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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面馆砍头案嫌犯精神鉴定出炉 代理律师: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2017-07-10 京华时报

嫌疑人 资料图


曾经引发全国关注的武汉面馆砍头案有了新消息。(新闻回顾链接:武汉面馆老板遭食客砍头 嫌犯或因找工作被拒发生口角)


7月9日,记者从该案中涉嫌砍杀面店老板的胡某的代理律师于秋处了解到,目前案件已经由武昌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并处于移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预计很快将会开庭。


此外,针对胡某精神状况的鉴定意见也已经由鉴定机构出具,据于秋转述以及网易《知道》报道,胡某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事件回放:

疑因纠纷当事人将面店老板砍死


2017年2月18日,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据此前披露的消息,胡某疑似因面钱差价而与店主姚某发生纠纷,随后持菜刀将姚某的头砍下。之后胡某当场被警方挡获。


据当时目击者说,警察在现场问胡某:“你知不知道你杀人了,为么事要杀人?”胡某并无什么表情,只是说:“他掐我。


之后,根据武汉警方官方通报: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岁)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昌区武南一村71号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最新进展:

精神鉴定出炉: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


7月9日,记者从胡某的代理律师,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专职律师于秋处了解到,目前案件侦查已经结束,预计将很快进入诉讼庭审阶段。


此外,针对胡某精神状况的鉴定意见也已出具。据于秋表示,经家属同意授权后,把鉴定结果与关心胡某的人做了沟通与解释。另据网易新闻报道,鉴定结果披露,胡某韦氏成人智能测试IQ为69(轻度智能低下),头颅平扫未见异常,脑电图正常,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量表评分为25(部分责任能力),精神病人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量表评定为38分(部分丧失)。根据“中国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系统第三版”,被鉴定人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标准,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此外,司法鉴定意见显示:被鉴定人作案存在一定现实动机,未丧失对作案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但作案过程符合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起因简单、缺乏预谋、不择场所、单独作案、当场抓获等特点,对自己当时作案行为的控制能力削弱,但未完全丧失。被鉴定人基本丧失自我保护能力但不是在幻觉或妄想影响下作案。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被鉴定人应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律师说法:

当事人逻辑混乱确与受害人发生口角


于秋说,在与胡某面谈后,他发现胡某逻辑混乱,根据其叙述,案发前他确实与面店店主姚某发生了口角,但是引发口角的具体原因和当时情况要以侦查机构的调查结果为准,详细内容在法庭庭审时即将明了。


此外,于秋表示,因为目前他尚未阅卷,所以为胡某辩护的整体方案还未最终确定。


(综合封面新闻 新浪新闻)


新媒体编辑:杨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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