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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文学院建议沈阳辞职,举报人喜极而泣

2018-04-07 江苏新闻广播

今年4月5日,多名北大校友在网络社区发文,要求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原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沈阳对其在北大任教期间性侵女学生高岩,致其不堪压力于1998年3月自杀身故一事负责。4月6日,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发表声明,称高岩身故同年7月,北大已就此事给予沈阳行政处分。


4月7日,南京大学文学院也发布声明,愿承担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错误,请求处分。同时,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职。


沈阳:检举文章“胡说八道” 举报人:沈阳“颠倒黑白”


近日,多篇实名举报文章把南京大学文学院和任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沈阳推上了风口浪尖。举报文章称,时任北大中文系副教授沈阳应对女学生高岩于1998年3月自杀一事负责。昨天,江苏新闻广播记者采访到了多位事件当事人,沈阳教授称举报文章“胡说八道”。

沈阳:不能接受采访,胡说八道你们也听?到时候你又把我的话(曲解)……我要负责任的。你就找组织吧。南京大学啊,还有一些事情找北京大学。就这两家。这个事我也不想说。而且我接到指示,不能接受带采访。

而举报人李悠悠则直斥沈阳“颠倒黑白”。

李悠悠:当年北大给了他一个大过处分。南京大学的有关领导也证实了沈阳在南大目前的人事档案中,也是有这项大过处分的记录的。这是在高岩去世的后不久给予他的。与此事确无关联的话,为什么学校给他这么一个(处分)?所以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讲的这个话完全是颠倒黑白的。

4月6日,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文学院相继发布官方声明。北京大学称,在高岩自杀的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已对事件事实作出认定,同年7月,给予沈阳行政记过处分,并表示,严格管理师生关系,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沈阳教授引进7年,南大不知其因师德受过处分


4月6日,南京大学文学院也发布声明表示,2011年下半年,时任北大中文系副主任、人文特聘教授沈阳主动联系南大文学院,申请以南大为推荐单位的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相关申报材料,2012年,沈阳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南京大学签订聘任合同,2013年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进入南大工作。但在调动过程中,北京大学相关部门和沈阳本人都没有向南京大学文学院说明曾经因师德师风问题接受处分之事,南京大学文学院也并未向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请求前往北京大学外调查档。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院长丁帆教授告诉记者,直到今年4月事件发酵,调阅档案后,校方才知道沈阳教授曾因师德问题受过处分。

丁帆:当时他是北大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学特聘教授,头衔非常多,他是搞语言学的,我们考虑到我们语言学的老教授全部退休了,正好缺人才,就正好把他引进了。很简单的事情。

记者:您这边一直都不知情是吧?

丁帆:不知道,一直都不知道,直到今年4月事情发酵之后,院里面去查他档案才知道这件事情。

丁帆教授告诉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在沈阳教授调至南大7年间,两人只见过两面,彼此并不熟悉。虽然在2012年卸任文学院院长,但在丁帆任职期间没有外调档案就同意引进人才,对此事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意并服从南京大学、南京大学文学院的一切处分决定。

丁帆:不管怎么样,是在我手上引进的。我没有了解这个人的人品嘛,总要有人承担这个责任,这个责任我来负。



(丁帆教授的朋友圈文章)


沈阳教授不再回应,举报人喜极而泣


在此前的采访中,沈阳教授表示自己不便接受采访,一切以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解释为准。4月7号,记者再次拨打沈阳教授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对于两所学校的相关声明和处理决定,远在大洋彼岸的举报人李悠悠喜极而泣。

李悠悠:最主要的感觉是喜极而泣,然后如释重负。我是感觉一直心里堵了20年的石头,对高岩的歉疚和没法替她伸张那种严重的压抑,在这世间感觉轻快了。得到了释放。这还不是最终的结果,但是一个阶段性的关键成果,还是觉得挺高兴的。


另外,6号下午,针对沈阳教授目前是否在上海师范大学任职一事,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处长陈昌来面对媒体采访时表示,上海师大一直重视师德师风教育和建设,决不让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上讲台。陈昌来称,沈阳教授的编制和人事关系均不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校将密切关注有关部门的正式信息和处理意见。


附,南京大学文学院声明全文:

http://chin.nju.edu.cn/shownews1702.html


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 俞声扬

部分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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