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徐玉玉遭电信诈骗后猝死案”开庭!因为一个陌生的电话而改变了人生...

2017-06-27 京华时报


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徐玉玉案”,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陈文辉等7名参与对徐玉玉诈骗的被告人出庭受审。检察官当庭建议,7名被告人实施诈骗造成徐玉玉死亡,应酌情从重处罚。


检察机关认为,陈文辉等人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陈文辉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位被告人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均表示认罪悔罪。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宣判。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今开庭审理


7人团伙打通诈骗电话2.3万余次




一纸高考录取通知书带给山东女生徐玉玉对美好未来的无尽憧憬,然而,一通诈骗电话,却将她的生命及梦想永远定格在了18岁。


徐玉玉给骗子汇款的单据


2016年8月19日下午4点30分,刚刚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徐玉玉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教育局的人,有一笔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可她并没有想到,这通来电是从江西九江一间出租屋里打出的。随后,徐玉玉拨打了“教育局”提供的“财政局”电话,按照对方以“激活账户”的指令,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骗子提供的账号。 



徐玉玉(资料图)


8月19日下午,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在报案后回家的途中,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手机上的号码,就是当时骗子用的


案发后,杜天禹、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吴某某(系未成年人)等9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警方抓获。



“学生信息购买成本低,我只是想用来骗钱,但没想到后果却这么严重。我对不起徐玉玉的家人……”作为徐玉玉被诈骗案的组织者,23岁的陈文辉说,他自己有两个小孩,父母身体不好,家里的茶园经营也不景气,后来听村里的人说“电信诈骗来钱快”,于是以身试法,走上了犯罪道路。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死亡。


检察官还原电信诈骗作案套路



该案公诉人、临沂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员李涛介绍说,从案件本身看,陈文辉等7名被告人结成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流窜性强、危害性大,该团伙诈骗过程可分“四个环节”分工负责,环环相扣。




首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台词剧本,租赁诈骗场所,购买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


其次,被告人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冒充教育局、房产局工作人员拨打一线电话,照本宣读发放助学金、购房补贴的台词剧本,诱骗被害人拨打二线诈骗电话领取款项。



再次,陈文辉、郑金锋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接听被害人回拨的二线电话,以发放助学金、补贴款为由,诱骗被害人向特定账户汇款、存款。



最后,被告人郑金锋、熊超、陈福地负责转移诈骗赃款,并汇入陈文辉、郑金锋的专门存放赃款账户,完成犯罪。


据悉,由于陈文辉购买的个人信息主要是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这导致受骗者绝大部分是徐玉玉这样的山东籍高考学生,目前检察机关已查实认定的被骗考生有20多人。


被“另案处理”的“黑客”杜天禹


资料图


检察机关认定,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陈文辉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从杜天禹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并使用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而作为造成徐玉玉电信诈骗致死的始作俑者,杜天禹并不在本次起诉范围之内。最高检有关通报中曾提及,“倒卖徐玉玉个人信息的’黑客’杜天禹’另案处理’”。


“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是造成徐玉玉诈骗致死重要原因,但由于涉及的罪名、调查取证的进度等多种因素,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作为独立案件单独移送起诉。目前,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已移送到罗庄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临沂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回应。


19岁的杜天禹瘦弱、清秀。办案检察官说:“他是一名误入歧途的电脑’天才’”。杜天禹虽然学习并不优秀,但对计算机却很痴迷,自学了不少编程知识和“黑客”技术。案发前,杜天禹在某公司做渗透测试程序技术员,“职责就是测试网站的漏洞,提出修复建议”,每月工资六七千元。


为了修炼自己的技术水平,杜天禹业余时间经常搜索一些网站,测试对方的“安全性”,一旦发现漏洞,便利用木马侵入内部,“打包下载个人信息、账号、密码”。


杜天禹把“黑”来的个人信息,比喻成“战利品”。徐玉玉的个人信息,就是来自“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的“战利品”。


“我喜欢乱花钱,工资不够花,无意中发现个人信息可以’卖钱’。但万万没有想到,却因为自己一时贪图利益的行为,夺走了与自己同龄的徐玉玉的生命。”


两位专家出庭证明徐玉玉因被骗致死



徐玉玉案的第一公诉人、临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谭长志,对案件每一个关键性时间节点都熟记于心。他告诉记者,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于今年3月2日报送临沂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专案组加班加点,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审查侦查卷宗39册,其中通话数据5册,银行交易明细15册,讯问同录、打款录像、高考学生数据等光盘38张,讯问了7名犯罪嫌疑人,复核了关键证人,先后与法医学专家、计算机技术专家、侦查人员座谈5次,形成了450多页22多万字的审查报告。


徐玉玉到底是不是因为电信诈骗电话导致的死亡这是本案最大争议点。对此,陈文辉的辩护律师向法院申请鉴定人出庭。


事发当天,徐玉玉从家冒雨骑车赶到10里地外的银行“领助学金”,结果被骗


谭长志介绍说,检察机关把固定徐玉玉死亡原因的证据,作为本案的重点问题处理。承办人仔细审查了徐玉玉住院抢救的病历、与主治医生进行沟通交流、邀请全国的知名法医学专家座谈,最终决定向法院申请了两个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学理称为专家证人)出庭。


