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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关精神病院14年,两次出逃三次起诉终获自由

2017-11-30 江苏新闻广播

徐为(化名)现在的家在上海宝山区一个普通的小区里,午饭时间,一进门香味扑鼻,记者最先看到的是满满一桌子菜,为了请辩护律师杨卫华一家吃饭,老徐和同样是精神病患者的女朋友迎春(化名)忙活了一上午。


这是从精神病院出来以后徐为第一次见公益律师杨卫华,为了招待他一家,一大早徐为和迎春就动手做了一大桌菜。


饭后,徐为和迎春一个洗碗,一个擦桌子,配合默契,如果不说,很难看出他们两个都有精神疾病。尽管才刚过51岁,徐为头发已近乎全白,因为掉了两颗门牙,说话不停漏风,偏偏他话又多。和气,健谈,是徐为给记者的第一印象。


饭后,徐为和迎春一起洗碗,如果不知道,很难想象他们两个都有精神疾病。


城市的另一边,闵行区莘庄镇青春村金家塘的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大门紧闭,很难想象两个月前,老徐还住在这里,更难想象的是,他已经在这里待了14年。


老徐说,在精神病院里一般没什么事做,每天无所事事,就是吃喝拉撒睡,还有就是想怎么逃出去。在精神病院14年,今年刚过51岁的徐为头发花白,掉了两颗牙,满脸皱纹,过得像六十多似的。

 

从“海龟”到精神病人


徐为(化名)1966年出生在上海,2001年,在澳大利亚留学、工作了11年后因为签证被拒,被迫回国。回来后的一段时间,徐为总觉得有人“跟踪”他,2001年,家人第一次将他送到上海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并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治疗近一年后才回家。


2003年,因为工作原因,徐为和父亲大吵一架,不久,父亲和哥哥将他送进了封闭式管理的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这一次,他们没再打算让徐为出来。


深圳衡平机构是一家专门关爱精神障碍人士的公益组织,多年来一直在尝试帮助徐为出院,还帮徐为请了公益律师,据公益律师杨卫华介绍,在康复院期间,徐为的神志一直很清楚,也从未发生过伤害他人的行为。


然而,上海青春康复院院长陶乃强表示,这并不能说明徐为没病:“精神活动很复杂,病情轻重对精神障碍来说,大吵大闹不一定病情重,不声不响不一定病情轻。他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的,这个很难治愈,现在在医院的监护下,只能说他能够配合治疗。”


老徐网购的帽子和大米,即使在精神病院里,徐为也努力不让自己跟社会脱轨,他想办法搞了一部智能手机,自己学习使用微信、微博、网购


因为表现良好,老徐甚至获得了自由出入康复院的“特权”,常帮医生护士出门买东西,陪其他精神病人去外面看病。被送治后,徐为一度表示自己没有任何问题,想要出院,但院方坚持“谁送来谁领走”的原则,除非监护人同意,否则不可能让徐为自行出院。


康复院院长陶乃强说:“他要提出出院,肯定不允许,监护人提出,肯定同意。给他自己出院,如果出什么事我肯定要担当责任,就算没出什么,如果他监护人来找我要人呢?那我怎么交代?”


家人不接,医院不放,为了证明自己是正常人,徐为曾求助过上海市各个相关部门,但终究没有任何答复:“投诉啊,到市政府啊,人大,卫生局,这个电话打了无数多了,都没有办法。他们就说我调查调查看看,不给你具体答案,没有用的。”


住院期间,因为父亲去世,监护人变更为他的大哥。然而,哥哥既不同意他出院,也并不常来看徐为,没见到父亲最后一面成了徐为最大的遗憾:“我继母过世后他就有点老年痴呆症状,之前也有点轻微的, 但是我继母一过世他就比较严重了。”很多年后,当徐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逃离精神病院时,他第一件想做的事是去给父亲扫扫墓,却突然发现,自己既不知道父亲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他的墓在哪里。


“我不清楚,因为我在医院里他们也没告诉我。到现在还不清楚。”

 

逃 逃 逃


正常渠道走不通,徐为无奈之下又想自己实施出逃。但第一次出逃连精神病院的门都没没迈出去:“曾经新进来一个病友,我们俩谈谈都想出去,后来我们就实施了,想翻墙,我踩在他肩膀上翻墙,但是够不到,就算了。”


十多年的住院生涯,徐为和一位女病友迎春(化名)越走越近。徐为笑着回忆,两人每月的低保加养护补贴大约是3000块,交给精神病院的药费自付部分和食宿费就要2000多,攒了好几年,手里终于有了约莫3万块钱,这成了他们的“新生活基金”。


徐为盘算着自己的“出逃计划”。为了让门卫习对自己跟女友出门不起疑心,此后,老徐每次给医院职工们跑腿,都会带上女朋友迎春帮忙,有时即使没什么事,两人也会出去逛一圈,回来还要特意跟门卫打个招呼。


