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南三亚交警接到群众举报
称一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
有女子将半个身体伸出车窗外
极其危险
接到举报后,三亚交警高速公路管理大队迅速调查核实,并将该车辆乘坐人魏某霞口头传唤至交通岗亭接受调查。
在证据面前,魏某霞交代自己当日乘车时,由于头晕,所以将身体伸出车窗透透气。
现场,交警对其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表示十分羞愧,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同时也会告诫身边的朋友,安全文明出行。
魏某霞因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
车辆行驶途中将身体探出车外
有这些危险
车辆急刹时:如果遇到紧急刹车,车速过快时,一个紧急刹车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摔出车外!
车辆行驶时:如果遇到硬物飞来、高空悬物等情况,人的头部也极易受伤。
车辆静止时:天窗可能会突然关闭导致夹伤头颈。
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乘车时请勿将身体伸出车外。驾驶人或同车人员如遇此类情况请立刻进行制止!
(编辑: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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