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岁高文彬去世:“东京审判”最后一位全程亲历者的珍贵回忆
2020年9月7日,中国最后一位全程参与“东京审判”的亲历者高文彬去世,享年99岁。
从1946年5月3日开庭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由中、美、英、苏、法等11个国家法官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历时2年零6个月,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一次国际审判,又称“东京审判”。这期间,法庭公开开庭800余次,英文庭审记录近5万页,书面证据共43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00多页,法庭用了整整7天才宣读完毕。
颇为遗憾的是,对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经历,当年的主要几位见证者——向哲浚、梅汝璈、倪征等,都未曾留下回忆录。如今,高文彬关于“东京审判”的片断回忆也已成了弥足珍贵的资料。
初见向哲浚
1945年夏天,我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本部在苏州,但法学院一直在上海,抗战爆发后法学院随着大学本部一起迁到上海的英租界里。因为东吴大学没有在汪精卫的伪政府里面登记,所以抗战胜利后东吴大学的文凭国民政府是承认的。
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上海老闸区区公所——相当于现在的黄浦区政府——做户政股主任。那时抗战刚结束,上海还比较混乱,一切秩序都在逐渐恢复中。老闸区是上海最繁华的地区,市内有名的电影院、百货公司、餐馆大都在这里,同时这里也是最复杂的地区,三教九流、乌烟瘴气。上海当时实行保甲制度,辖区内的一些保长大都是大公司经理一级的,为了拉拢关系,他们经常请我吃饭,或者让我到他们公司打折购买东西。那一年我刚24岁,人年轻单纯、涉世不深,父母觉得那个商业味太重的地方是个大染缸,怕我待长了会变质堕落,所以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就遵循父母建议辞了职。
在东吴大学读书时有一位老师叫刘世芳,以前留学过德国和美国,是上海有名的大律师,抗战胜利后在第三方面军汤恩伯司令底下一个军事法庭任庭长,专审日本战犯。刘世芳老师介绍我到那里当书记官。这份工作我还没干多久,转眼就到了1946年。有一天,刘世芳老师又找到我,告诉我他在清华时的一位同学叫向哲浚,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任检察官,现来上海招几名翻译,他推荐我去试一下。
向哲浚当时刚由重庆抵沪暂住在华懋饭店(现在的锦江饭店),是上海最有名的涉外饭店,美军几个机构也设在那里。向先生那一年54岁,给我的印象非常谦和,待人接物一点架子也没有。他先跟我聊聊家庭情况,问一些情况,然后找出一份中文报纸,随便摘一段,让我当场翻译成英文。
东吴大学是所教会大学,所以我们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此外,东吴法学院的课程跟复旦等大学念的有所不同,除了中国法律之外,我们也学英美法,而且用的书全部是厚厚的英文原版教材,所以考试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难。几天后,我接到向先生的电话,想请我到东京工作,我和家人都很高兴。我到华懋饭店又见了向先生,他给了我一封公文信,让我带到美军驻沪办事处办理赴日的有关手续。日本投降以后由盟军接管,东京以北地区由英国占领,东京包括东京以南的地区由美国占领,所以我需要先到美军那里检查身体、验血、打预防针之类的——我记得一共要打5针,分两次打,第一次就挨了3针,什么伤寒、霍乱、肺结核等,针的力道还挺大的,我回去坐在车子上,整个人感觉迷迷糊糊的。
