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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4月8日看病交费有变化啦!

2017-03-22 法制晚报

3月22日下午,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举行。法晚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



也就是说,4月8日起,您到北京市3600多所医院看病的花销将有新变化!北京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而代之的是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怎么收?医疗费用有什么变化?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医药分开


什么是医事服务费?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以下简称“市卫计委”):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市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用于补偿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所设立的收费项目。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

为不增加公众就诊负担,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


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  单位:元

(点击可看大图)


挂号时就要交医事服务费

是挂号费的涨价吗?


市卫计委:医事服务费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对其运行成本,和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团队的补偿。


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


药品价格会下降吗?


  市卫计委:在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还提出了药品阳光采购思路。药品阳光采购方法是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将会有新的下降。



老百姓能否从中感受到药价降低的实惠?


市卫计委:为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品,动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格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引导本市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如降血脂药“阿托伐他汀钙片”,2015年在本市销售的主要2个品牌(进口产品“立普妥”和国产产品“阿乐”)的采购金额达8.24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9.76%和11.47%,仅这2个药品就可节约采购费用8300万元。如用于心脑血管抗凝的“氢氯吡格雷片”,2015年在我市采购金额最多的2个品牌(进口产品“波立维”和国产产品“泰嘉”)的采购金额为8.31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6.14%和9.56%,采购费用可节约6000万元。


在采购结果正式执行后,卫计委将实时关注全国其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结果,按流程动态调整药品的最低参考价格,并在采购平台中设置价格预警功能,实时预警过高价格。



如何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医院药品目录对接?

以后二三级大医院的常用药品都能在社区拿到吗?


市卫计委:按照北京市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阳光采购工作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扩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品种。将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的上下一致,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方便患者就医取药。


基层机构与二三级大医院药品上下联动后,基层反映集中几个药品,如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因原政策限制不能进入基层医疗机构销售,本次阳光采购后患者均可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取药,与此同时还享有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如“格华止”的降价幅度达到了8.9%。


此次医药分开改革,社区与大医院在可采购品种上实现了统一,加之前期市人力社保局也出台了社区与大医院的医保报销目录统一的利好政策,相信这两项政策能够极大的推进北京分级诊疗工作,会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前往社区就医。



但是,这并不等同于所有药品均能在社区使用。药品的使用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基础上,同时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开具药品的医师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也必须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即,在满足患者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必须坚持医疗质量与安全原则、坚持结合功能定位合理配备药物原则、坚持基本药物优先原则、坚持四类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疾病)药物优先原则。


由于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仓储面积小,打个比方说,社区医疗机构就是我们周围的便利店,日常用品在便利店里基本都可以买到。但由于便利店的仓储面积小,设备设施少,它销售的商品种类必定比大型超市的少。


据统计,三级医院药品配备数量平均在800种左右,二级医院药品配备数量平均在600种左右,社区一般在300种左右,所以社区有可能不会将全部药品配备齐全。但为方便患者,要求医联体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尽可能统一。


医疗费用调整


在价格调整方面,此次改革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重点提高了床位、护理、注射、中医、手术等项目价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价格改革后,

医疗费用负担有什么变化?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根据静态测算,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比如,对于一次诊疗过程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较多涉及CT、核磁检查的患者,其就医费用一般会有所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则患者诊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根据卫生部门的测算,门诊患者医疗费用总体有所下降,住院患者医疗费用略有上涨。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常见病、慢性病患者费用变化方面,门诊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高血压、肺炎、胃炎等),改革后门诊次均医疗费用从602.44元,下降到560.30元,降低42.14元,平均降幅7%,高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降幅;住院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老年性白内障、心绞痛、脑梗死、类风湿等),改革后住院例均医疗费用由24296.24元上涨到24432.98元,例均上涨138.75元,增幅0.56%,低于住院患者例均费用涨幅。


算账 随机抽取了2个门诊病例进行测算


某糖尿病患者单次开药的费用案例显示,改革前挂号诊疗费5元,药费477元,共花费482元;改革后医事服务费50元,药费因取消15%销售加成和阳光采购8%降幅,总体降价水平在20%左右,降低为381元,总花费变为431元,减少支出51元,降幅10.5%。


另外一个是某肠胃炎患者在门诊接受输液治疗的病例(1次挂号3次输液),改革前挂号诊疗费5元,静脉输液6元(2元*3次),药费及卫生材料费707元,共花费718元;改革后医事服务费50元,静脉输液费21元(7元*3次),药费及卫生材料费降低为570元,总花费变为641元,减少支出77元,降幅10.7%。



这次改革在价格方面规范调整了哪些项目?


市发改委:在项目安排上,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按照总体谋划、分步实施、升降搭配的原则,优先安排了矛盾比较突出、各方面改革呼声较高、有改革共识的5类435个医疗服务项目。具体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和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此次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市发改委:这次的改革方案是经过反复论证测算,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先后有1200人次的临床各领域专家参与了历时4年的基础研究论证工作。



本次规范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方案提出后,相关部门先后召开部分医院、市人大、市政协等方面的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多次征求国家卫计委、国家医改办的意见。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召开了4场市民调查座谈会,听取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就医需求的市民对方案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市民访谈的形式开展政策评估工作,先后逾百人参与调查。相关部门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十四轮的反复修改完善,特别是根据社会意见进一步加大了行业规范、服务改善、特殊群体救助等相关政策的配套力度,力求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着力提升市民就医的获得感。


可以说,这次方案,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析吸收多方面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地综合平衡多种因素后形成的,是各个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这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

医保怎么报销?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除了个别的国家明确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其他的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新生儿诊疗等项目,也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



特殊人群医疗救助措施

此次改革实施后,

社会救助对象如何得到救助?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北京市社会救助对象可以享受的医疗救助项目包括资助参保参合、减免医疗费用、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生育救助,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服务。


为配合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市民政局会同市卫计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具体救助措施:一是将社会救助对象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的救助比例分别上调10%,政策调整后,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为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为85%;二是将全年救助封顶线分别上调50%,政策调整后,门诊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为6000元、住院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6万元,重大疾病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12万元。


医疗救助之后,

民政部门还可以提供什么救助?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对于政府救助之后或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但确因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以由乡镇(街道)协助向慈善组织申请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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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蒲长廷 李洁

编辑 田野

新媒体编辑 李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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