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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占道经营,城管审查只能凭感觉?

2017-12-26 江苏新闻广播

20号,南京听众邹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双声道》节目反映,2008年,他在苜蓿园大街77号停车场投资了一个自助洗车点,但是最近,月牙湖街道城管科用执法车堵住他自助洗车设备的门口,说他涉嫌“非法占道经营”,要他将机器搬离。邹先生说,他的洗车场当年明明通过了南京市和秦淮区城管的审批备案,属于合法经营,街道城管怎么能说他是非法呢?对此他表示十分不解。



先来看下邹先生给我们提供的他手中的材料:



图中明确注明,邹先生洗车点的地址是苜蓿园大街77号,南京市市容清洗管理处现场勘查的结果是:该洗车场位于苜蓿园大街向阳渔港门前停车场内,不占道,不影响市容卫生,符合经办条件。而在2015年,秦淮区城管局也派专人来检查过,检查合格后还给他发了备案证。


同时,邹先生还提供了一份2008年他与小区物业南京实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但是,秦淮区月牙湖街道城市管理部毛副主任也给我们传来了一份苜蓿园大街77号的规划图:



毛主任说,苜蓿园大街77号是一个小区,图中的红线是小区的区域红线,而邹先生的洗车点位于红线范围之外,所以属于占道经营。



苜蓿园大街77号是什么?

苜蓿园大街77号即紫金名门大厦,这是一栋坐西朝东、商住两用的写字楼,大楼正前方是一片长约100米,宽约23米的长方形露天停车场,四周有围墙,紧挨着停车场便是苜蓿园大街的主干道。邹先生的自助洗车设备放置在停车场的东南角,是一个长3.5米宽2米高2米的长方体,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就在停车场的边缘位置。



紫金名门物业的负责人——南京实诚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屈震宇向我们展示了一份由南京城市建设档案馆提供的该片区2000年时的规划图。从图上可以看到,当时规划的苜蓿园大街的道路红线与紫金名门写字楼垂直距离为23米,与如今停车场的围墙重合。屈震宇认为,2000年规划图的道路红线以内区域,包括停车场在内,产权都属于小区。


小编

物业说法属实吗?

南京市规划局城中分局

NO!


在规划局的系统里显示,目前苜蓿园大街最新的道路红线与紫金名门写字楼的垂直距离已经缩短为15米。南京市秦淮区月牙湖街道城市管理部毛副主任也表示,从楼房到道路的23米中,只有7到8米属于小区,而非如物业所说,23米全部属于小区。在南京市国土局认定的一张宗地图上,能清晰地看到整个楼盘的用地红线。也就是说,邹先生洗车点的位置属于公共用地



到这里,可以确认,邹先生属于占道经营。同时也意味着,他向物业公司白交了10年地租,小区的物业实诚置业有限公司将一块公共用地对外出租了十多年。



既然已经明确这片土地的公共性质,洗车场必须搬迁。月牙湖街道城市管理部毛副主任说,考虑到邹先生在经营洗车场过程中一直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次占道经营并非有意为之。经过双方协商后,街道方面表示会给予邹先生3个月的缓冲期,等到明年3月底,邹先生找到合适的新场地后会自行搬走。


谁来为邹先生的损失买单呢?

秦淮区城管局市容科的朱平主要负责该区智能洗车设备的管理,他坦言,在审查过程中,由于权限问题,很难对土地性质进行核验,只能“凭感觉”:


【秦淮区城管局朱平:(你们审核的时候看不看他在哪里的啊?)审核的时候看,因为这个场地,我们调不到道路红线范围,为了执法现在他们街道已经调出了他道路红线,原来我根本就不知道啊。所以我只能凭感觉看。我们只能凭自己去看了以后,那马路那么高,他那个从上面下来,那应该是物业他那个范围之内,门前的那个东西嘛。再说13年的时候确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紫金名门物业的负责人屈震宇

我们没有什么补偿。我们当时开发商交给我们就是这一块,要叫我们管的。这个不需要赔偿补偿的东西,因为这个东西我们当时也跟他们说得非常清楚,你租这块地,如果要有什么政策性的东西那就按照政策性来定,如果政策有变动,那就到什么时候截止就截止。

月牙湖街道毛主任

政府肯定是没有补偿的,因为他这个是占用公共地方在经营,涉及到他经济的问题,我们会督促物业公司跟他们坐下来谈这个事情。


而在邹先生与紫金名门物业公司当年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我们看到了这样一条:


对于邹先生的赔偿问题,你怎么看呢?


江苏新闻广播

《双声道》节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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