出发那一天,我们在华懋饭店集合。美方工作人员先把我们带到一个小的放映厅看片子,介绍飞机上有哪些设备、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怎么使用降落伞等。看完之后全体人员被送到上海郊外的大场机场登机起飞。我们坐的是美国的一架涡轮式军用飞机,原本可以容纳四五十个人,但飞机里只坐了不到20人,除了包括我在内的5位中国人外,还有一些美国军人,大家在机舱里相对而坐。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挺新鲜的,但感到有些紧张。出发前向先生告诉我大概只需要工作几个月,审判一结束就可返沪,我想这样也好,如果时间久了可能有很多地方不适应。坦率地说,对我一个出身于上海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最大的想法便是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我将要从事的是那样一份有意义的工作,而这份延续了两年多的工作,竟然伴着很多艰难曲折。
东京生活
“二战”结束后,同盟国分别在德国纽伦堡和日本东京各设立了一个国际军事法庭,其中对日本甲级战犯的审判,主要由美、中、英、苏、加、法、荷、新、印、菲、澳等11国法官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负责审理。首席大法官是澳大利亚人韦伯(William Webb),首席检察官是美国人季楠(Joseph Keenan),梅汝璈与向哲浚作为中国政府的首批出席代表,1946年1月飞赴东京。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代表团法官梅汝璈
梅汝璈与向哲浚都是清华大学毕业生,梅汝璈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向哲浚则毕业于耶鲁大学。向哲浚曾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和外交部秘书,1933年任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又出任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当时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长是谢冠生,他很了解向哲浚,知道他英文好、人品也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后,急需既懂英文又懂法律的专业人士,谢冠生便推荐向哲浚任中国代表团检察官,而梅先生则出任法官。
当时向哲浚有3位秘书,一位是国民政府外交部派来的朱庆儒,另外两位是他自己聘的,东吴法学院毕业的裘劭恒和燕京大学毕业的刘子健。秘书一个月的工资是300美元,相当于6两黄金,向先生的工资是500美元,加200美元的交际费,他们的工资由国民政府外交部支付。
这是中国第一次参与国际审判。由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讯都是以英文进行的,大量的文件和证据需要整理翻译,但中国检察官办事处人手极为缺乏,所以向先生回国拟招聘几位翻译去东京工作。
跟我一起被聘为翻译的,还有周锡卿、张培基、郑鲁达和刘继盛一共5位。我们的身份并不是由国民政府派的,而是向哲浚代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际检察处聘请的,所以我们每月200多美元的薪水也由国际检察处来支付。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把从国内收集到的证据,主要是日本军人在南京地区附近的一些暴行,还有一些幸存者的证词等翻译成英文。
