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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聚餐后醉酒身亡!家属把公司给告了,索赔77万!最后法院这么判……

来源:都市晨报


俗话说,“无酒不成席”,在平日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参加过公司的聚餐。

徐州男子李元,因参加公司聚餐并大量饮酒,于隔日凌晨死亡。李元上有年迈老父母,下有两幼儿。为此,李元亲属将该公司和公司负责人告上法庭,索赔77万


参加聚餐后身亡,家属告上法庭


这是李元在公司工作数月以来的第二次聚餐。因第一次聚餐时李元饮酒过多,李元的妻子程玲在他出门前特意嘱咐他,不要再喝多了。李元应了一声后,赶去酒店。虽然没人劝酒,但当晚李元还是喝多了。



晚上八点左右,聚餐结束,程玲来到酒店,将丈夫接回家。总经理赵东看到李元喝多了,派了公司员工护送。中途,程玲觉得自己可以骑车将李元带回家,就没有再让公司的员工继续护送。

12月22日凌晨3点多,程玲发现丈夫没了呼吸,惊吓之余,程玲拨打了报警电话。


鉴定结果显示:严重醉酒

检验结果为:两肺主支气管血凝块形成,肺出血,肺淤血,肺水肿,肺气肿;多脏器淤血、自溶。


经徐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作出鉴定意见为:从所送检材中均未检出毒鼠强、甲胺磷、对硫磷、敌敌畏、氧乐果、呋喃丹、安定、氯氮平;检材中检出乙醇,含量为348.4mg/100ml血


程玲认为,李元是醉酒身亡,组织聚餐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赵东,应对李元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亲属索赔77万

得知李元意外身亡后,赵东代表公司来到李元家,交给李元父亲50000元抚慰金。



90后妻子程玲说,李元上有两个老父母要抚养,两个老人不仅年迈而且残疾,都没有劳动能力。而她和李元的一双儿女,均是不满10岁的幼童。


2018年4月,程玲、两个儿女以及李元父母作为原告,将新沂某门业公司以及公司负责人赵东告上法庭。程玲表示,经徐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元体内乙醇含量高达348.4mg/100ml血。


她认为,李元醉酒身亡,被告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赵东组织聚餐,应对李元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各项损失合计777742元(其中,死亡赔偿金383160元、丧葬费3634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抚养费303240元、办理丧葬事宜支出5000元)。



2018年7月,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被告某门业公司及负责人赵东辩称:


被告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聚餐开始前,我就强调了不允许喝多酒等一系列注意事项。”

赵东说,在聚餐中,公司也充分尽到了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而且李元是在没有任何人劝酒的情况下自行喝多。


李元被家人接回家的时间是晚上八点之前,而出事时间是在半夜凌晨三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李元的死亡与饮酒有因果关系。


李元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酒量大小有完全的意识,应清楚饮酒过量对身体造成的影响而其自身缺乏应有的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公司承担20%的责任,约13万



原告因其家属李元死亡

产生的损失共计642264元,

故被告某公司应按照20%

 承担136452.8元

因被告某公司已经预先支付

50000元给原告李某刚,

故被告某某公司应再支付:

  864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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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不能一起喝酒?


近年来,因饮酒导致事故、事后索赔的案例并不鲜见,曾经有人制作了“喝酒承诺书”,参与饭局的每个人,都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摁指印。

那么,有了这份承诺书,就真的可以开怀畅饮了吗?



这些免责条款,并没有用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所以,就算签了这些“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起喝酒如何避免担责?


新疆交通广播提示,根据近年来一些法院的判例,如果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共同饮酒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1、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醉酒的人一再强调自己不会喝,如果还让他喝酒,造成醉酒人出事了,劝酒的人就要承担责任;


2、强迫性劝酒。比如张三对李四说,这些酒你不喝完今天就别想走、这轮酒不干掉红包就不能拿、这杯酒不喝就是不给领导面子……



3、酒后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这类情况,酒驾未劝阻惹麻烦的比较多。去年浙江就有个例子,一男子参加一场婚宴,酒后开车肇事死亡,家属把一起喝酒和婚宴的组织者告上法庭;


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此前也有一个案例,一个人喝醉了,朋友把他放在车里,忘了。第二天这个人因为醉酒呕吐导致窒息死亡,一起喝酒的朋友都被判承担责任。


律师说,具体的责任大小,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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