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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5月29日起乌市调整公交专用道(含BRT车道)通行时间
按照公安部《关于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落实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要求,在保障公交优先通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便利社会车辆通行,更好发挥公交专用道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自2023年5月29日起,调整优化我市公交专用车道(含BRT车道)通行时间,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含BRT和常规公交车专用道。
二、调整方式
(一)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9时至10时、19时至20时为公交专用时间,允许公交车、BRT以及9座(含)以上校车、单位班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执行紧急任务和应急救援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禁止其他社会车辆通行。
(二)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全天时段,允许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道(含BRT车道)通行。
(三)借用BRT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车辆,严格按照BRT车道内标线、标志和BRT信号灯指示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5月29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2023年5月29日至 2023年6月4日为宣传教育期,2023年6月5日起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15日
(编辑: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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