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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了!女司机科目一3年考15次,驾照到手3个月又被扣完12分……

来源:FM93交通之声


“求求你,我理论真的考不出来,我考了15次,刚9月份才重新考出来。”


“能不能用我妹妹的证件扣分,我的驾驶证不能被扣啊,我家就我一人开车,我总不能把车送给我表妹。”

 

昨天晚上18时53分,玉环的叶女士驾驶车辆在G1523甬莞高速乐清湾大桥上超速行驶,之后在芦浦收费站被台州高速交警查获。叶女士在限速100公里/小时的路段,开到了124公里/小时,属于超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法要罚款200元,记6分。


一听说要扣6分,叶女士就慌了,带着哭腔不停的向民警求饶,她说超速不是故意的,是开忘了,最主要的是她这驾照也太来之不易了,希望民警能行个方便不处罚,或者是让妹妹过来代为记分。


原来,叶女士是在2014年4月初首次考出驾照的,1年的实习期过后,终于可以上高速了,却因为2015年9月,在S26台金高速因超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记6分,加上罚款前本记分周期已累积记了6分,叶女士的驾驶证因记满十二分被扣留。


叶女士说,之后的科目一考试,说起来全是泪。理论考一次失败一次,3年时间,整整考了15次。这3年期间,有车也不能开,出行诸多不便。终于在今年的9月份,好不容易通过了科目一考试,如愿以偿终于重新开上了车。没想到这车也才开了3个月,昨晚在甬莞高速上,又因为超速被现场查获。这驾驶证还没捂热,眼看着又要被暂扣了。


台州高速交警表示,叶女士车辆年审之后,已经处理了一次记6分的违章,这次因驾驶机动车超速百分之二十以上又要被记6分,罚款200元,驾驶证也因此记满12分。驾驶证被扣留了3年重新拿到手才3个月的叶女士,需要再次前往车管所进行科目一考试。



台州高速交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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