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鲁木齐交警
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至关重要,
如果我们每个人,
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
文明礼让,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我们的交通环境会越来越好~~~
曝光不是目的,处罚也不是目的,
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从现在开始,
让我们携手一起努力!!!
为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乌鲁木齐交警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曝光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地点: 苏州路与银川路路口
新AT1606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违法地点: 河滩路北向南人民路桥桥北出口
新A2KS85
违法行为:未按导向行驶
违法地址:万盛大街金湖路路口
新A1T661
违法行为:高峰期占用BRT车道
违法地点: 新医路新疆医科大学门口天桥处
新A320VS
违法行为:超速
新AAD424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违法地点: 西外环高架东向西西虹路高架分流处
新AT0101
城市文明,交通先行!
(编辑: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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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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