掉了烟瘾。后来抱着孩子和亲朋好友聚会,他经常会提醒在场的抽烟者有小孩在,让他们灭掉香烟或者换个地方抽,这种要求从来没有遭到过拒绝。

但段诚并没有把烟掐灭,他争辩说,现在电梯里又没有小孩和孕妇。杨帆接过话,“电梯空间这么小,我们出去之后烟味也不会很快散去,别人还是要吸二手烟。”

约3分钟的电梯监控记录下了这个过程,但只有画面没有声音。从画面上来看,这三分钟里二人的确在争执,但双方身体并无任何实际接触。至于争执过程中,双方到底说了什么,除了杨帆的回忆,外人无从得知。而这也成了段诚家属后来耿耿于怀的地方。

电梯仍在向下运行,老人的情绪也开始激动起来。原本段诚按下的是一层的电梯,却一路跟着杨帆来到了负一楼。本来已经走出电梯外的杨帆又转身进了电梯,二人一同返回一层大厅去找物业评理。

途中,二人的争执仍在继续。大厅内和院子外的两处监控拍下了这一过程。在小区院子里争执了2分钟后,物业人员赶来将他们劝开。视频显示,分开时,双方仍在挥舞着双手,显得情绪激动。

分开后,物业人员将段诚领到办公室,给他倒了水,想安抚他的情绪。杨帆则去门口拿快递。事情到此似乎消停下来,二人既无积怨,也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这段小插曲很快就会被忙碌的生活抛诸脑后。但是,没几分钟,段诚倒在了物业办公室,物业人员吓得赶紧拨打了120。拿完快递回来的杨帆看到这一幕,赶紧上前给老人做心肺复苏。

120急救车很快到现场,开始接替杨帆急救,但段诚还是离开了人世。

根据后来公开的三处视频监控,杨帆与段诚前后接触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尽管两人一直在争执,但没有发生肢体接触。杨帆不知道的是,事发之前,段诚已有多年的心脏病史,2007年还做过心脏搭桥手术,5个支架被植入体内小心翼翼地保护着他的心脏。

杨帆告诉本刊,他理解老人情绪为什么激动,“应该是面子上过不去,觉得我这么大岁数了还被你说”,但他坚称,自己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使用任何侮辱性字眼,都是很正常地跟他沟通讲道理。


解不开的心结

然而,段诚家属不相信杨帆的“一面之词”。段家人觉得,杨帆的劝阻行为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所以才导致了段诚的猝死。他们甚至怀疑,争执期间,杨帆用脏话侮辱了老人。

有媒体报道,段家人认为杨帆在电梯里说的是“你在家里抽,抽死都没人管,不要在外面抽”,因此导致了老人的不满。段家人还称,在物业办公室,老人一直重复“你不让我抽,我都不抽了,你还不依不饶”这句话。这也成了他们解不开的心结。

老人去世后,两家人被叫到公安部门协商。段家人开始要杨帆赔偿20万元,杨帆拒绝了。杨帆悄悄录下了协商过程。段诚大女儿的情绪很激动,她一边哭,一边对杨帆说:“你不管,你不吭,你走你的,我爹和你啥关系,不认识,陌生人,管那些事干吗?你自己贱不贱?” 后来,段诚大女儿情绪缓和下来,又提出:“我刚才骂你,是不对,我不是要你拿多少钱,我要的是说法,是态度。”

但杨帆一直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拒不道歉。双方协商无果,段家人一纸诉状将杨帆告上了法庭,并索赔40万元。由此开始引起舆论关注。

一审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该院认为段诚猝死的结果是杨帆未能预料到的,其死亡与杨帆劝阻吸烟的行为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考虑到段诚确实是在与杨帆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杨帆补偿死者家属1万5千元。

这一判决结果出来后,网友为杨帆感到愤愤不平,“做了好事还要被罚”,但杨帆已经做好了执行判决的准备。他告诉本刊,事情发生后他就想,都是一栋楼里住的,自己可以出一些钱表示慰问,但是对方提出巨额赔偿是他无论如何接受不了的,这就相当于变相地承认自己做错了。

但段家人不接受一审判决。在原告一审代理律师王东飞看来:“一审判决有点不合适,制止行为没有错,可持续5分钟,还是在物业劝阻下离开,这就不正常了。”于是,他们向郑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王东飞告诉本刊,他与段诚二女婿段林(化名)是好朋友,没有收一分钱免费代理的。但上诉期间,因为段家其他子女的意见,段家替换了代理律师。

二审判决却宣告了段家彻底的“失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段林表示,家人对二审判决结果仍然很难理解,他们依然觉得老人的死和杨欢有关系,“别管是1%的责任也好,他肯定是有责任的。就算不能有责任,因果关系有没有?”

