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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这个小区物业给业主发了24万红包!你其实也能领

2017-11-10 江苏新闻广播

这两天

苏州高新区一小区业主乐开了花

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啦!

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



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

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常规印象里

业主只有交钱的份儿

收红包是什么操作?


无独有偶!发红包的不止这一家


原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

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

↓↓↓

公共收益

其实,发这“公共收益”红包的

并不止这一家!

早在15年7月份

园区另一小区就将公共收益126万

以物业补贴发给了业主


当时,小区业主邹女士说

平均每一户领到了401元

然而,有很多居民包括她自己

拿到了钱

才知道有小区的公共收益


看到这儿,

你或许和小编有同样的疑惑

“这笔“公共收益”是啥?”

“为啥我在小区住了十几年,没领到过一分钱?”


首先,这笔钱由什么构成?


小编告诉你

其实这些钱,你们家也有,你也有份

先来说说

啥叫公共收益

↓↓↓

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你们家小区的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

是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小区里

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

广  告

而且每个月都在变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

都是要收费

还有,比如

  • 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要收停车费

  • 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

  • 小区的配套商铺,有人要开店,那就得付房租

  • 小区的会所,承包给别人经营,也要收租金

……

这些钱都是公共收益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这笔钱从来没拿到!该找谁?


关于“公共收益”的使用

记者随机采访了

苏州高新园区某小区的物业公司


他们表示↓↓↓

每个小区的收入和利用情况不一样,以他们小区东方花园为例,园区平均物业费在2元/㎡,但作为园区老一代的小区,他们的物业费还维持在0.65元/㎡的水平,收入较新小区要少很多。


同时,年数越长小区硬件需要维护的地方越多,花钱也较多,公共收益剩下的就很少,在使用上会和业委会达成一致。

所以,对这笔钱有疑惑的

赶紧去问问小区的业委会


如果是没有业委会的老小区

这该怎么办呢?

↓↓↓


毕竟,这其中也不乏

有些物业公司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

不主动公示小区的收益、

物业费的使用和用途等

这时候,就要拿出法律武器

维护我们老百姓自身权益了!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物权法》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大家一定要学会维权

有时候“吃亏”会助长霸王条款滋生

快去了解一下,

你家小区这笔公共收益

用在哪儿了吧!


来源 | 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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