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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奇台路(宝山路-长江路)设置为 单行道的通告
为缓解奇台路(宝山路至长江路之间路段)的交通拥堵情况,方便沿线居民的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18年1月27日起,将奇台路(宝山路至长江路之间路段)设置为由西向东方向的单行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2月2日为宣传教育期,2018年2月3日起,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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