2011年2月的一天凌晨4点,徐为和女友迎春收拾好行李,各自背了一个包,喊醒门卫:“我跟他说我们要出去帮食堂买点心,她很快开门了,我们两个人就跑出去了。我为了这个我在之前先让他们习惯,我带女朋友一直出去然后回来,因为在这之前已经很多次了,这次她一点也没怀疑。”


随后,按照事先规划的路线,两人来到;离精神病院最近的上海南站,购买了7点开往广州的车票,因为太困,他们在候车室小睡了一会儿,没想到醒来时,医生已经在自己面前。策划多年的“逃跑”,只换来短短3个小时的自由,徐为苦笑。

 

精神病人告精神病院:《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明确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以自愿原则为主。5天后,徐为委托律师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医院和作为监护人的大哥起诉至法庭。这桩案件一度受到舆论关注,被称为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2013年,徐为将精神病院和监护人大哥告上法庭,法院是是否予以立案的问题上再三斟酌,图为徐为通过网络呼吁法院立案。


然而,辩护律师杨卫华告诉记者,由于原司法鉴定徐为属于精神分裂症残留期等原因,一审、二审均判徐为败诉:“可能对于裁判机关来说,他们对于未来风险的想象,所谓公共安全的这种关切,可能超过了对这个案子本身法理和案件事实的关切,因为他们可能会想到,如果我判你出去,万一你以后出了问题,人家问这个人怎么出来的?判决出来的,谁做的判决?某某法官,那他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十多年的住院生涯,徐为尽管多次试图出逃不成,但他依旧不肯放弃:“没有办法,只能够这样,死马当作活马医,如果这次做了不成,有可能下次再继续做啊。如果第三次精神病司法鉴定再不过的话,我可能会不活了,自杀这种过激行为,如果这也不能成功,那么再过个半年一年,我继续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就一直下去,做到我没有办法做下去为止。”


这是徐为第三次做司法鉴定,最终,他被鉴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某种意义上,这一纸鉴定书就是他重获自由的凭证。


2016年9月,徐为第三次向法院上诉,当年底,徐为的母亲以申请撤销其大哥的监护权、判定徐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为由,提起诉讼。2017年3月,他们申请法院重新对徐为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7月6日,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徐为被评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凭着这一纸判决书,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最终表示,徐为可以立即出院。同时,病情趋于稳定的迎春也因为家人同意她出院,随时可以和老徐一起开始新生活。


2017年9月25日,徐为正式搬出精神病院,满面笑容。

 

尾声


律师杨卫华回忆,在配合医生办理各种手续时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康复院准备的文书告知的对象是患者监护人,而非患者本人。但事实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的徐为,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监护人一说。


“这个细节说明这个案子最终还是改变了一定的历史,这大概真的是很少有的自行办理出院手续的人,所以医院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手续,没有这样准备好的格式文书。没有这样的文书,也不会专门为了他去印一张这样的文书,所以就拿了一个平常的监护人的文书。”


9月25日,徐为正式从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搬出。老徐说,过阵子,等他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准备和女朋友领证。他说他现在理解的自由很狭隘,很普通。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夹杂着不停漏风的“嘶嘶”声,午后客厅里还残留的一点饭菜味,加上他身上那一点点酒气,让人情不自禁地为他高兴:


“我能够想上公园就上公园,我能够想上公共汽车就上公共汽车,我今天要看这个电视我就看这个电视,我不喜欢看这个电视我就不看,就换一个台,我在精神病医院里做不到啊这个事情,完全做不到。这些是很微小的,在普通人看来是根本不值得一顾的事情,认为这个都无所谓的,但是当你住进了精神病院,失去了自由的话,你就会感觉到这个是无比珍贵的,无比珍贵的。”


出院以后,徐为给自己做了一顿饭,透过微博可以感受到他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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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我国对精神疾病的诊断和处置,一直以来比较科学理性。


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必须由专业的医学机构进行诊断后才能判定。这样的专业鉴定制度在治病救人和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两者在医学和法律上保障了精神障碍人士的权利,在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尴尬。


尽管《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但法官在具体判决时,往往仍会考量精障人士对公共安全的潜在风险。这样的“考量”最终可能影响判决。


以徐为为例,在2012年徐为诉精神病院和监护人侵犯人权的案件中,徐为既没有伤害过自己,也没有危害过他人,符合《精神卫生法》“精障人士可自愿选择是否住院”的规定,但判决过程中,法官对法条做了“自愿入院者才能自愿出院”的解读,指出徐为在2003年属于被强制送医,因此难以满足其自行出院的诉求,最终判徐为败诉。最终又绕回了精神病院“谁送来谁接走”的监护人原则。


采访结束时,老徐告诉我们,现在已经在一个关爱精神疾病患者的公益机构里找到了工作,一个月能赚三千多元。我也希望他能越过越好;同时,更希望在越来越健全的社会体系中,对“精神疾病"的研究能更精准、更精细,与精神障碍人士相关的法律能够更加完善,从而更充分地尊重和保障相关人群的合法权益。

 

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 钱一鸣 朱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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