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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疾控中心发布最新提示!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一、尽量减少前往人员拥挤或密闭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接触;尽量少参加大型集会和集体活动,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婴幼儿、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等免疫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减少在人员密集场所逗留时间。
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注意遮掩口鼻,接触公共物品后应及时洗手。
三、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物。
四、做好自我监测,如出现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应注意休息,不带病上班、上课。
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减少细菌滋生。
二、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定期清洁和消毒走廊等公共区域。
三、公共场所洗手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四、公用物品及门把手、楼梯扶手等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工作。
五、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呼吸道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
(编辑: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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