我们是1946年5月上旬飞抵东京的,大概三四个月后,翻译的东西基本结束。向先生很有过去老式文人的那种作风,对他手下的人很负责。那时候中国政府在东京设有一个“中国驻日本军事代表团”,代表团比较庞大,有军事组、商业组、贸易组,团长是当过河北省主席的商震。向先生把我们中的4位介绍到中国驻日军事代表团去工作。此时,原为向哲浚秘书的裘劭恒回国做律师,刘子健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读书,向先生于是把我留下来做他的秘书,我的工资从此改由中华民国外交部发放。
担任秘书后,我住在东京总站附近的八重洲旅馆。CAF是美军文职人员的级别,从CAF1开始,最高的是13级。我是CAF6,美军的CAF5~6都住在这里。那个旅馆原是保险公司的所在地,日本保险业很发达,他们建的大楼也特别好,所以很多保险公司的大楼后来都被盟军征用作为办公室,盟军总部麦克阿瑟司令的办公室就设在“第一生命馆”,是皇宫对面最大的一栋房子,很漂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各国派出的法官都给予高规格待遇,梅先生就住在东京当时最豪华的“帝国饭店”,每人都有一个带办公室和阳台的套间,盟军总部配有高级轿车和专职司机,车上都插着代表各国家的国旗。
客观说,在日本工作期间的待遇很不错,我的工资是300美元一个月,房钱5美元一个月,而伙食费40美元就够了。美国人宿舍里吃的东西也都是美国军舰从美国运来的,日本当地的食物,在日本的盟军人员是不吃的。
我住的大楼里除了我一个中国人外,其余都是美国人。从心理上讲,我们是对日本协同作战的盟友,当时美国人对中国人态度也比较友好。我的同住者是一个在美国军部工作的中校,我们之间关系不错,但互相之间不谈论工作和个人生活。这个同住者有一日本女友,每逢周末他基本上都住在外面,有时他会告诉我:“下午我的女朋友会来。”我就识相地跑到外面去,把房间让给他们。
我每周工作5天,周末两天休息的时间里,我喜欢和几个中国同事在东京城内走走,拍些照片。我那时花90多美元买了台相机,可惜在日本拍的许多照片1952年被逮捕时都被抄走了。当时在国际军事法庭的同事中大多是东吴大学的校友,虽然年龄差距很大,但工作之余我们经常一起结伴去旅游。我们那时在东京坐火车不要钱,日本百姓通常坐在前面几列,比较拥挤,最后一节用白条子写着英文:For Allied Personnel,就是盟军方面专用的列车,车厢的人并不多,有时整个车厢只有四五个人。
或许是从安全方面考虑,盟军严格控制我们接触日本普通百姓,吃饭也是要去专门对盟军开放的地方。我们有时偷偷去中国人开的餐馆吃中餐。我是秘书,要经常同美国的打字员打交道,偶尔我也会带他们到中国餐馆吃饭,我们从后门进去,叮嘱老板:如果有美国MP(Military Police,即军事警察)来查,千万不要讲。我们中国检察组每年春节都会宴请一次,我负责订座,就挑中国餐馆,各国代表团都特别高兴。
法庭内外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在涩谷原来日本士官学校的旧址,法庭是在一个小高地上,来往车辆要从下面花几分钟开上去,上面是一大块平地。进门口有一个小花园,中央有一个小土堆,土堆中间竖立着一块木制的标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ar East)。花园后面是一座大楼,这里原来曾是日军陆军士官学校,也是日本陆军司令部所在地。当年日本侵华战争的策源地,如今却成了其罪行的审判地,真是历史的莫大讽刺。法庭后面宽敞的地区是练兵场,盟军在这里进行射击训练或者马队训练等。
3楼是各个国家检察官的办公室,我就在3楼办公,2楼是法官们的办公室,原则上法官和检察官之间不能接触。向先生的办公室是一大间一小间,我跟朱庆儒秘书在外面大间,向先生在里面小间。朱庆儒是国民政府外交部派来的,不懂英语,也帮不了多大忙,向先生外出或在下面出庭时,我必须守在办公室接收文件、处理公务等,所以一般上午10点以前我不能离开办公室。只有空闲时,我才找机会下去旁听。
