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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被撞,却要负主责!只因……
信息来源:山东交警
说起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有一条指定少不了
——走机动车道
日前菏泽发生一起
电动三轮车走机动车道被撞的事故
5月24日7时28分许,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菏泽市郓城县工业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郓城工业三路明星纺织北门处,与同向行驶张某驾驶的鲁R8***A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徐某、侯某受伤。
经调查,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张某驾驶机动车通行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确定:徐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
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
行人走人行道
相信大多数交通参与者都明白
“人车分离、各行其道”
是道路上最基本的通行规则
在此
提醒广大电动三轮车驾驶人
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道路右边行驶;
☑驾驶电动三轮车应当佩戴好安全头盔,不得违法载人;
☑横过道路时,沿人行横道通过;未设人行横道的,确认安全后通过;
☑通过灯控路口,不得闯红灯;转弯时,礼让直行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不得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不突然猛拐;变道时,注意观察后面和侧面车辆。
(编辑:天博)
在路上
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
都理应各行其道,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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