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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奎高速上三分钟内发生两起事故,只因为这件事......

来源:新疆高速交警


 高速路上发生事故,如果车辆不开双闪灯,当事人不及时离开现场,警示标志摆放不到位……往往会给二次事故造成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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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949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指挥中心了解到,当天上午,在乌奎高速上,一起追尾事故发生后,由于双方当事人采取措施不恰当,一名当事人在现场接打电话过程中,被一辆后方来车撞伤,导致小腿脚踝受伤严重。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上午10:56分,在乌奎高速昌吉立交桥附近进乌方向的超车道上一黑一白两辆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发生后,前方白车打开了双闪,而后方车辆并未开启双闪,双方司乘人员下车后,站在车边接打电话,没有及时撤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而在视频中,当事人虽然在事故车辆后方摆放了事故车辆警示标志,但摆放位置距离后车车尾很近,并未达到150米的安全距离。

    10:58分,监控画面显示,之前摆放的警示牌已经被风吹到,而现场一名当事人在接打电话过程中,被一辆后方驶来的车辆撞到,直到撞倒后,现场所有人员才撤离到了护栏以外,此时二次事故距离第一次追尾事故不到三分钟的时间。

    对于这起发生在追尾之后的二次伤人事故,高速交警表示,从现场视频来看,追尾发生后,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处置的不恰当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二次事故的发生。那么,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之后,应该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二次事故?



高速交警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双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同时将故障车警告标志牌摆放在车辆后方150米处,并拨打12122电话进行报警。      

     如果是轻微事故,驾驶员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拍摄现场照片,然后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内,双方驾驶员在护栏外安全地带互留联系方式交换驾驶证副本后,快速撤离现场,然后到到所属大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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