审判大厅在大楼一层,是由以前陆军士官学校的礼堂改建的。大厅呈方形,法官席和被告席遥遥相对。法官席有上下两排:前面是书记员或秘书,上面一排是法官席,当中是审判长韦伯,右边是美国法官,左边是英国法官,再其次是中国法官。梅汝璈对这个安排表示不满,因为在日本侵略战争中,中国的牺牲最大、人员伤亡最大、财产损失最大、历时最久,所以把中国放在英国旁边是不合理的,他甚至以脱法官袍退庭来“威胁”。这样僵持了大概1个多小时,韦伯最后还是妥协了,决定按照投降书签字顺序排定法官位置。这样,坐在庭长左边第一位的便是梅汝璈。
26位被告战犯分成两行坐在法庭的另一边,辩护人席在他们的下面。第一天开庭时,那个鼓吹对外侵略的日本理论家大川周明,坐在东条英机的后面,第一天开庭大川使劲在东条的光头上“啪”一下子。东条回过看他,只好苦笑。大川周明还要打第二下,被站在最后的美国宪兵拉住。其他人都面无表情,只有大川周明一个人在“耍”。结果他被送到美国的医院里检查,当时的结论是他精神不正常,不接受审判。本来是28个被告,两个死在监狱里,一个装疯的,实际上受审的只有25个。审判结束后,大川周明还自鸣得意地说自己没有疯,他是装疯的,法院被他骗了。
检察官与翻译们,都坐在法官与被告之间的区域里。他们前面有一个不大的讲台,讲台上有红色和蓝色两种指示灯,显示为蓝色的时候停下来,显示为红灯时可以发言。这里还有记者席和旁听席,各个代表团的成员、家属都可以旁听,审判东条英机时,东条的儿子、妻子都出席旁听。这一块也对普通的日本民众开放。国际法庭在门口有一间小屋,日本民众都可以到那里领取旁听券。
每天开庭时,11个国家的法官排队到场。法庭进门处有一个司仪官,法官们来之前,他会高声喊:“All personnel stand up”——所有人站起来;法官们坐好后,他又喊“All personnel be seated”。我后来看了那部电影《东京大审判》,里面的人说“Please stand up”,“Please sit down”,这并不是法庭上的语言。所以后来有人来采访我,我说他们应该先来了解一下,法庭上用的词都是专门规定的,不是想怎么讲就怎么讲。
国际检察官的台子是一条长桌,两边可以坐七八个人。检察官与法官不同,不必每天都到,只有审到与自己国家有关的部分时才需要出席。但是法官必须每天都要出庭,比如审到中国部分时,新西兰法官其实完全与它无关,但他也必须出席。为了防止拍照时的强光刺激,很多法官出庭时都戴一副黑眼镜,不过后来这也成了一种“保护”,外人也看不到他们是否闭着眼睛。还有的法官有时低头在纸头上写写画画,也算是一种休息和消遣吧。
和法官们一样,全体被告每天都要出席。每天早晨,先由荷枪实弹的美国宪兵将这些被告从关押他们的巢鸭监狱中提出,用美国军用巴士送到法庭,前后各有一辆美国军用吉普押送。军车的车窗蒙着黑布,外面完全不可能看到里面的情况。下午审理结束后,再按照原样押回。
对于这场审判,当时中国政府以为作为战胜国,审判仅仅是走过场,所以明显准备不足:中国是亚太地区最大的受害者,但派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人数最少,前后加起来一共只有13位,相比之下苏联派了70多位,美国的更多。而审判一开始,最让中国代表团感到意外的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采取的是英美法系而不是我们熟悉的大陆法系。在大陆法系是究问制——先假定你有罪,然后由被告方来证明自己无罪,再由检察官来提出控告;而英美法系以对质制为主,以证据为中心,首先假定被告是无罪的,然后由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辩论,法官如果认定证据不足,可以拒收,所以在英美法中证据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
“东京审判”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辩护机构的庞大和辩护律师的众多,每一位被告除了他自己聘请的几名日本籍律师外,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还为每个被告配了一位美国律师,理由是这些被告不懂英美法。这些美国律师大多都比较有名,虽然法庭付他们的钱并不多,但这些日本战犯大都属于日本高层,家里面很有钱,所以这些美国律师在法庭上表现得也很敬业,拼命为他们辩护。辩护团一共有100多名日本律师,再加上近40位美国律师,以20多名被告而拥有一百数十名的辩护律师,这不但是纽伦堡法庭没有的,而且是任何法庭上或任何审判中所罕见的。由他们组成的庞大的国际辩护团,使得法庭的审理过程充满了激烈的对抗,也使我们中国代表队遇到了空前的困难和压力。