今天上午的庭审中,该案鉴定人薄召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教授刘良、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张海东两位专家学者,分别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均认为:家境贫寒的学生徐玉玉,经努力考上大学,本来充满喜悦,正是电信诈骗发生后,情绪十分低落,非常忧伤焦虑,造成其最终死亡。即诈骗行为的实施与徐玉玉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两个司法解释性文件成办案重要依据



徐玉玉案7名被告人近一年内,在三个省四个地市进行交叉结伙作案,其从重处罚的情节、拨打电话次数的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都曾是检察机关办案需要攻克的难题。


据悉,徐玉玉案发生后,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7年5月,最高检又与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上述两个司法解释性文件的出台对于徐玉玉案的犯罪数额、情节、主从犯的认定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作为徐玉玉案公诉人之一、临沂市公诉二处处长胡友章介绍说,以犯罪嫌疑人陈文辉为例,陈文辉主动提起犯意,选择犯罪地点,购买犯罪工具,组织犯罪人员,指挥犯罪活动,决定分赃比例,且获得最多赃款,实施诈骗并造成徐玉玉死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


与此同时,陈文辉组织、指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在九江市、新余市共计拨打1.3万余人次,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诈骗31.199万元,数额巨大。陈文辉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情节属特别严重。


案件

回顾

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骗走9900元后死亡引关注


2016年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9900元。案发后,徐玉玉与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回家途中心脏骤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报告认为,徐玉玉应系被诈骗后出现忧伤、焦虑、情绪压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况下发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复苏后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立即组织山东、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金锋、陈福地、熊超、郑贤聪、黄进春等人所为。


公安部随即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上述嫌疑人,至2016年8月29日,该案嫌疑人全部落网。


官方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ATM转账24小时到账


一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曝光引发社会关注,相关部门出重拳打击犯罪。


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通告要求,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通告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徐父:等案子判了,我才能重新开始


徐玉玉的离世被媒体揭露后,立即引发全国群情激愤,有关部门遂作出反应,侦破工作最终由公安部直接挂牌督办。


去年9月30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临沂罗庄区检察院对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53岁的徐连彬至今仍未走出痛失女儿的阴影


去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电信网络诈骗致人身亡或精神失常,将从重处罚。明确了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10种情形,其中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以及“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等。


上述意见指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3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毫达(四川)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律师孙顺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虽然“徐玉玉案”的涉案金额才9900元,但它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恶劣,且受害人后来死亡,所以量刑可能会比较重。


至于是否会判死刑,孙律师认为,6名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行为和1名犯罪嫌疑人出卖公民个人信息前,主观上是想实施诈骗获得不当利益,并不能推断实施诈骗后,会导致徐玉玉死亡,所以没有剥夺徐玉玉生命的主观故意。从这点来说,法院可能不会判处死刑。


孙律师同时表示,依据该案造成的巨大恶劣影响,我个人推测,法院在对主犯判处时,量刑应该不会低于7年,甚至可能达8年。”


据红星新闻6月初的报道,今年春节至今,徐玉玉的父亲徐连彬只打了一个月的零工,外欠28万,但无心工作。他表示,“等案子判了,我才能重新开始。”


徐玉玉生前虽然没有告诉父亲自己理想中的职业,但她已经规划好自己的人生:考研、出国……


如何防范常见的电话诈骗


千万别接“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许多人在接到关于汽车退税、中奖之类的电话后,会因为突如其来的好事而降低警惕性,很容易相信自己真的就是万中选一的“幸运儿”,从而减少对犯罪分子透露自己更多信息的防备。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先沉淀一下激动的心情,提醒自己,天上不会凭空掉馅饼,如果轻信了,只会被馅饼砸伤。


犯罪分子还会冒充学校老师向家长打电话,谎称其子女突发急病在医院等钱动手术。很多家长的做法是,接完电话立刻打电话给孩子,若未接通,爱子心切的家长就会自乱阵脚,轻信犯罪分子的谎言,从而上当受骗。建议先平复一下紧张的情绪,就算未打通孩子的电话,也不能第一时间就向陌生人汇款,应打电话到学校核实情况。


有些人会接到自称是某某公安局的电话,称收缴到毒品,跟其有关,必须缴一定的保证金,而且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会被捕。这种情况下,建议客户拨打当地公安局电话询问。并且冷静思考一下,若真涉及贩毒,也不是缴一笔保证金就能解决的,更何况贩不贩毒自己本人不清楚,还要别人告知?所以,接到此类电话,一律忽视。


(综合京华时报记者 高鑫 央视新闻 封面新闻 沂蒙晚报 中新网 红星新闻)


新媒体编辑:杨喆

好文推荐:

Get√新技能!手机一卡通能刷地铁啦,还有这些事儿你一定要知道!

每天工作5小时,一年13万!茅台酒厂招聘337人,引来数十万人报名至网络瘫痪

这三枚硬币,竟卖出一套房的价格!快翻翻你家有没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