判决书


被打乱的生活

其实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保持了一致。郑州市中院认为,杨帆的劝阻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而且整个劝阻过程中,杨帆没有与段诚发生肢体冲突和拉扯行为,也没有证据证明杨帆对段诚进行过呵斥或其他不当行为。段诚在自身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发作心脏疾病不幸死亡。虽然从时间上看,劝阻行为与死亡结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引起关注的是,郑州市中院否定了一审法院对公平原则的使用。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郑州市中院认为,杨帆的劝烟行为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判令其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

侵权责任法专家、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杨立新对二审判决表示认可,他指出,有些法院对于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经常滥用,是应当纠正的。“一审法院错误地适用《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的公平分担损失规则,让合法者承担部分损害的赔偿责任,违反了法律规定。”至于家属和部分评论关心的是否使用侮辱性字眼问题,杨立新告诉本刊,这是无法证明的事实,法律不讨论。“况且就是有侮辱的字眼,也是诽谤法的问题,不是致死的原因。”

二审判决后,杨帆获得了绝大部分人的支持和声援。许多媒体刊文称,劝阻不文明行为应当得到鼓励,此案的社会意义也被不断放大。但胜诉的杨帆却高兴不起来。

出生在周口鹿邑的杨帆,从农村一路打拼才有了如今还算安稳的生活。他在事发小区的房子是按揭买的,每月需还5000多元。家里初生的婴儿和上幼儿园的大孩子开销也很大,杨帆坦言这段时间自己的生活完全被打乱了,面对汹涌的舆论和接连的诉讼,他疲于奔命。在事情发生后,怕老家的父母担心,杨帆没跟他们讲太多,敷衍了过去。

杨帆的代理律师单艳伟还记得杨帆拿着一审法院传票找上门的情景,“看上去就很严肃,心情沉重”。她和助理在听完整个事情经过后,心里对案子已经有了底,想跟杨帆开个玩笑缓和一下气氛,说这么小概率的事件都能被他撞到,改天可以去买张彩票试试。但杨帆没有接话。单艳伟在那时才意识到旁人眼中的这场“意外”对眼前这个中年男人造成了多大的困扰,但他们都没想到的是,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引爆了的舆论能量如此之大。

很长一段时间,杨帆打开微博、新闻网站,“每天看评论都看到半夜”,各种各样的声音铺天盖地地飞进他的生活,还有接二连三的媒体采访,新闻报道,聚光灯打在他身上,照得人头晕目眩。

虽然没有代理二审,但王东飞仍在关注着案子的进展。他告诉本刊,对二审判决结果表示很遗憾,但不会反对。“民法总则公平责任中关于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规定,没有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因果关系证明那样严格,具有‘条件性’即可,不必要求‘相当性’,事实上或者行为上的关联也是因果关系,只是程度很低。”对法院判决,他保留着自己的观点,但也承认该判决确实可以提升社会正能量。

汹涌的舆论更令段家不知所措。段诚家在河南中牟县的一个村子,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他的儿子是北京某国有银行的领导,两个女儿在郑州。如果没出事,段诚的晚年生活应该是闲适安逸的。

他们在事发小区的房子是二女儿租住的,在老家给段诚办完后事后,他们马上搬离了那里。网上有人说,段家是想讹钱,王东飞在朋友圈内发文辩称,“谁说死者的家属在讹人了,他们也不缺钱,就是想秋菊打官司一样要讨个说法,若子女都不去讨公道,那才是大不孝。”

段诚的二女婿徐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大家都在说杨帆是道德楷模,可是有谁想过,我们家死掉一个老人,是不是舆论把我们全家杀死才可以?”

杨帆也没有胜利的喜悦,他只想早点平静下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二审判决出来后,他委托代理律师向段家捐赠1万5千元,但遭到了段家的拒绝。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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