紧急应对
“东京审判”采用对质制,让我们一下子目瞪口呆。以一般中国人的理解,日本人在中国犯下的罪行举世皆知,还需要什么证据?所以当时中国方面对审判的唯一准备,便是由向先生代表中国政府向军事法庭递交了中国政府认定的11人的战犯名单:位列第一的是日本侵华的间谍头子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其次是曾任日本关东军司令的本庄繁——当时的国民政府并不知道他已经自杀,第三则是南京大屠杀制造者谷寿夫。
但是,中国方面的一纸名单,对于检察方是远远不够的。军事法庭采用英美法系,有没有证据、证据是不是有力、会不会被对方驳倒,是能否判定战犯罪名的唯一标准。所以审判开始后,向先生赶紧回国寻找精兵强将支援审判,这样,倪征在1946年11月份便补充进来,担任中国检察官的首席顾问。倪先生毕业于斯坦福大学,待人比较和气,英文很好。除了他之外,还有3位顾问:一位是倪先生的同班同学鄂森,一位叫桂裕,他们都毕业于东吴法学院,还有一位是来自中央大学的法学教授吴学义。
客观上讲,审判采用英美法系,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不少困难。倪征先生晚年一本书里还提到这样一个细节:“当时国民党政府军政部次长秦德纯到法庭作证时说日军‘到处杀人放火,无所不为’,被斥为空言无据,几乎被轰下台。”我也记得秦德纯好几次出庭时,都被美国律师反问得很凶,他好像一下子懵掉了,不知如何回答。
除了观念上的差异,取证也有难度。那时候国内战争已经迅速向南推进,倪先生也无法回东北取证;在东京,日本投降前有计划地销毁了很多证据,要找到具体证据难度很大。如果我们不能在有效时间内拿出足够证据的话,那些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很可能会逃脱正义的惩罚,如果不能把他们绳之以法,那我们在东京法庭的这些人怎么回来面对国内的老百姓?所以那段时间,我们在东京的那些人真有点度日如年的感觉。
后来倪先生想出一个办法,他通过向哲浚与总检察长联系,向盟军总部要求开放已被盟军封起来的日本陆军内部机密档案。中国代表团派懂日语的刘子健和吴学义,在里边足足翻了10个日夜,寻找证据。日本十几年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作战命令、来往电报等,难以数计,必须小心翼翼,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比如,板垣征四郎在做陆军部大臣时,曾经发布命令,要求在中国打过仗的日本军人回国后禁止谈论在中国所做过的事情。这条命令的证据很重要,为什么不准日本人回去以后谈论在中国所做的事情?说明他们心里有鬼。
南京大屠杀的证据相对比较好找一些,向先生在去东京参加审判之前,就已经在南京地区进行调查、搜集证据。正式开庭时,除了我们提供的上千件书面证据以外,法庭还接受了两个美国牧师作为目击证人,他们当时在南京难民区工作,亲眼看到日本人屠杀中国人。其中一个就是马基,很有名,他用摄像机拍摄了一段资料,是南京大屠杀留存的唯一影像,当时在法庭上作为证据播放了。还有两个中国商人到庭作证,他们当时曾被日本兵集中起来用机关枪扫射,他们两人侥幸不死。扫射时,他们抢先倒下,前面的死人倒在他们身上,日本人以为都死了,随后他们偷偷沿着护城河逃了出来。
说服溥仪出庭作证,应该是我们对被告最有力的一击。日本宣布投降后,溥仪在长春时来不及逃走而被苏联红军俘虏,苏联后来同意将溥仪及其他几位关押的关东军一起引渡到日本出庭作证。因为溥仪是属于苏联管理的战犯,苏联人用军用飞机送到日本,住在苏联驻日代表团。
1946年,溥仪在苏军的押解下飞抵日本,以证人身份出席庭审
