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晨报记者 马蓓
2018年1月1日起,乌市将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80元/月提高至220元/月,惠及全市11.23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一季度已有3.73万人享受到待遇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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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记者从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使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得到改善,从2017年开始,市级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资金,用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这是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后基础养老金后第二次调标。
乌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常建华介绍说,2015年1月1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后建立了统一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为115元。运行两年后,首次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180元,以此来提高居民待遇。在此基础上乌市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今年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由180元/月提高至2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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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在目前已经提高至220元/月的基础上继续进行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虽然以上政策已确定,但要等到新疆制定出具体细则后再落实,预计今年下半年会全部落实到位。”常建华说。
此外,乌市今年还要持续加强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建设。预计在今年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县(区)级统筹提高到市级统筹,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草拟了《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
乌市农村居民
基础养老金3年实现5连跳
据了解,2009年,乌市在全疆率先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农合参保人员最早的基础养老金为80元。
2011年,乌市又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城镇居民的基础养老金为100元。
而从2015年1月1日起,乌市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0元。
同年,乌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2017年决定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180元,以此来提高居民待遇。今年,基础养老金再次进行调整,提高至220元。
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基础养老金相比3年前增加了120元,而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基础养老金3年就实现了“5级跳”,从最初的80元增加至现在的220元,增加了140元。
“我的养老金从最初的80元增长到现在的220元,这对我们的农民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国家给农村老人涨了工资,能够让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更好地得到解决。”乌鲁木齐县65岁的赵有富说:“现在一年下来能比刚开始多拿1680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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