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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补(换)领身份证最新消息!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刘青霞)跨省居民在本市补(换)领身份证不用提供户口簿证明事项,增加疆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提供证件范围……5月16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再推两项便民新措施。
增加疆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提供证件范围。户籍地为新疆的群众在本市办理补(换)领居民身份证业务,持《户口簿》或《驾驶证》或《护照》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明》或《学生证》可申请办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期满换证业务。同时,本市户籍居民开通全市通办业务,持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的居民身份证也可办理身份证补(换)领业务。
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目的就是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更多、更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期盼,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更快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自“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人口管理支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异地办证相关申领条件、程序、时限以及所需材料予以公示,最大限度服务群众。鼓励符合条件的新疆户籍居民登录自治区公安厅政务服务平台自助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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