溥仪到了东京后,中国代表团派刘子健和裘劭恒到苏联驻日本军事代表团去看溥仪,溥仪还送他们纪念品。袭劭恒后来回忆,溥仪头一次看见他们,特别害怕,以为中国人要把他当汉奸审判,我们一再向他说明:来东京让他做证人,是去证明日本人是怎么利用他做傀儡侵略中国的。溥仪开始还半信半疑,后来去的次数多了,连陪在旁边的法警也不怎么听他们谈话了,他才逐渐放松起来,最终才同意出庭作证。
溥仪是1946年8月出庭的,在东京引起了轰动,整个法庭都坐得满满的,好多日本人来旁听,包括我们中方工作人员也会去旁听。大家都好奇,想知道“满洲皇帝”是什么样子。开庭的时候,苏联方面就用车子把他送到法庭,审完了再接回去。溥仪是穿西装出庭的,戴着一副玳瑁边眼镜,风度还挺好的。溥仪在法庭上全部用中文回答,他讲一口地道的北京话,然后由工作人员翻译成英语和日语,但他经常在旁边给翻译人员一些示意,表明他的英文程度相当好。
检方希望溥仪出庭来证明日本人是怎样利用他这个傀儡,进行侵略和统治东北,而日方辩护律师则想极力证明,溥仪是主动与日本人勾结、自愿登上“满洲”皇位的,所以控辩双方的交锋特别激烈。对方律师穷追不舍地追问,几次让溥仪近乎失态。他指证日本怎么把他从天津绑架,从天津送到东北去做傀儡皇帝,还提到夫人谭玉玲怎么被日本人害死的——这其实只是他的怀疑——日本人为了监视他,想让一个日本女中学生嫁给他等等。他甚至情绪不能控制,拍了桌子。据说被告席上的板垣征四郎气得脸都抖了,但我只注意看溥仪,没注意到板垣的表情。
庭审结束后,溥仪含笑在证人席接受记者摄影。他整整出庭8天,创下了单人作证最长时间的纪录。审判结束后,他又由苏联军人押回海参崴。最终法庭还是采信检方的证据,证明溥仪是日本侵略中国东北的一个傀儡,这也是我们的一大胜利。
较量
按照程序,审讯开始后,先由总检察长季楠把日本的侵略行为做一个概括介绍,日本律师来总体辩护,然后再由各个国家的检察官分别检控,中国排在第一位。第三部分,是审理每个被告的个人战争罪行。
涉及中国的部分,主要就是二大板块:一块是东北、华北,一块是南京大屠杀。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都是在“东北、华北”这块受审的。我在上海读书时就听说过土肥原的名字,没想到终有一天会在这样的场合见到他。土肥原大概左边脸有毛病,一紧张脸抽搐。他大部分时间闭着眼睛,坐在被告席上,偶尔睁开眼,低头在纸上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中国境内,特别是东北、华北,谁不晓得土肥原,谁不知道板垣?但是这个证据很难找,因为这两个人都是军队里的特务,通常都是秘密活动。尤其是土肥原,他懂北方的地方方言,对东北、华北特别是华北地区的官僚非常熟悉,他常常扮中国人的样子到市区里面去活动,日本人本来跟中国人就很相像,他又能讲地道的北方话,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他是日本人。为了证明他有罪,我们必须与那些精明的辩护律师们斗智斗勇。倪先生在法庭上引述《奉天特务机关报》的文章:“华南人士一闻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之名,有谈虎色变之慨。”土肥原的美国辩护律师立即反驳说:这里讲的是一只老虎,与土肥原贤二无关。倪先生也还击说:在日占区,土肥原、板垣就像老虎那样可怕。法庭当即爆发出哄堂大笑。
审判前,板垣征四郎一直声言要和中国检察方面大战300回合。他的辩方提出了长达48页的书面证词,想说明“九一八”是偶然事件而不是有计划侵略,“满洲国”根据“民意”成立,“七七事变”后他始终主张从中国撤军等等。而倪征根据日本御前会议文件、内阁会议文件、密电、动员令等重要材料盘问反驳,让板垣无话可说。
对我来说,印象比较深的还是南京大屠杀,或许是因为南京与我的家乡上海很近的原因。审判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旁听的人特别多,起初很多日本人都抱着怀疑态度来听的,因为当时日本由军人当政,对国内的言论严格控制,日本兵在外面做的坏事情,报纸上从来不宣传,只说他们怎么勇敢作战,所以普通日本民众根本不知道日军在外面犯下那么多惨无人道的罪行。审判退庭时,我正巧碰到旁听的日本人离开,女的看到我们中国人就低着头,不敢正视我们。为什么?她们觉得羞愧!
