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综合澎湃新闻
开胃又爽口的“拍黄瓜”,
是很多餐馆的“必备”凉菜,
然而,
安徽多家餐馆因出售“拍黄瓜”,
被处以5000元罚款。
餐馆卖凉菜却被处罚,
这是怎么一回事?
通过调查,记者了解到,
合肥市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
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上经营凉菜,
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
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44元,
罚款5000元的处罚。
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现场进行凉菜制售,
也因同样原因被处以5000元的处罚。
最近,池州一论坛上,
也有餐饮老板发帖反映,
“一个小饭店,拍个黄瓜而已”
却被举报处罚5000元,
怀疑遇到了“职业打假人”。
记者从合肥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
这些餐馆被罚款的原因,
均是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
《食品经营许可证》中,
对于商家可以出售的食品种类进行了分类,
热食类、冷食类、糕点类......
商家需要在办理许可证时,
就要对所经营的项目进行申请。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表示,
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
一开始在申请许可的时候,
可能并没有申请这一项,
如果需要增加,
可以在制售凉菜前,
先申请经营范围变更,
“原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办,
就在哪提交变更申请。”
也有人认为处罚合理,
既然有规定,那就要遵守,
管得严是对消费者负责。
(编辑: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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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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