中国部分结束后,开始进入太平洋战争的审理阶段,东条英机先是在这一单元“出场”,因为他与偷袭珍珠港事件、发动对美战争有关,而涉及中国的并不多。有很多盟军方面的美国人参加旁听,实际上也是为了“参观”东条英机的。
被列为一号战犯的日本前首相东条英机,在1947年12月法庭开始“个别审判”时,又一次成为焦点。曾在日本战败时开枪自杀未遂的东条英机仍然穿着军服出庭,但不佩戴徽章。平时空了一半的记者席都坐得满满的,摄影记者争取用闪光灯拍下这历史性的一幕。法庭有200张对日本民众的免费旁听券,但黑市上已经卖到500日元一张,而当时日本人月薪也就两三百日元。
东条英机的态度自始至终都比较傲慢。他不回避自己的战争罪行,但极力为日本天皇开脱。对裕仁天皇是否也应被列为战犯,当时也是争论很大的一个问题,梅汝璈曾代表中国政府,主张天皇应接受审判,但在各方力量斡旋下,最终天皇被免于战争责任。
当中国部分结束以后,我们的空闲时间多了起来,有空时我到资料室查查资料,看看新闻之类的。1947年的一天,我在《东京日日新闻》上看到了1937年的一张照片,上面登着日本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南京大屠杀中,以军刀砍掉中国人的头颅数量作为比赛,最终以向井杀死106人“获胜”,而野田失败的原因,是军刀“卷了刀刃”。照片上两个人并肩站着,用军刀撑地,脸上竟然还露出得意洋洋的笑。211名中国人惨死在他们手中,想到自己的同胞就这样被他们屠杀,我心里说不出的悲痛和愤怒。
我把这份报纸复印了3份,一份留在检察处办公室,另两份通过倪征先生转寄给南京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中方立即向盟军总部提出抓捕这两人——战后这两人混迹于被遣返的日军当中,悄无声息回到国内,隐匿于市井之间。由于重名者很多,搜寻几乎持续了半年,最终在两人的家乡日本崎玉县,盟军看到了他们。刽子手已经脱掉军装,头裹白布,在街边做起了小生意。他们后来被押解到南京接受审判——甲级战犯是在东京受审的,而乙、丙级战犯,则在中国国内的不同地区接受审判。后来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记载上说:尽管两人在法庭上极力推诿,但因证据确凿最终被判处死刑。1948年1月28日,抽完最后一支香烟,他们被拉到南京雨花台刑场执行了枪决。
1948年4月16日,对这些战犯的审理程序基本完成,此后,法官们将对被告逐一量刑。这对法官来说又是一场较量,因为那个法庭是由11个国家的法官组成的,要判一个人死刑,必须要经过半数法官同意才能判。当时11国法官对主要被告是否判处死刑发生了严重分歧,主法官韦伯主张将战犯流放到一个远离陆地的荒岛上,而印度法官则提出所有被告无罪释放,理由是“世人需以宽宏、谅解和慈悲为怀”。法国、澳大利亚的法官以本国已废除死刑为由主张轻判。如果有6个法官不赞成死刑,那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所以我们那时候的确非常紧张,每天睡不着觉吃不好饭。这期间,梅汝璈先生做了大量工作,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官也主张判处死刑以严惩战犯。11名法官以秘密投票的方式决定战犯的生死,最终以6∶5的微弱优势,决定判处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以绞刑。
中方对这一结果还是基本满意的。之前我们特别注意5个战犯: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和小矶国昭。松井石根、武藤章是南京大屠杀惨案的罪魁,小矶国昭当过国防大臣,前4位都被判了绞刑,小矶国昭是无期徒刑。现在也有人说一大遗憾是细菌战没有被列入审判的环节,但这其中的内幕我不太清楚,也没听向哲浚谈起过。
这场审判耗时2年多,梅先生当年在接受上海《申报》采访时也曾提及审理迟缓的原因:一是案情太复杂,牵涉过广——从1928年皇姑屯事件一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由松花江一直到南太平洋群岛,涉及的国家多,搜集到的各项证据数目庞大而繁多;二是语言问题,通常需要用英语和日语进行翻译,特别是不同国家之间,辗转翻译,最为费时。比如溥仪出庭作证8天,实际只说了两天话,其余时间都在翻译上。此外,英美法系周密的诉讼程序、不同国家法理认知差异造成的冲突等,都是迟缓原因。有人算过账,每日费用约1万美元,比纽伦堡法庭费用高3倍,总额共计750万美元。
余音
1948年8月,我跟着向先生一起坐船回来,同时带回来的,还有装满两个大木箱的两套全部庭审记录。
“东京审判”开始后,每天早上都有一个美国下级军官把前一天的庭审笔录送过来,每天都是厚厚的一本,笔录是用普通白纸打印的,旁边有洞眼,可以用绳子穿起来。万一有错误,明天可以解开绳子再替换下来,我登记收下,每天一本,一周5天,一直持续到审判结束,整整2年零3个月。本来国际检察处一个国家只发给一本,但我想多留一本,因为这一次参加“东京审判”的有我们东吴法学院的好多校友,我想以后可以送一套给东吴法学院留作纪念。我跟里面的打字员和工作人员关系都很好,他们也同意了。
回国后,我将整理的庭审记录一套给了东吴法学院,一套由向哲浚带到南京给了司法行政部。可是回国不久就赶上了内战,等到国民党撤退以后,交给司法部的那一套已不知下落;东吴法学院解放以后也被拆散,一部分给复旦,一部分给华东政法学院,所以给东吴法学院的那一套也不知所终。新中国成立后,南京和上海的有关部门都来问我那些档案的下落,我也毫不知情。当年我花了好多心血整理这套资料,每一天我都会打上日期,然后写红字贴在每一页上,这是我最大的遗憾。
“东京审判”结束后,我们都回到中国。向先生在东吴法学院兼课,后来国民党要他一起去台湾,他拒绝了。倪先生也留在上海,在东吴教书。新中国成立后,中央领导邀请向先生、倪先生去北京工作,向先生思想比较保守,有“不二主”的想法,所以没有去,还是在上海的大学里教书。倪先生和梅先生后来都受邀去了北京,在外交部当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在上海外事处工作,外事处处长黄华对我很好,希望我作为国民党遗留人员要好好工作。我以前有一位教国际法的老师叫艾国藩,是倪先生的同班同学,以前在瑞士驻沪领事馆任法律顾问,所以对各国领事馆都很熟悉,解放初期,共产党要求他提供一些租界里面的情况,可是艾先生不肯,反而经常带着外国的领事、翻译到我们外事处来。
我在外事处第四科负责“敌产”——当年法租界偷偷把公共财产转入民用财产,国民党曾同他们交涉无果,新中国成立后,黄华和第四科科长就把这个案子交给我。我对法租界不了解,就经常去找艾先生,偶尔留在他那里吃饭。我们这些旧社会过来的人,“政治敏感性”比较差,我把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跟他都说了,没想到后来有人检举说他是国民党潜伏大陆的特务,而我就被定下“为国民党特务盗窃外交部机密情报”的罪名。艾国藩判7年而我被判10年,艾先生是旧社会过来的人,还不停地上诉,结果被改判了无期徒刑,死在监狱里。
我是1950年12月结婚,1952年5月份被抓进去的,那时我的大女儿才刚刚出生。一年后妻子离开了我。我最早两年在上海劳动改造,后来又被送到苏北农场,最后在江西“服刑”。1979年,我“摘帽”了,上海海运学院的外语系主任是我当年在外事处工作时的老同事,他“收留”了我,我又重新回到了久违二十几载的上海,也在这个社会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因为这个经历,“文革”时我反倒没有再受什么冲击。当时向先生和梅先生都受到了冲击,红卫兵到梅家抄家,差点把他在东京法庭上穿的法袍当做“四旧”给烧了,梅先生说:这是我审判日本战犯时穿的,怎么可以烧?红卫兵怕了,这套法官袍才幸存下来,后来梅先生把它捐给了博物馆。
1973年,69岁的梅汝璈在抑郁中与世长辞,而向先生一直在上海财经学院(注:现在的上海财经大学)教书,直到1965年退休。学校里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老人曾经经历过这么一段事件。1987年,向先生以96岁高龄病逝于上海。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在生前都没有完成对“东京审判”的相对全面的第一手回忆,现在想起来,这是最大的遗憾。
作者档案
李菁
2001年加入《三联生活周刊》任记者,目前为《三联生活周刊》副主编。
26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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